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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党中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不断发展、完善,取得了显著成就。此文将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的历史背景、发展历程、存在问题、解决措施、重要意义、改革方向等做一简要分析。
[关键词]市场经济 改革 措施 意义 方向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7-0340-01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的历史背景
(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情况回顾。建国以来我国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的三次转变 。一是由建国初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变为到1956年的单一的所有制,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二是由单一公有制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由计划经济体制向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体制转变。三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
(二)改革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市场商品供应总量持续扩大,需求总量大幅提升,品种明显增多,质量不断提高,供应方式明显完善便利,新型产业不断涌现,实现了商品供应由短缺向总量基本平衡的根本性转变,实现了供应方式由单一落后向多样方便现代的重大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远远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物质文化不断增长的需要,建设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历史的必然。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與形成,是以党的两代中央领导集体艰辛探索的智慧结晶。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不断深入而逐渐清晰起来的。以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两代中央领导集体,突破了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创造性地提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科学思想,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这一划时代的理论创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注入了蓬勃生机和强大活力。
二、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我国浅层次的、容易改的改革任务基本上都已完成,各项改革进入深水区。一方面,政府职能转换势必精简机构、人员,削弱一些部门的权力和利益,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也必然打破一些行业及其主管部门的垄断地位。面对这种复杂局面,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注意保護弱势群体,使大多数人受益。
(二)部门自我改革很难彻底,容易引起改革偏离正轨。目前的行政审批制改革,主要依靠政府部门自我申报、自我清理,往往出现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问题。垄断行业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法规,也主要由该行业和主管部门自己制定,难以超脱部门利益、集团利益的狭隘眼界。
(三)非经济因素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制约越来越明显。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越来越触及民主政治、政权建设、干部制度、党的领导方式等非经济领域。如果政治体制和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进程跟不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势必导致经济领域的一些重大改革难以推开,甚至产生局部逆转。
(四)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观念和行为方式,仍然有较强的惯性。一些部门习惯于依赖行政手段对经济生活出现的问题实行禁和堵,不善于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加以调节,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权力仍然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对不当干预导致的后果缺乏责任追究,公权侵害私权、行政权侵害财产权、政府漠视诚信的现象难以根绝。
三、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不可否认,目前中国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靠政府推动、政府投资、政府立项,政府天天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其结果是政府官员整天累得够呛,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时并没有真正“调动”起来。为此,进一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真正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解决经济发展中“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
(二)抓住主要矛盾,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作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然后转入城市,并把国企改革一直作为中心环节。这是正确的和必要的。但是,随着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问题焦点已经集中在政府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上。因此,如果说国企改革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那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将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
(三)统筹城乡体制改革,重视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中国要建成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农村是关键。目前,城乡二元制的结构依然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农村要发展,文化、医疗、教育、社保等各方面都需要与城市接轨。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在农村实行市场经济,实现土地流转、人员流动、商品与资金的流通。
(四)继续调整所有制结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打好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战。
这些年中国在调整所有制结构、明晰产权关系和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也是中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标志。但是,毋庸讳言,目前中国所有制结构的调整还有很大余地,国有经济比重过大、战线过长、布点过多、运行质量不高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许多深层次的问题还未真正解决。
(五)进行必要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
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引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生变化,而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要求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因此,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必然要求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和一系列思想观念的转变,这也是上层建筑必须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客观规律的要求。
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
十八大报告中有两句话是关键,第一句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第二句是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这两句话深刻体现了在深化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上,需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需要准确把握当前经济体制改革所处的历史方位。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全面认识理解改革的方向,对于我们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避免在实践中出现根本性的方向偏离,可谓意义重大。近几年来,在社会主义的发展中,改革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也让人对改革的方向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质疑,各种各样的看法。有人认为,经济体制改革停滞不前源于自由化程度不够,未来改革的方向在于加大私有化。也有人认为,当前改革中出现的众多问题,归结于市场经济。这两种片面的观点,无疑是割裂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必要性与现实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处在社会主义的环境中,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那么,这个方向就包含了两个重要的内容。一个是需要彰显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市场经济的特殊性。这就要求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一个是需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益和效率,这是市场经济的一般性。这就要求建立自主经营的企业制度、市场调节的价格机制、健全的市场体系、充分的市场竞争。二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才能完整地体现社会主义环境中市场经济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才能准确地实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的根本要求。
