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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频繁出现经济罪犯非法携带巨额资产潜逃国外并长期滞留的现象。在对外逃经济犯罪分子在引渡时,常常遭遇诸多的限制,如双边引渡条约的缺位和对于死刑犯引渡问题的不同看法。这已经成为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之间的国际司法合作的一大难题。其中,“死刑不引渡”成为最为敏感的问题。欧美等发达国家不崇尚死刑的存在,所以一般拒绝引渡有可能被请求国判处死刑的人。但是由于我国的国内法上明确规定了死刑的存在,所以我国的传统上一直回避“死刑不引渡”原则,这就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障碍。为了我国的引渡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我国的《引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