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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冠疫情,不少保险公司进一步调整了旗下各大产品的保障责任,对部分产品的保障范围进行了“扩容”,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都可以享受到对应产品的免费升级保障。
在抗击新冠肺炎的这场“全民战疫”中,整个保险行业也展现出了积极的响应速度。各大保险公司亦纷纷通过开设绿色理赔通道、提供24小时线上轻问诊、向医护人员提供免费赠险以及向疫区捐款捐物等多种形式助力战疫。
如果从现行政策来看,所有新冠肺炎患者均可以获得国家医疗系统的免费救治。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虽可由国家“兜底”承担,但其同时可能遭遇的后遗症、并发症治疗以及身故、全残、误工等损失暂时无法通过国家政策得到补偿。
针对这一情况,不少保险公司也进一步调整了自家产品的保障责任,将新冠肺炎纳入原有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都可以享受到对应商业保险产品的升级保障。
重疾险升级:增加额外赔付
重疾险是以重大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保障范围通常覆盖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特定重大疾病。在通常情况下,被保险人一旦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赔付标准,即可获得合同约定的大额理赔补偿。从现有情况来看,新冠肺炎这一新发病种尚未被纳入传统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不屬于重疾的理赔范围。
对此,有部分公司特别将新冠肺炎新列为原有重疾险产品的额外责任。比如,被保险人如确诊新冠肺炎,可按重疾进行赔付或可在不影响原有责任的情况下获得一定比例原重疾保额的额外赔付。
此外,在重疾险到底赔不赔新冠肺炎后遗症、并发症这个问题上,最主要的判断依据取决于相关病症是否属于已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责任范围。按现有信息来看,如患者出现深度昏迷、急性心肌梗塞、慢性呼吸功能衰竭终末期肺病、肺源性心脏病、感染性心内膜炎等新冠肺炎可能引发的并发症且该病症包含在已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责任范围,也可通过重疾险获得合同约定的全额理赔。
医疗险升级:放宽部分条款限制
虽然新冠肺炎的治疗费有国家承担,但对于后遗症、并发症的治疗,例如肺纤维化的治疗,国家尚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兜底”,这部分的损失补偿就可以通过医疗险获得。
在通常情况下,如被保险人因新冠肺炎引发的后遗症或并发症就诊或住院治疗,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对应报销型医疗险的保障条款,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进行报销。此外,部分医疗险保障责任还包含住院津贴,如被保险人不幸罹患新冠肺炎,除治疗可由国家和报销型医疗险“买单”以外,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按约定申请津贴理赔。
目前,大部分医疗险产品针对新冠肺炎的升级保障主要体现在增加危重病例赔款、专项津贴、开通绿色通道,以及放宽等待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条款限制。
意外险升级:新增额外责任
意外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死亡以及发生医疗费用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对意外险有一定了解的小伙伴可能都知道,保险定义的“意外”与人们传统认知中的“意外”概念略有不同,需要同时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以及非疾病的四大标准,否则就会被排除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由于新冠肺炎属于疾病,因此不符合“非疾病”原则,所以普通综合意外险是不会对新冠肺炎进行理赔的。
但在这个特殊时期,也有保险公司对意外险产品的保障责任进行了拓展,额外增加了新冠肺炎的身故/伤残保障。业内专家表示,这一责任拓展与附加猝死等额外保障的意外险类似,相当于是额外为被保险人增加了一份附加险。
寿险升级:取消等待期限制
寿险也称“生命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一种以被保险人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寿险对于被保险人身故的赔付标准较为宽泛,一般被列入免赔责任的只有故意杀害、伤害、吸食毒品、酒驾或2年内自杀等极少数特殊情况。除此之外,无论被保险人是因感染新冠肺炎病亡或遭遇其他伤害死亡等,受益人均可获得保险合同约定的固定赔偿金。
