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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类建筑形式和居住习俗的演变,是与其所处自然生态及人文社会环境等紧密相连的。蒙古族原主要居住在大漠南北,过着以穹庐为屋,逐水草而迁徙的生活。元朝建立后,南迁的蒙古族逐渐由游牧走向定居。随着居住环境、政治形势、社会经济等因素的变化,通过与他族杂居共处,彼此交融,其建筑风格和居住理念也发生演变,既保留某些包含浓郁草原风情的习俗,又汲取海内外相关文化精华,使居住文化更加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色。
关键词:元代;蒙古族;移居;居住理念
中图分类号:K2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9)04-0137-05
建筑是一个民族经济、文化、家庭、社会和心理素质的集中体现,且以物质形态方式表述其文化內涵。元代南迁蒙古族作为庞大特殊的移民群体(包含元朝最高統治者及一般蒙古族军民),究竟是如何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转变居住观念,由游牧到定居,融入当地以农耕为主的社会呢?这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南迁蒙古族的居住文化既保留了一些浓郁的草原风俗习惯,又汲取各民族文化精华,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本文主要从蒙古族移民南下后建筑和居住形式的演变、南迁蒙古族居住风尚的转化、皇家建筑风格形成和发展、各族文化交融与居住理念更趋多元化等四方面,加以探索。
一、元代蒙古族移民南下后建筑及居住形式的演变
元朝疆域辽阔,民族众多,居住文化也五彩缤纷。但就蒙古族本身而言,在大举进入中原以前,其社会经济基本上仍处于以游牧为主,兼营狩猎、手工业,并有少许农业的阶段。住居方式大多以毳幕(毡帐、穹庐)为屋,逐水草按季节而迁徙。即使是可汗或王公贵族也不例外,仅是其帐幕高大华美而已。元朝建立后,部分蒙古族南迁内地。其移居中原后,随着居住环境、政治形势和社会经济变化,建筑形式、居住理念和风尚也不断演变。
1.南迁蒙古族主要分布及与汉族等错杂而居格局之形成
自成吉思汗进攻金朝时起,蒙古军就不断被征调南下,陆续移民中原内地。元朝建立后,蒙古族更是散布在国内广大区域,形成与汉族及其他民族杂居共处的局面。其南迁主要是通过封王镇土、遣兵戍守、出仕为官,战乱流离等形式和途径。首先,是封王镇土,例如安西王忙哥剌封守西土,就带去大量蒙古卫士和属下,驻守长安附近,“将兵镇边徼襟喉之地”①。其次,遣兵戍守,史称“河洛、山东据天下腹心,则以蒙古、探马赤军列大府以屯之”②,从而使大批蒙古人迁入并定居中原,同时,“驻戍之兵,皆错居民间”③。居住形式也与当地汉军相同。另外,在湖广、云南等地也有大批蒙古军驻守。再次,是出仕为官,蒙古统治者每到一地后,都要派达鲁花赤进行监临,许多蒙古族人担任地方官,并往往携眷仕官而择地卜居,其子孙后代也多入籍于当地。最后,是遭乱流离,遭受战乱流离而南来的蒙古人户也不少,如“宗亲海都作乱,其民来归者七十余万,散居于云、朔之间”④。即在山西西北部及大同一带居住。此外,还有因犯罪被流放两广、海南的,或因家贫将子女卖入内地为奴仆的蒙古族人等等。
经过长期以来各种形式的迁徙活动,蒙古人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地。北自大都,南至杭州等大小城镇及军事要塞,都有相当数量蒙古族与汉人等错居杂处。同时,南迁蒙古人与汉人及其他民族联姻通婚的现象日益普遍。这也有利于缩小相互之间经济、文化差异,使彼此的住居建筑和风尚渐趋相近。
2.南迁蒙古族居住理念及建筑的传承和演变
在住居政策方面,元朝对南迁本族而言,即遵循“祖述”与“变通”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保留某些具有鲜明草原居住文化特点的习俗;另一方面随乡入俗,因地制宜,转变居住理念,大量吸取中原传统建筑风格和住居方式。而对其他诸族来说,则是按照“各依风俗”精神,基本上保存各地区诸族原有的建筑风格和居住习俗,并在宗教建筑方面大量吸收外域的建筑风格和技术,又结合当地的原有习俗加以改造和发展。
