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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放战争中人民解放军歼灭国民党军的确切总人数,由于统计角度和渠道不同,长期以来,国内外相关资料和军事历史学家均有不同的统计数字和说法。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两种统计数据:
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一九四六年七月至一九五零年六月战绩总结公报》发布的统计数字:我军在整个人民解放战争中先后共消灭国民党正规军554.247万人,非正规军252.888万人,总计歼敌人数为807.135万人。
二是新编出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各野战军战史资料统计提供的数据:第一野战军在解放战争中共歼灭国民党正规军51.9万人,消灭国民党各色武装土匪12.9万人,总计歼敌64.8万人;第二野战军歼灭国民党正规军及地方部队230万人,消灭国民党土匪武装部队100万人,共计歼敌330万人;第三野战军消灭国民党正规军、地方保安部队、武装交警部队及土匪武装共计247万人;第四野战军共歼灭国民党正规军188万人,消灭国民党土匪武装部队135万人,共计323万人;另外军委直属华北军区先后共歼灭国民党正规军、非正规军及土匪武装101万人,以上我军总计歼敌1065.8万人。
上述我军歼敌统计总数可以发现,两种权威统计数据竟相差258.665万人,为何出现这么大的差距呢?
这是因为当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公布的战报统计数字,只统计了我军在1946年7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这一时期所消灭的国民党正规军及地方部队的总人数,不包括1945年9月3日至1946年6月30日日寇投降后我军反击蒋介石军事进攻所歼灭的国民党军的人数,也不包括在整个解放战争期间我军消灭国民党土匪武装部队的人数。而解放军各野战军战史统计的数字,却包括了这两方面的内容。
由此可见,因历史条件所限和统计的角度不同,当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公布的解放战争共消灭国民党军807万的歼敌总人数在当时是准确的,这也为以后的大多数军事历史学家和统计资料所沿袭接受。而各野战军的战史资料统计的歼敌1065万人的数字,是在我军多年军事学术研究和战史资料调研论证基础上认真统计出来的,无疑比当年解放军总部公布的歼敌数字更加全面,准确客观。
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一九四六年七月至一九五零年六月战绩总结公报》发布的统计数字:我军在整个人民解放战争中先后共消灭国民党正规军554.247万人,非正规军252.888万人,总计歼敌人数为807.135万人。
二是新编出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各野战军战史资料统计提供的数据:第一野战军在解放战争中共歼灭国民党正规军51.9万人,消灭国民党各色武装土匪12.9万人,总计歼敌64.8万人;第二野战军歼灭国民党正规军及地方部队230万人,消灭国民党土匪武装部队100万人,共计歼敌330万人;第三野战军消灭国民党正规军、地方保安部队、武装交警部队及土匪武装共计247万人;第四野战军共歼灭国民党正规军188万人,消灭国民党土匪武装部队135万人,共计323万人;另外军委直属华北军区先后共歼灭国民党正规军、非正规军及土匪武装101万人,以上我军总计歼敌1065.8万人。
上述我军歼敌统计总数可以发现,两种权威统计数据竟相差258.665万人,为何出现这么大的差距呢?
这是因为当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公布的战报统计数字,只统计了我军在1946年7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这一时期所消灭的国民党正规军及地方部队的总人数,不包括1945年9月3日至1946年6月30日日寇投降后我军反击蒋介石军事进攻所歼灭的国民党军的人数,也不包括在整个解放战争期间我军消灭国民党土匪武装部队的人数。而解放军各野战军战史统计的数字,却包括了这两方面的内容。
由此可见,因历史条件所限和统计的角度不同,当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公布的解放战争共消灭国民党军807万的歼敌总人数在当时是准确的,这也为以后的大多数军事历史学家和统计资料所沿袭接受。而各野战军的战史资料统计的歼敌1065万人的数字,是在我军多年军事学术研究和战史资料调研论证基础上认真统计出来的,无疑比当年解放军总部公布的歼敌数字更加全面,准确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