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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员工社保双轨制一直被诟病,如养老保险,前者由国家财政补贴,后者则由企业与员工共同缴纳,相同的年限、工作期间相同收入的两个人,退休后企业员工拿到的退休金却少很多。社会保险并轨的呼声很高,这次并轨真的来了吗
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正式执行。这份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就引发热议,因为这是第一份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的正式管理条例,条例中对社会热点关注的招聘和解聘、考核与奖惩、薪酬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但最大的热点还是在社会保险方面,条例第七章第35条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多年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员工社保双轨制一直被诟病,如养老保险,前者由国家财政补贴,后者则由企业与员工共同缴纳,相同的年限、工作期间相同收入的两个人,退休后企业员工拿到的退休金却少很多。社会保险并轨的呼声很高,这次并轨真的来了吗?从条例字面看还没有,条例只是从制度上确定了事业单位员工应该按照《社会保险法》要求缴纳社保并享受待遇,但没有具体说明如何缴费,如何支取,即使有员工想缴纳,也不知道该缴多少,什么时候缴纳,而且很可能跟单位的缴纳意愿相冲突。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仍然是社保并轨迈出的关键一步,这一步等了10多年才姗姗来迟,公众对于下一步的期盼也更大。事业单位社保并轨作为一项关系3,000多万人利益,关系整个社会公平的改革,面临的困难和未来的出路在哪里?FESCO对此开展了相应的调研。调研问卷发放对象为普遍的企事业单位员工,从数据收集情况看,共收集数据863份,其中有效数据805份,有效率93.3%。在有效数据中,事业单位员工占比13.5%,企业单位员工占比81.5%,其余5%的数据包括公务员、自由职业者、非工作人员等,不在本文分析之列。
多数事业单位员工同样认为应当缴纳社保,但希望有更长的准备期,反映出矛盾心态
如图一所示,当问到是否应该缴纳社保时,67.9%的事业单位员工认为应当缴纳,另外32.1%的人认为不应当。虽然与企业单位员工中94.1%的赞成率相比低了不少,但是仍然可以反映出改革是不可动摇的趋势,2/3以上的事业单位员工也认为目前的双轨制不合理,这些既得利益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
但是,谈到什么时候开始缴纳社保,事业单位员工的想法开始变得保守。如图二所示,50%以上的事业单位员工认为可能在4-6年以内,其次也要2-3年,1年内开始实施基本不可能。企业单位员工则希望更快一些,15.5%的员工认为1年内就会开始,更多的员工认为会在2-3年内开始,占比37.3%,随后是4-6年,占比34.1%。平均来看,事业单位员工认为很可能从5年以后开始缴纳,而企业单位员工认为会从4.3年以后开始,双方都意识到真正改动很难,需要以时间换空间。
事业单位员工多数赞成缴纳社保,但又认为需要很长时间才会执行的判断,反映出他们的矛盾心态。从个人心态看,明知道既得利益是不合理的,但仍然希望能多占有一段时间;从群体心态看,我国事业单位员工有3,000多万,虽然占人口总数不到3%,但大多数是老师、医生、科研人员等,社会影响力很大,群体发出的抗议声音是阻碍事业单位社保并轨落地的重要因素。这一群体处于社会中上层,理解社会福利公平性没有问题,但让他们真的放弃利益与企业员工平等,接受起来仍然有很大的难度。
事业单位员工可以接受缴纳社保金额的1/4,其他部分需要单位或政府支付
企业单位中,企业与员工缴纳社保的比例大致为2:1,以这一比例为基础询问事业单位员工,如图三所示,他们认为自己合理支付的比例是24.8%,其余部分由单位和政府对半支付;而企业单位员工认为政府不应当继续补贴,社保由员工和事业单位共同承担,员工承担的比例稍大于1/3。
从事业单位员工的反馈中,仍可以看出他们认为应当缴纳社保,但缴纳多少是他们非常关注的。事业单位员工可以接受自己支出的比例约为1/4,少于企业单位中员工的支付比例。此外,单位应当同时支出一部分,但是受限于单位的支付能力,他们希望政府继续补贴一部分,比例约为35.8%。