元代住宅建筑为宋、金发展至明、清住宅的中间环节。是在住宅制度逐步森严、精致化过程中一个较为自由、散漫的阶段,其功能与环境等影响因素作用尤为显著,住宅形式更加复杂和多样化。这恐与游牧民族豪放、追求自由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元代汉地住宅,大致可分为南北两大区域,即以华北平原为代表的北方区域,以江南为代表的南方区域。自先秦时期北方的住宅深受正统思想的影响,住宅对称的轴线艺术得到很大发展。而蒙古族在这一地区的住宅出现无轴线之自由布局倾向。例如,山西永乐宫纯阳殿壁画《慈济阴德》第三中所示,住宅的正房厅堂不在纵轴线上。《再度郭仙》的郭宅正房为了扩大空间,厅堂釆用减柱法,形式为单层三间。《丹度莫敌》的莫宅,则体现住宅平面无明显的轴线布局自由。在住宅建筑中除矩形平面外,也有方形与不常见的多边形平面,并釆用勾连撘做法。⑤又如,以大都已挖掘的后英房胡同住宅为例,这应是达官贵人的住宅。其主院正房建在台基上,前出轩廊,两侧立挟屋,后有抱厦,东院正房是一座平面为工字形的建筑,即南北屋由中间柱廊连接。这种住宅遗址与北京现存的清代四合院相比,在主房、厢房的建筑平面以及院落构成、交通联系方式诸方面,很明显地反映两者手法之不同。在清代四合院中,找不到用柱廊连接的工字形平面和前出轩后有抱厦的平面,院中的高露道被清代的抄手廊所替代,可见这些正是元代大多住宅的特色。⑥至明代初期,定有严格住宅制度,上至王公品官,下至庶民百姓,住宅无不深受制度的束缚,造成住宅建筑形式的单一性和群体组合的严谨规整。但民间住宅则较多吸收金、元时期的一些地方之手法,并在北派风水的影响下,形成北方特色。
元代南方蒙古族的住宅建筑形式,继承了宋代较多建筑形式,很多规定也多承袭宋代,如据《宋史·舆服志》所载,规定住宅的称谓:“执政亲王曰府,余官曰宅,庶民曰家。”对于建筑的装修、色彩、斗栱的使用则规定:“凡民庶家,不得重栱、藻井及五色文釆为饰,仍不得四铺飞檐。”⑦这些规定为元代所承袭,例如,对住宅的称谓也分等级,并限制平民在衔脊上设置瓦兽等等。 元朝住宅制度,目前尚未发现有较为完整的规定。只是散见于《元史》的《世祖纪》《刑法志》及《元典章》等处。据《元史·世祖纪》记载,至元二十二年(1285),当大都新城建成后,元世祖曾计划将原燕京城(旧城)的居民全部迁居新城,于是规定:
“诏旧城居民之迁京城者,以赀高及居职者为先,仍定制,以八亩为一分,其或地过八亩及力不能作室者,皆不得冒据,听民作室。”⑧
后来迁居之举虽未能完全实行,但已出现“北城繁华拨不开,南城尽是废池台”⑨的现象,可见迁居规模还是很大的。根据规定,贵戚、功臣及富豪,悉受分地以为第宅,并享有优先选址之便。但住宅地盘的大小仍要受到限制,以“八亩为一分”计算,院宅面积大概有68×63或72×60米左右。这根本不能满足南迁蒙古王公大臣等权贵们建府邸豪宅的欲望,因此往往超过规定,甚至侵占街道,或者在城外另建别墅。驻扎在大都以外的蒙古王公贵族府居更为豪华富丽。例如,元世祖第三子安西王忙哥剌建在长安城东北的安西府,建在六盘山的开成宫邸,堪比皇宫。
元廷对住居建筑的装饰配置等也有一些新规定。据《元史》所载:“诸小民房屋安置鹅项,衔脊有鳞爪瓦兽者,笞三十七。”⑩由此也反映出品官宅舍是可用鹅项(即今称美人靠、飞来椅、吴人靠)、衔脊置鳞爪瓦兽的。不准平民房屋置鹅项之规定未见于唐宋有关制度。与宋代“凡公宇栋施瓦兽”的制度对照,皆有相似之处,B11可见元代这一禁令与此一脉相承。不过,在江南这一禁令也往往被破坏。总之,元朝的建筑及居住政策,与两宋相比,既有承袭的一面,又有其创新之处。
二、南迁蒙古族居住风尚的转化
