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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初出大陆版,一时风靡,我当时也不免跟风阅读,确有大开眼界的感觉。但对于他着力批判“酱缸文化”,却颇不以为然,原因完全是来自味觉的记忆—记忆中的酱味儿,是非常好的。
当时镇上卖酱醋的只有一个合作社商店,一只巨大的敞口大瓮上面,盖着厚厚的木盖子,买酱油时,售货员将大瓮上面的半边木盖子推开,一股浓郁的酱油香味儿就扑鼻而来,弥漫在整个房间。那味道至今如闻见类似的,都令人陶醉地还原当时的空间和氛围。
供老家方圆十几里地区吃酱的,有一个酱园,酱园所产的酱油和酱菜,是记忆中最香的酱油、酱菜。不知道什么时候,酱园倒闭了,现在老家人吃的酱油,都是瓶装的外地酱油、生抽、老抽,如此,做老家的饭菜,味道总觉得别扭。而酱园腌的酱菜,很少见了,商店里卖的是什么玫瑰酱菜,有一股甜味儿。所以,炒蒲城八宝辣子没有了那种老式酱菜,味道很不对劲儿。
以前关中民间,也自家做酱,少数人家做面酱,比较多的人家做豆酱—这种豆酱是将黄豆蒸熟,趁热裹上面粉,拌成块状,上面盖上薄薄的纱布以挡虫蝇,放在太阳底下暴晒,令其发酵,发酵的过程,当地人叫“恶”,即让黄豆“恶”,反复“恶”,黄豆经此“恶”,长毛生菌,初闻会有一些臭味,再晒再“恶”,晒干后,会有一股浓厚的香味儿,这香味儿有人不喜欢,但喜欢的人喜欢得不得了。吃的时候将干豆酱加热水浸泡,再加入干辣椒粉入油锅炒熟,佐餐吃馒头,会让人饭量增加一倍!这种豆酱我外婆做得非常好,我至今一闻到这种豆酱的味道,就想起外婆。
南方卑湿,豆类容易制作成各种各样的酱。食材各异,依赖各种各样的酱料,即可烹制出丰富多样的美食。对各种酱料的搭配,足以显示一个人在饮食方面的悟性和灵性。
酱,如四川郫县豆瓣酱,是川菜的灵魂,少了它,则没有川菜。其实,更有意思的是个人根据自己的口味习惯,临时调制的餐桌蘸酱。一般的中国菜,做成菜上桌,你也可以结合你面前的各种酱料,重新蘸调,变幻出适合你个人口味的味道。一湖南籍朋友嗜辣,无论吃什么,都要一碟酱油指天椒,说是有了这个东西,什么都可以是美味。
酱在中国,历史久远,周王室设有制作肉酱的官吏“醢人”,先民对酱的重视由此可见。孔子说:“不得其酱不食。”《周礼·膳夫》:“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有人考证,《十三经》中查到的酱有十四种,所谓“酱用百有二十瓮”,应非夸张之词。
其实,理解孔夫子所谓“不得其酱不食”,不能止于它的本意,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供应天子和不同级别的诸侯的饮食,其所用的酱料的品种,应有相应的制度,不能少、偏、废,不能疏忽、不能僭替,因为天子的起居饮食、日用伦常,关乎礼制国体。在这种原则下,个人的饮食,也应遵循相应的礼制。
若将夫子的话引申开来,似可理解为,无论为做官为政、为人处事、居家接应等等,没有相应的配合条件则不行,有如品味菜肴,酱料拧巴相左,味道彼此不相宜,是不能“止于至善”的。
夫妻之道亦同此理,彼此各得其味,则琴瑟和谐,否则,“不得其酱不食”。李渔看透人间事,有诗曰:“天公局法乱如麻,十对夫妻九配差。”就是说,绝大多数夫妻从彼此不适应,慢慢到适应,从不得其酱,慢慢地口味趋同,吃到一起去了。
而天下最难得者,就是滋味,用酱恰当,则庸劣食物也可以变化为美味;不得其酱,则美味亦不堪入口。