在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管理办法中,事业单位不是盈利性组织,支出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即使有收入也要统一上报,由国家进行分配,因此社保由单位还是政府支付实质是一样的。考虑到现实情况,真正核算清楚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更重要的前提,事实上很多事业单位有收入,但却是一笔糊涂账,这影响了政府对补贴额度的判断。
事业单位员工可以接受9.7%的工资比例缴纳社保
企业中员工缴纳的社保额度约为工资的12%,以这一比例为基础询问事业单位员工,如图四所示,从目前的缴费能力和意愿看,事业单位员工可以接受按9.7%的工资比例缴纳社保,低于目前企业员工缴纳比例。具体来说,25.7%的员工认为缴纳比例应在8%以下,36.7%的员工可以接受8-10%的比例,25.7%的员工可以接受10-12%的比例,另外11.9%的员工可以接受超过12%比例。相对应的,企业单位员工认为事业单位员工以前没有缴纳,那么就应当缴纳得更高一些,加权计算结果为13%。
社会公平是我们向往的理想状态,而社会阶层是我们看到的现实状态,社会政策和规则出台则是二者之间的妥协。有些事业单位员工认为自己处于社会中高层级,成本投入高、工作价值高,甚至工作风险高,因此理所应当得到更高的回报。这样的认知有一定道理,但不能成为社保双轨制的理由,因为社保双轨制是明显的起点不公平。改变目前的社保双轨制,就是把不同阶层的员工拉回到同一起跑线上。
但政策不得不考虑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这也是目前仅公布制度原则,却没有细则和日程表的原因,留下了灵活的操作空间。虽然都是事业单位员工,但面临退休的和刚入职的员工诉求不同,考虑到政策可行性,政府应更准确地比较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员工在社保收益上的差距,然后按照员工年龄制定财政补贴额度,逐步地减少直至完全并轨。
好消息是事业单位员工的抵触并没有想象中强烈,过分担心而迟迟不推出实施细则,只能让少部分不愿放弃既得利益的人更加保守,也会让社会大众的心态从期望转变为失望。所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借政府新政之势,破社保福利的不公。
(作者为和君咨询高级咨询师)
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正式执行。这份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就引发热议,因为这是第一份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的正式管理条例,条例中对社会热点关注的招聘和解聘、考核与奖惩、薪酬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但最大的热点还是在社会保险方面,条例第七章第35条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多年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员工社保双轨制一直被诟病,如养老保险,前者由国家财政补贴,后者则由企业与员工共同缴纳,相同的年限、工作期间相同收入的两个人,退休后企业员工拿到的退休金却少很多。社会保险并轨的呼声很高,这次并轨真的来了吗?从条例字面看还没有,条例只是从制度上确定了事业单位员工应该按照《社会保险法》要求缴纳社保并享受待遇,但没有具体说明如何缴费,如何支取,即使有员工想缴纳,也不知道该缴多少,什么时候缴纳,而且很可能跟单位的缴纳意愿相冲突。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仍然是社保并轨迈出的关键一步,这一步等了10多年才姗姗来迟,公众对于下一步的期盼也更大。事业单位社保并轨作为一项关系3,000多万人利益,关系整个社会公平的改革,面临的困难和未来的出路在哪里?FESCO对此开展了相应的调研。调研问卷发放对象为普遍的企事业单位员工,从数据收集情况看,共收集数据863份,其中有效数据805份,有效率93.3%。在有效数据中,事业单位员工占比13.5%,企业单位员工占比81.5%,其余5%的数据包括公务员、自由职业者、非工作人员等,不在本文分析之列。
多数事业单位员工同样认为应当缴纳社保,但希望有更长的准备期,反映出矛盾心态
