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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当下的法律、法规等对规范性文件的监控规定了不同的方式,如行政复议、权力监督、行政监督等,而且《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已把司法审查作为监督规范性文件的最后屏障,但这些具体的方式对乡镇规范性文件的控制却不是个个有效。从对W镇政府2006年发放的73件红头文件的逐项分析来看,规范性文件的范围远远小于红头文件。在各种监控方式中,行政监督是目前监控乡镇规范性文件的最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