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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政办发[2014]9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调整完善市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调整完善市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48号)、《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