做酱的过程是“恶”,“恶”的效果,非人力所能全部左右,更多地仰仗天气的变化即自然,这大约就是所谓缘分。
当时镇上卖酱醋的只有一个合作社商店,一只巨大的敞口大瓮上面,盖着厚厚的木盖子,买酱油时,售货员将大瓮上面的半边木盖子推开,一股浓郁的酱油香味儿就扑鼻而来,弥漫在整个房间。那味道至今如闻见类似的,都令人陶醉地还原当时的空间和氛围。
供老家方圆十几里地区吃酱的,有一个酱园,酱园所产的酱油和酱菜,是记忆中最香的酱油、酱菜。不知道什么时候,酱园倒闭了,现在老家人吃的酱油,都是瓶装的外地酱油、生抽、老抽,如此,做老家的饭菜,味道总觉得别扭。而酱园腌的酱菜,很少见了,商店里卖的是什么玫瑰酱菜,有一股甜味儿。所以,炒蒲城八宝辣子没有了那种老式酱菜,味道很不对劲儿。
以前关中民间,也自家做酱,少数人家做面酱,比较多的人家做豆酱—这种豆酱是将黄豆蒸熟,趁热裹上面粉,拌成块状,上面盖上薄薄的纱布以挡虫蝇,放在太阳底下暴晒,令其发酵,发酵的过程,当地人叫“恶”,即让黄豆“恶”,反复“恶”,黄豆经此“恶”,长毛生菌,初闻会有一些臭味,再晒再“恶”,晒干后,会有一股浓厚的香味儿,这香味儿有人不喜欢,但喜欢的人喜欢得不得了。吃的时候将干豆酱加热水浸泡,再加入干辣椒粉入油锅炒熟,佐餐吃馒头,会让人饭量增加一倍!这种豆酱我外婆做得非常好,我至今一闻到这种豆酱的味道,就想起外婆。
南方卑湿,豆类容易制作成各种各样的酱。食材各异,依赖各种各样的酱料,即可烹制出丰富多样的美食。对各种酱料的搭配,足以显示一个人在饮食方面的悟性和灵性。
酱,如四川郫县豆瓣酱,是川菜的灵魂,少了它,则没有川菜。其实,更有意思的是个人根据自己的口味习惯,临时调制的餐桌蘸酱。一般的中国菜,做成菜上桌,你也可以结合你面前的各种酱料,重新蘸调,变幻出适合你个人口味的味道。一湖南籍朋友嗜辣,无论吃什么,都要一碟酱油指天椒,说是有了这个东西,什么都可以是美味。
酱在中国,历史久远,周王室设有制作肉酱的官吏“醢人”,先民对酱的重视由此可见。孔子说:“不得其酱不食。”《周礼·膳夫》:“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有人考证,《十三经》中查到的酱有十四种,所谓“酱用百有二十瓮”,应非夸张之词。
其实,理解孔夫子所谓“不得其酱不食”,不能止于它的本意,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供应天子和不同级别的诸侯的饮食,其所用的酱料的品种,应有相应的制度,不能少、偏、废,不能疏忽、不能僭替,因为天子的起居饮食、日用伦常,关乎礼制国体。在这种原则下,个人的饮食,也应遵循相应的礼制。
若将夫子的话引申开来,似可理解为,无论为做官为政、为人处事、居家接应等等,没有相应的配合条件则不行,有如品味菜肴,酱料拧巴相左,味道彼此不相宜,是不能“止于至善”的。
夫妻之道亦同此理,彼此各得其味,则琴瑟和谐,否则,“不得其酱不食”。李渔看透人间事,有诗曰:“天公局法乱如麻,十对夫妻九配差。”就是说,绝大多数夫妻从彼此不适应,慢慢到适应,从不得其酱,慢慢地口味趋同,吃到一起去了。
而天下最难得者,就是滋味,用酱恰当,则庸劣食物也可以变化为美味;不得其酱,则美味亦不堪入口。
做酱的过程是“恶”,“恶”的效果,非人力所能全部左右,更多地仰仗天气的变化即自然,这大约就是所谓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