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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村拥有比较丰富的大理石资源。1994年,村委会决定投资兴办“永兴石材加工厂”,其经营方式为承包经营,即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1995年5月,厂房等工程完工。村干部李某成为该厂的第一位承包人,他与村委会签定了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4年,每年上交村委会6万元。1995年6月,村委会帮助李某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了营业执照,“永兴石材加工厂”正式开业。根据承包合同,村委会有权对李某的承包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检查其财务资料等,但村委会只是在1996年3月初进行了一次形式上的检查,被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