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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阐述八纲起源、繁衍、发展、成熟之源流的基础上,指出阴、阳、表、里、虚、实、寒、热“八纲”的平列,易导致学生对“阴阳辨证”概念产生混淆,对其辨证内涵亦迷惑不解。认为应加强阴阳在“八纲”中的总纲和法纪作用,分述“两纲六要”,即在教材中仍然沿用“八纲辨证”章节之名,但在其下须分述“两纲”和“六要”。这样既可以保证“八纲”的完整性,又能突出阴阳的纲纪作用,充分体现“两纲”与“六要”的层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