蒙古族在向南迁移过程中,游牧民族部分兼营农业或半农半牧后,民居形式由穹庐式毡帐发展为圆形土屋,并逐渐出现土木结构的帐房。这种圆形的土墙屋在向阳的一面开窗,既保留了帐房的外形,又汲取北方地区汉式民居的優点,呈现了由逐水草而居向定居过渡的形态。不过,无论是帐房或是圆形土屋,都反映了北方草原游牧民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和敬天崇天的观念。同时,帐幕呈圆锥形,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天似穹庐,笼罩四野”B12。这种显示完满自足的线形与笼罩田野的苍穹和谐地结合在一起,白色帐房与碧绿的自然景观交相辉映,是蒙古族朴素单纯的审美观念在居住文化上的真实反映和折射。在由北往南发展过程中,蒙古族居住理念和风尚之演变,主要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和林斡耳朵到大都大明殿,说明蒙古统治者居住理念已从崇尚自然环境、讲究实用功能、逐水草而迁徙,逐渐向定居过渡。蒙古人原“无城壁栋宇”B13,成吉思汗时建立了四大豪华斡耳朵B14,作为大汗和后妃的居住场所。以后,凡“新君立,复自作斡耳朵”B15,形成一套斡耳朵制度。建筑在辽阔草原的斡耳朵,或谓金帐,是大汗执政与会客之处,出入都有很多规矩和礼仪,若触犯要受重罚。后来则在哈剌和林、上都、中都、大都修建了宫城和宫殿,其中和林的万安宫、上都的大安阁、大都的大明殿皆为元代宫廷建筑的典型代表。因时间和区域不同,各具有特色。元朝建立后,皇帝和皇室成员生活习俗有了很大变化,其主要居住场所在宫殿中。忽必烈认为“大业甫定,国势方张,宫室城邑,非钜丽宏深,无以雄视八表”B16。故元大都宫殿极尽恢宏绚丽之能事,无论色彩、雕刻、内部装潢、用料、做工,都巧夺天工,精美绝伦。但是皇室及主要大臣每年皆要从大都前往上都避暑,并经常住在帐幕中。即使在大都富丽堂皇宫殿群中,也保留若干的大帐幕,以表示不忘游牧生活。
第二,大漠南北蒙古居民住宅,原逐水草而迁徙。即元《经世大典》所载的:“我朝居朔方,其俗逐水草,无常居,故为穹庐,以便移徙。”B17搭帐房,夏季选择髙坡通风、草木繁盛之处,冬季选择山湾、洼地向阳之处。但自北向南发展后,随着自然环境和人文条件的变化,统治者要从政治、经济、军事、交通等方面考虑而选择都城地址,并看风水、选吉地盖房宅。元廷统治者在建设大都过程中,颁布了居民住宅占地面积标准和迁居者身份,对“僭越”“过分”等也加以限制。
第三,蒙古草原上的帐房及兼营农业后的圆形土屋,都反映了游牧民族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和敬崇天地的观念。在南下建筑宫殿过程中,釆用了汉地阙门角隅之制,例如,元大内是以南面崇天门、北面厚载门、东面东华门、西面西华门为宫墙经纬而构成宫城区,中轴对称,四隅设角楼,四面设门,并且宫殿、住宅采用歇山顶等。说明蒙古族统治者的审美观已发生变化。
第四,蒙古族原尚右,通常男右女左。例如,和林万安宫具体安排上反映出右尊左卑的等级观念。万安宫殿内圆柱两列,北面置一高台,为御座所在。两侧均置平台,右侧为诸王座位,左侧为后妃座位,御前空地为奏事或进贡臣僚和使节等人站立处。南下后,受中原地区影响,从尚右尚西的习俗,逐渐变为尚左尚东。泰定元年(公元1324),改为左尊右卑,依周礼传统,神主按照昭穆序列安排。
三、皇家建筑风格的形成和发展
随着蒙古贵族的势力由北而南,其居住环境和人文条件发生巨大变化,居住理念和礼仪也有所演变。其居住文化既保留具有一些草原文化特点的蒙古旧俗,又深受中原传统文化影响,突出地表现在蒙汉等兼容的皇家建筑上。
第一,实行两都制,上都为夏都,大都为冬都。“每年四月,迤北草青,则驾幸上都以避暑,颁赐于其宗戚。马亦就水草。八月草将枯,则驾回大都。”B18这是蒙古人游牧生活逐夏驻冬在都城建设上的反映。
第二,大都以太液池水面为中心来确定城市布局,环水布置大内正殿、东宫太子府、皇太后宫、皇妃宫等,折射出蒙古族“逐水而居”的特性。
第三,在宫室建设中融会蒙汉居住文化于一炉。既基本承袭了中原传统的建设风格,大量使用阙门角隅之制,又在后宫的布局方面保留一些纯蒙古式的帐幕建筑“斡耳朵”,帐房和木结构琉璃瓦的殿宇交错分布,勾勒出元代宫殿特有的景观。
第四,大内西北角玉德殿一组建筑独立成区,以奉佛为主,东华门之北建有庖人之室、酒人室,为豪饮之需,元人崇鹰和羊,上都宫城夹墙有鹰房,大都宫中夹墙有羊圈,大酒瓮是不可或缺的陈设。B19凡此种种都保持了蒙古游牧民族的一些习惯。 第五,宫殿的色彩和室内装饰,体现了蒙古族尚白、热烈、强悍的风格。蒙古人崇尚白色,《南村辍耕录》称“盖国俗尚白,以白为吉”。白色石阶基红墙、朱地金龙柱、白色琉璃瓦顶、间金绘饰,室内铺厚地毯,用银鼠和黄鼬之毛皮做壁障,以黑貂皮为暖帐及被褥等,B20这些都反映出蒙古族的喜好和风情。