[关键词]市场经济 改革 措施 意义 方向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7-0340-01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的历史背景
(一)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情况回顾。建国以来我国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的三次转变 。一是由建国初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变为到1956年的单一的所有制,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二是由单一公有制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由计划经济体制向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体制转变。三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
(二)改革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市场商品供应总量持续扩大,需求总量大幅提升,品种明显增多,质量不断提高,供应方式明显完善便利,新型产业不断涌现,实现了商品供应由短缺向总量基本平衡的根本性转变,实现了供应方式由单一落后向多样方便现代的重大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远远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物质文化不断增长的需要,建设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历史的必然。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與形成,是以党的两代中央领导集体艰辛探索的智慧结晶。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不断深入而逐渐清晰起来的。以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两代中央领导集体,突破了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创造性地提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科学思想,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这一划时代的理论创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注入了蓬勃生机和强大活力。
二、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我国浅层次的、容易改的改革任务基本上都已完成,各项改革进入深水区。一方面,政府职能转换势必精简机构、人员,削弱一些部门的权力和利益,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也必然打破一些行业及其主管部门的垄断地位。面对这种复杂局面,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注意保護弱势群体,使大多数人受益。
(二)部门自我改革很难彻底,容易引起改革偏离正轨。目前的行政审批制改革,主要依靠政府部门自我申报、自我清理,往往出现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问题。垄断行业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法规,也主要由该行业和主管部门自己制定,难以超脱部门利益、集团利益的狭隘眼界。
(三)非经济因素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制约越来越明显。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越来越触及民主政治、政权建设、干部制度、党的领导方式等非经济领域。如果政治体制和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进程跟不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势必导致经济领域的一些重大改革难以推开,甚至产生局部逆转。
(四)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观念和行为方式,仍然有较强的惯性。一些部门习惯于依赖行政手段对经济生活出现的问题实行禁和堵,不善于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加以调节,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权力仍然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对不当干预导致的后果缺乏责任追究,公权侵害私权、行政权侵害财产权、政府漠视诚信的现象难以根绝。
三、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不可否认,目前中国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靠政府推动、政府投资、政府立项,政府天天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其结果是政府官员整天累得够呛,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时并没有真正“调动”起来。为此,进一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真正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解决经济发展中“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
(二)抓住主要矛盾,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作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然后转入城市,并把国企改革一直作为中心环节。这是正确的和必要的。但是,随着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问题焦点已经集中在政府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上。因此,如果说国企改革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那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将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
(三)统筹城乡体制改革,重视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中国要建成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农村是关键。目前,城乡二元制的结构依然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农村要发展,文化、医疗、教育、社保等各方面都需要与城市接轨。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在农村实行市场经济,实现土地流转、人员流动、商品与资金的流通。
(四)继续调整所有制结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打好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战。
这些年中国在调整所有制结构、明晰产权关系和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也是中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标志。但是,毋庸讳言,目前中国所有制结构的调整还有很大余地,国有经济比重过大、战线过长、布点过多、运行质量不高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许多深层次的问题还未真正解决。
(五)进行必要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
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引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生变化,而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要求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因此,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必然要求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和一系列思想观念的转变,这也是上层建筑必须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客观规律的要求。
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
十八大报告中有两句话是关键,第一句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第二句是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这两句话深刻体现了在深化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上,需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需要准确把握当前经济体制改革所处的历史方位。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全面认识理解改革的方向,对于我们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避免在实践中出现根本性的方向偏离,可谓意义重大。近几年来,在社会主义的发展中,改革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也让人对改革的方向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质疑,各种各样的看法。有人认为,经济体制改革停滞不前源于自由化程度不够,未来改革的方向在于加大私有化。也有人认为,当前改革中出现的众多问题,归结于市场经济。这两种片面的观点,无疑是割裂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必要性与现实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处在社会主义的环境中,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那么,这个方向就包含了两个重要的内容。一个是需要彰显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市场经济的特殊性。这就要求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一个是需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益和效率,这是市场经济的一般性。这就要求建立自主经营的企业制度、市场调节的价格机制、健全的市场体系、充分的市场竞争。二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才能完整地体现社会主义环境中市场经济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才能准确地实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的根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