针对新冠肺炎,大部分寿险产品提供的特别升级调整主要体现在绿色通道等应急服务支持上,也有部分产品针对新冠肺炎取消了等待期的限制。
在抗击新冠肺炎的这场“全民战疫”中,整个保险行业也展现出了积极的响应速度。各大保险公司亦纷纷通过开设绿色理赔通道、提供24小时线上轻问诊、向医护人员提供免费赠险以及向疫区捐款捐物等多种形式助力战疫。
如果从现行政策来看,所有新冠肺炎患者均可以获得国家医疗系统的免费救治。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虽可由国家“兜底”承担,但其同时可能遭遇的后遗症、并发症治疗以及身故、全残、误工等损失暂时无法通过国家政策得到补偿。
针对这一情况,不少保险公司也进一步调整了自家产品的保障责任,将新冠肺炎纳入原有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都可以享受到对应商业保险产品的升级保障。
重疾险升级:增加额外赔付
重疾险是以重大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保障范围通常覆盖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特定重大疾病。在通常情况下,被保险人一旦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赔付标准,即可获得合同约定的大额理赔补偿。从现有情况来看,新冠肺炎这一新发病种尚未被纳入传统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不屬于重疾的理赔范围。
对此,有部分公司特别将新冠肺炎新列为原有重疾险产品的额外责任。比如,被保险人如确诊新冠肺炎,可按重疾进行赔付或可在不影响原有责任的情况下获得一定比例原重疾保额的额外赔付。
此外,在重疾险到底赔不赔新冠肺炎后遗症、并发症这个问题上,最主要的判断依据取决于相关病症是否属于已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责任范围。按现有信息来看,如患者出现深度昏迷、急性心肌梗塞、慢性呼吸功能衰竭终末期肺病、肺源性心脏病、感染性心内膜炎等新冠肺炎可能引发的并发症且该病症包含在已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责任范围,也可通过重疾险获得合同约定的全额理赔。
医疗险升级:放宽部分条款限制
虽然新冠肺炎的治疗费有国家承担,但对于后遗症、并发症的治疗,例如肺纤维化的治疗,国家尚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兜底”,这部分的损失补偿就可以通过医疗险获得。
在通常情况下,如被保险人因新冠肺炎引发的后遗症或并发症就诊或住院治疗,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对应报销型医疗险的保障条款,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约定比例进行报销。此外,部分医疗险保障责任还包含住院津贴,如被保险人不幸罹患新冠肺炎,除治疗可由国家和报销型医疗险“买单”以外,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按约定申请津贴理赔。
目前,大部分医疗险产品针对新冠肺炎的升级保障主要体现在增加危重病例赔款、专项津贴、开通绿色通道,以及放宽等待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条款限制。
意外险升级:新增额外责任
意外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死亡以及发生医疗费用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对意外险有一定了解的小伙伴可能都知道,保险定义的“意外”与人们传统认知中的“意外”概念略有不同,需要同时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以及非疾病的四大标准,否则就会被排除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由于新冠肺炎属于疾病,因此不符合“非疾病”原则,所以普通综合意外险是不会对新冠肺炎进行理赔的。
但在这个特殊时期,也有保险公司对意外险产品的保障责任进行了拓展,额外增加了新冠肺炎的身故/伤残保障。业内专家表示,这一责任拓展与附加猝死等额外保障的意外险类似,相当于是额外为被保险人增加了一份附加险。
寿险升级:取消等待期限制
寿险也称“生命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一种以被保险人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寿险对于被保险人身故的赔付标准较为宽泛,一般被列入免赔责任的只有故意杀害、伤害、吸食毒品、酒驾或2年内自杀等极少数特殊情况。除此之外,无论被保险人是因感染新冠肺炎病亡或遭遇其他伤害死亡等,受益人均可获得保险合同约定的固定赔偿金。
针对新冠肺炎,大部分寿险产品提供的特别升级调整主要体现在绿色通道等应急服务支持上,也有部分产品针对新冠肺炎取消了等待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