第六,太庙中的先祖神主由西(右)向东(左),依次排列,反映了蒙古族右尊左卑之习俗。直至泰定元年(1324),才按照昭穆(左右)序列安排神位。地坛、日坛、月坛等有元一代终未设置,社稷到至元三十年才建立,说明元代对礼制建筑不及历代统治者那样重视。
第七,在陵墓建筑方面,蒙古人实行土葬,“刳木为棺”并有一定随葬品,地面上不留坟塚,并伴以烧饭等仪制。时人称:“北俗丧礼极简,无蓑麻哭诵之节,葬则刳木为棺,不封不树,饮酒食肉无所禁,见新月即释服。”B21蒙古人墓地对外是保密的,“其墓无塚,以马践蹂,使如平地”B22,不留标志。在大都一些佛寺中建有祭祀历朝帝后遗容的影堂,后改称为“神御殿”,成为日常祭奠之重要场所,且每帝一寺。
总之,元朝皇家建筑是蒙汉等居住文化交融的突出反映。也可以说作为游牧民族蒙古统治者及广大牧民,建设或搬进城市的过程,即是游牧与定居碰撞及交融的历程。
四、各族建筑文化交融与居住理念更趋多元化
1.生态和人文环境对建筑及居住文化的影响
建筑人类学认为,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等诸多因素,对特定时期的建筑和居住文化之形成及演变,起着决定性作用,反映在元代建筑及居住文化上也是呈现出强烈的民族性、地区性和多样性。元朝疆域辽阔,各族居住地的生态环境及从事的生产活动,对诸族建筑结构、平面布局、建筑造型及用材方面的不同类型,表现各异的风尚习惯等都有很大影响。南迁蒙古族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选择适宜的居住环境,建造家园。即所谓“南越巢居,北朔穴居,避寒暑也”B23。例如,迁居云南的有些蒙古族平民就与当地其他民族一样,多为土基墙,草顶屋。
元朝居住文化又是与社会地位、民族划分等紧密相连。按南宋遗民郑所南(思肖)所记:“鞑法,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各有所统辖。”B24阶级不同,社会生活居住水平也各有差异。元朝皇帝、诸王、贵族锦衣玉食,宫殿华屋。即使处在第三、四等级汉族及其他诸族的地主和奴隶主阶级、大富商等,也往往是“墙屋被文绣,鞍辔饰珠玉,婢妾曳丝履,犬马食菽粟”B25。而被剥削阶级一年辛苦,过的是破房漏屋,“忍饥忍寒蹲破庐”B26,“麦饭稀稀野菜羹”B27的生活。因此,由于经济状况、社会地位不同,诸族统治者、剥削者与广大劳苦大众的居住条件极为不同,所反映的居住文化则迥异。南迁蒙古族也不例外,由于财产和地位上的不同,在住宅建筑上,差别也极为悬殊。
2.藏传佛教建筑传入
蒙古人原大多信奉萨满教,进入中原后较普遍地接受佛教,并兼容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元世祖时崇信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因此,元时不仅禅宗、律宗等早在中原流传之佛教建筑得以复兴,西藏地区的喇嘛塔、密宗塑像、法器和装饰等佛教艺术也通过各种渠道,东传到内地。藏传佛教建筑在大都、上都兴起,并传播到浙江、江西、河北、江苏、福建、云南等地,为藏传佛教及其建筑艺术的传播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
3.海内外建筑技艺交流使南迁蒙古族居住理念更趋多元化
元代各地之间的建筑技艺交流,出现前所未有的盛况。大都宫殿总体布局、建筑内部布置及装修等方面,显示出有别于中原传统风格和情趣,应是蒙古贵族习俗和意向的反映。并且通过也黑迭儿等而渗入西域文化因素的影响,如也黑迭儿负责宮殿庐帐建筑的实职,受任后,“夙夜不遑,心讲目算,指授肱麾,咸有成画”B28。亲自指挥宫阙、正朝、路寝、便殿、掖庭、官署、祠庙、苑囿、宿卫居舍、百官邸宅等各项工程的建设。同时,由于各国商人的到来及伊斯兰教、基督教、摩尼教等的传入,清真寺、基督教堂、天主教堂、明教寺庙等宗教建筑也大量兴建。这些宗教建筑的兴修,也带来中亚和欧洲的建筑风格。例如,尼波罗国(尼泊尔)工匠阿尼哥擅长画塑及铸金为像。在中国建了三座佛塔、九座大寺、两座祀祠、一座道观,将印度式的营建技艺和佛教梵像传入中国。元人称其“每有所成,巧妙臻极”,“金纫玉切,土木生辉”。B29并且,域外建筑技艺的传入,也改变了以往土为阴,木为阳,地上用木构造房,地下用砖砌墓的传统观念,宫殿、寺庙建筑中经常采用砖石结构和域外建筑式样,使居住观念更趋多元化。
五、结语
