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次道德;博弈论;经济风险效益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7-0266-02
一、次道德的起源
“次道德”问题的突出源于“2003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陈凌孚提交的一份关于卖淫嫖娼行为中使用安全套者减轻处罚的提案。”①自此之后国内关于“次道德”问题开始了争论,其争论的视角大致分为三种:第一,从德育的角度;第二,从法制视角;第三,伦理学角度。
那么什么又是次道德呢?对于次道德,“学界一般是指违法者在实施不正当行为的过程中,客观上形成的所谓“行规”,“盗亦有道”。具体来说就是违法犯罪者在作恶的同时,尽量给社会和他人减少损失,有的甚至还做出具有正面意义的道德行为来。”②次道德的行为的产生有着其现实的一面,至今学术界仍在讨论,并未达成一致的意见。违法犯罪行为人之所以会有次道德的行为,原因是多方面的。
二、次道德中的经济博弈思想
那么什么是博弈论呢?所谓博弈论又被称为对策论,指的是研究多个个体或团队之间利用相关方的策略,而实施对应策略的学科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现象的理论和方法,既是现代科学的一个新分支,也是运筹学的一个重要学科。博弈论有一个基本假设,即:所有参加博弈的人都是理性的。所谓理性人是指具有一定推理能力,并且在具体策略的选择时努力使自己获利最大化的人。因为人在面临风险的时候,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态度,但总是会选择对自己有最为有利的一面,同时尽可能地规避即将可能的风险,尤其是不必要的风险。
谈到人们面对风险时的态度,我们来看一下其在面对风险时的态度分类。一般人们在面对风险时会有三种态度:风险喜好、风险中性和风险厌恶。根据经济学中理性人面对风险型决策时遵循期望值准则;决策时的关键是对行动方案的评价,期望值准则即是将某一方案在各种状态下的收益(或损失)的期望值作为这一方案的评价值。虽说违法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其理性大大降低,但是在这里我们讨论的是关于次道德的行为。既然违法犯罪分子可以做出次道德的行为,我们就可以假设,在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其是满足理性人的要求的,其所作出的选择是一个理性人的合理选择。因此,违法行为人在犯罪的过程中实施次道德的行为,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为了规避眼前的或未来即将到来的风险。
三、次道德行为的经验博弈分析
(一)违法行为中有无次道德行为经济效益的差别。
违法犯罪行为中之所以会有次道德行为的出现,从存在即合理的思想来考虑,其必然存在一定的经济效益。在这里我们对违法犯罪行为中有次道德行为的违法行为与没有次道德行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经济效益进行对比,具体分析如图表“
表一 次道德行为的经济博弈分析
图表分析
A:代表在违法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有次道德行为,而且成功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这样的结果对于犯罪行为者本身来说收益是最大的。同时,因为其对自己的不法行为采取了一定的避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对社会的危害,其良心上受到的谴责也相对较小。不过违法犯罪分子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对社会有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综合来看是效益只能算是良好的。
B:代表在违法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有次道德行为,但是并没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样的结果是四种结果中综合效益最大的。因为这样结果既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违法者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这样也将对受害者的伤害降到了最低,也是对社会的不良影响最小的。综合来看,各方都得到了好处,效益最大。
C:代表在违法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没有实施次道德行为,但却成功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这样的行为结果是一种无法被接受的,也是广大群众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只有违法行为者本身得到了较大的收益,其受到的伤害往往是一种精神上的内疚感。但是,对于社会和受害者以及国家法律来说,却是一种极大的伤害。这样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法纪和社会稳定,也会对受害者造成肉体和心灵上的二次伤害。这样的结果也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这样的结果是四种结果中综合效益最低的,唯一的收益者只有犯罪行为者本身。
D:代表违法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没有实施次道德的行为,但却没有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样的行为,虽然使得国家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得了维护,违法者也得到了制裁,正义得到了伸张,但往往对于受害者本人造成不必要的二次伤害,对社会的不良影响也较大。不过较之于C中,其毕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大多数的利益,综合效益也较之为高。
综上所述,在此为四种结果进行效益大小排序为B>D>A>C,或是B>A>D>C。
(二)违法犯罪行为中有无次道德行为,违法者被捕的概率差异。
比较过四种结果的效益大小关系,我们再来比较一下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次道德行为的有无,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人被捕的概率大小的影响问题。
通过图表分析得知:
我们先在此假设:
假设一:违法犯罪行为实施者被抓的概率为P(0
假设二:违法犯罪行为实施者若是有次道德行为来弥补自身的错误行为,其被抓的概率为T(0
四、经济博弈论思想下对次道德的思考
通过上述的图表分析,我们可以将整个次道德产生的过程进行复原。
(一)违法行为人从事了一项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是其良心未泯,为了对危险进行规避,他进行了如下思考:
1.做过的事情已成定局不能改变,但可以在不把危险范围扩大,同时又不增加自身风险的前提下做出选择;
2.基于违法行为后的巨大收益(可以完全不负法律责任),这样的风险值得的,因为利润与风险成正比例关系;
3.在违法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没有必要再目的已经达到的前提下,增加不必要的风险(正如小偷在偷窃钱包后,拿走现金,归还证件,或是交通肇事逃逸后,拨打120对伤者进行及时的救治,可以降低受害者的报案率,已达到一定程度上减小风险的目的);
4.及时将来被追究责任,也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就算无法因此而减轻处罚,其心灵上收到的责难较之于什么都不做要小的多。
(二)次道德是双刃剑。
人都是自私的。这句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正确的。我们不能够完全抹杀点人的自我意识,也就不能完全阻止人们追求其自身的利益。但人也有无私的一面,我们上一辈的革命前辈,以及我们身边的真切事迹,都让我们看到,人也可以那样的伟大,浑身散发着耀眼的光辉。而次道德这一行为是处于自私与无私的分界点上的东西,你用现行的一些既定理论来看,得出的只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必须换一个角度来审视它。经济博弈论这种用完全量化的概念来分析次道德行为的风险效益,或许有些绝对话,但也有其合理的一面。
虽然次道德的行为可以带来经济上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国家与社会的稳定,乃至违法犯罪行为的受害者有积极的影响,不过消极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可以说它是一把双刃剑,次道德行为的走向,关键要看如何去利用它。这是一个度的问题。只要我们在一定的程度范围内严格管控,并对次道德行为进行积极的引导,其可以为我所用,带来正能量。但如果处理不当,其消极影响也是巨大的。
注释:
①陈凌孚委员建议.性交易中使用安全套应减轻处罚(N).南方都市报. 2003 -03 -09.
②孟兰芬.次道德问题讨论综述(J).道德与文明, 2005-05-17:72 -7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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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梁丹.博弈论于文化的嬗变分析(J).齐鲁师范学院学报.2012-06.
[3]裴玉祥、杨慧慧.偷窃行为的经济博弈分析(J).经济与法.2011.
[4]田方林、冉红梅.“次道德”本质论析(J).天府新论.2011-02.
[5]田方林.“次道德”研究现状论析(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3.
[6]侨联蓉.从转型社会的角度考量次道德(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2007—12.
[7]刘卫琴.浅析“次道德”现象(J).甘肃理论学刊.2006-03.
[8]刘丽荣.“次道德”存在的伦理解析(J).温州大学学报.2006-12.
[9]孟兰芬.次道德问题讨论综述(J).道德与文明, 2005-05-17.
作者简介:孟祥云(1989-),男,河南安阳人,昆明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