如图一所示,当问到是否应该缴纳社保时,67.9%的事业单位员工认为应当缴纳,另外32.1%的人认为不应当。虽然与企业单位员工中94.1%的赞成率相比低了不少,但是仍然可以反映出改革是不可动摇的趋势,2/3以上的事业单位员工也认为目前的双轨制不合理,这些既得利益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
但是,谈到什么时候开始缴纳社保,事业单位员工的想法开始变得保守。如图二所示,50%以上的事业单位员工认为可能在4-6年以内,其次也要2-3年,1年内开始实施基本不可能。企业单位员工则希望更快一些,15.5%的员工认为1年内就会开始,更多的员工认为会在2-3年内开始,占比37.3%,随后是4-6年,占比34.1%。平均来看,事业单位员工认为很可能从5年以后开始缴纳,而企业单位员工认为会从4.3年以后开始,双方都意识到真正改动很难,需要以时间换空间。
事业单位员工多数赞成缴纳社保,但又认为需要很长时间才会执行的判断,反映出他们的矛盾心态。从个人心态看,明知道既得利益是不合理的,但仍然希望能多占有一段时间;从群体心态看,我国事业单位员工有3,000多万,虽然占人口总数不到3%,但大多数是老师、医生、科研人员等,社会影响力很大,群体发出的抗议声音是阻碍事业单位社保并轨落地的重要因素。这一群体处于社会中上层,理解社会福利公平性没有问题,但让他们真的放弃利益与企业员工平等,接受起来仍然有很大的难度。
事业单位员工可以接受缴纳社保金额的1/4,其他部分需要单位或政府支付
企业单位中,企业与员工缴纳社保的比例大致为2:1,以这一比例为基础询问事业单位员工,如图三所示,他们认为自己合理支付的比例是24.8%,其余部分由单位和政府对半支付;而企业单位员工认为政府不应当继续补贴,社保由员工和事业单位共同承担,员工承担的比例稍大于1/3。
从事业单位员工的反馈中,仍可以看出他们认为应当缴纳社保,但缴纳多少是他们非常关注的。事业单位员工可以接受自己支出的比例约为1/4,少于企业单位中员工的支付比例。此外,单位应当同时支出一部分,但是受限于单位的支付能力,他们希望政府继续补贴一部分,比例约为35.8%。
在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管理办法中,事业单位不是盈利性组织,支出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即使有收入也要统一上报,由国家进行分配,因此社保由单位还是政府支付实质是一样的。考虑到现实情况,真正核算清楚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更重要的前提,事实上很多事业单位有收入,但却是一笔糊涂账,这影响了政府对补贴额度的判断。
事业单位员工可以接受9.7%的工资比例缴纳社保
企业中员工缴纳的社保额度约为工资的12%,以这一比例为基础询问事业单位员工,如图四所示,从目前的缴费能力和意愿看,事业单位员工可以接受按9.7%的工资比例缴纳社保,低于目前企业员工缴纳比例。具体来说,25.7%的员工认为缴纳比例应在8%以下,36.7%的员工可以接受8-10%的比例,25.7%的员工可以接受10-12%的比例,另外11.9%的员工可以接受超过12%比例。相对应的,企业单位员工认为事业单位员工以前没有缴纳,那么就应当缴纳得更高一些,加权计算结果为13%。
社会公平是我们向往的理想状态,而社会阶层是我们看到的现实状态,社会政策和规则出台则是二者之间的妥协。有些事业单位员工认为自己处于社会中高层级,成本投入高、工作价值高,甚至工作风险高,因此理所应当得到更高的回报。这样的认知有一定道理,但不能成为社保双轨制的理由,因为社保双轨制是明显的起点不公平。改变目前的社保双轨制,就是把不同阶层的员工拉回到同一起跑线上。
但政策不得不考虑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这也是目前仅公布制度原则,却没有细则和日程表的原因,留下了灵活的操作空间。虽然都是事业单位员工,但面临退休的和刚入职的员工诉求不同,考虑到政策可行性,政府应更准确地比较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员工在社保收益上的差距,然后按照员工年龄制定财政补贴额度,逐步地减少直至完全并轨。
好消息是事业单位员工的抵触并没有想象中强烈,过分担心而迟迟不推出实施细则,只能让少部分不愿放弃既得利益的人更加保守,也会让社会大众的心态从期望转变为失望。所以,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借政府新政之势,破社保福利的不公。
(作者为和君咨询高级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