元代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族皆有自己的建筑风格及传统居住习俗。而同一民族内部,又因贫富悬殊,社会地位不同而呈现鲜明的等级性,故民居建筑的规模、质量、装饰、家具、摆设等都有很大差异。其建筑承上启下,既有突出的继承性和时代性,又富有变异性和创新性。就原为游牧民族的蒙古本身而言,在向南发展过程中,部分兼营农业或半牧半农后,民居形式逐渐由穹庐式发展为圆形土屋,进而发展为土木结构的住房,居住理念也发生很大变化。元大都的宫殿更是极尽富丽堂皇之能事。但在一些宫殿布局上,显然受斡耳朵影响,内部陈设也具有鲜明的蒙古特色。而汉族等其他民族在不断汲取域外建筑技艺的同时,于建筑类型、形制、设计、施工方法与工艺等方面也都有所突破。尤其是大木技术的进步,砖石建筑技术之普遍使用,建筑彩画的发展,琉璃使用进入顶峰期等等,对明、清乃至后世都产生很大影响。因而,对元代居住文化及南迁蒙古族居住理念的演变进行深入探索,必然有利于中国建筑史、社会生活史及移民史研究的进一步开展。
注释
①②④⑧⑩宋濂等:《元史》,中華书局,1976年,第2538、2538、4053、274、2682页。
③姚燧:《牧庵集》卷六,《千户所厅壁记》,张元济等辑:《四部丛刊初编》第1428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22年,第28页。 ⑤王畅安:《纯阳殿、重阳殿的壁画》,《文物》1963年第8期。
⑥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市文物管理所、元大都考古队:《北京后英房元代居住遗址》,《考古》1972年第6期。
⑦B11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3600、3600页。
⑨宋褧:《寒食拜扫盘桓南城亲友家书所闻俚歌十首之一》,《燕石集》卷九,纪昀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1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341—342页。
B12洪迈:《容斋随笔》卷一中所载之《敕勒歌》。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卷八十六中“笼罩四野”则为“笼盖四野”。
B13B22张全胜校注:《黑鞑事略校注》,兰州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8、228页。
B14斡耳朵,是突厥语—蒙古语ordo的音译,又译为斡鲁朵、斡儿朵、兀鲁朵、窝里陀等,意为“宫”,引申为“宫帐”“行宫”“宫衙”,又指皇室成员占有和继承财产、私属人口的一种组织形式。
B15B18B19叶子奇:《草木子》卷三下,《杂制篇》,中华书局,1959年,第63、64、63页。
B16B28欧阳玄:《马合马沙碑》所记也黑迭儿事迹,见《圭斋集》卷九,转引自潘谷西主编:《中国建筑史》第4卷《元明建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年,第533页。
B17《经世大典·工典总叙·庐帐》,《元文类》卷四十二,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615页。
B20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一,中華书局,1959年,第248—253页。
B21黄溍:《答禄乃蛮氏先茔碑》,《金华黄先生文集》卷二十八,转引自任继愈总主编:《中华大典·民俗典·地域民俗分典》,北京日报出版社,2014年,第801页。
B23张华著:《博物志新译》,上海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0页。
B24郑所南:《心史·大义略叙》,《郑思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57—192页。
B25赵天麟:《畅八口以鼓天下之正风·节服章》,陈得芝等辑点《元代奏议集录》上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25页。
