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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分程序在我国各高校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程序性规范不尽符合正当程序等诸多问题.本文以正当程序为视角,以准司法化的视角提出了高校违纪处分程序应该确保在合法性比例性的基础上,破除传统简单化的管理本位思路,借鉴引入司法程序的原则和制度,要将传统的二元体系转化为类司法程序架构的裁决方、指控方、涉事当事人方的三元体系,在高校学生违纪处分程序正当性建设上进行重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