B26王冕:《王冕集》,寿勤泽点校,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5页。
B27元淮:《农家》,《金囦集》(一卷),国家图书馆清抄本电子微缩版。
B29程钜夫:《凉国敏慧公神道碑》,《雪楼集》卷七,《四库全书》本,转引自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凤凰出版社,1998年,第120页。
责任编辑:王 轲
关键词:元代;蒙古族;移居;居住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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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3-0751(2019)04-0137-05
建筑是一个民族经济、文化、家庭、社会和心理素质的集中体现,且以物质形态方式表述其文化內涵。元代南迁蒙古族作为庞大特殊的移民群体(包含元朝最高統治者及一般蒙古族军民),究竟是如何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转变居住观念,由游牧到定居,融入当地以农耕为主的社会呢?这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南迁蒙古族的居住文化既保留了一些浓郁的草原风俗习惯,又汲取各民族文化精华,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本文主要从蒙古族移民南下后建筑和居住形式的演变、南迁蒙古族居住风尚的转化、皇家建筑风格形成和发展、各族文化交融与居住理念更趋多元化等四方面,加以探索。
一、元代蒙古族移民南下后建筑及居住形式的演变
元朝疆域辽阔,民族众多,居住文化也五彩缤纷。但就蒙古族本身而言,在大举进入中原以前,其社会经济基本上仍处于以游牧为主,兼营狩猎、手工业,并有少许农业的阶段。住居方式大多以毳幕(毡帐、穹庐)为屋,逐水草按季节而迁徙。即使是可汗或王公贵族也不例外,仅是其帐幕高大华美而已。元朝建立后,部分蒙古族南迁内地。其移居中原后,随着居住环境、政治形势和社会经济变化,建筑形式、居住理念和风尚也不断演变。
1.南迁蒙古族主要分布及与汉族等错杂而居格局之形成
自成吉思汗进攻金朝时起,蒙古军就不断被征调南下,陆续移民中原内地。元朝建立后,蒙古族更是散布在国内广大区域,形成与汉族及其他民族杂居共处的局面。其南迁主要是通过封王镇土、遣兵戍守、出仕为官,战乱流离等形式和途径。首先,是封王镇土,例如安西王忙哥剌封守西土,就带去大量蒙古卫士和属下,驻守长安附近,“将兵镇边徼襟喉之地”①。其次,遣兵戍守,史称“河洛、山东据天下腹心,则以蒙古、探马赤军列大府以屯之”②,从而使大批蒙古人迁入并定居中原,同时,“驻戍之兵,皆错居民间”③。居住形式也与当地汉军相同。另外,在湖广、云南等地也有大批蒙古军驻守。再次,是出仕为官,蒙古统治者每到一地后,都要派达鲁花赤进行监临,许多蒙古族人担任地方官,并往往携眷仕官而择地卜居,其子孙后代也多入籍于当地。最后,是遭乱流离,遭受战乱流离而南来的蒙古人户也不少,如“宗亲海都作乱,其民来归者七十余万,散居于云、朔之间”④。即在山西西北部及大同一带居住。此外,还有因犯罪被流放两广、海南的,或因家贫将子女卖入内地为奴仆的蒙古族人等等。
经过长期以来各种形式的迁徙活动,蒙古人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地。北自大都,南至杭州等大小城镇及军事要塞,都有相当数量蒙古族与汉人等错居杂处。同时,南迁蒙古人与汉人及其他民族联姻通婚的现象日益普遍。这也有利于缩小相互之间经济、文化差异,使彼此的住居建筑和风尚渐趋相近。
2.南迁蒙古族居住理念及建筑的传承和演变
在住居政策方面,元朝对南迁本族而言,即遵循“祖述”与“变通”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保留某些具有鲜明草原居住文化特点的习俗;另一方面随乡入俗,因地制宜,转变居住理念,大量吸取中原传统建筑风格和住居方式。而对其他诸族来说,则是按照“各依风俗”精神,基本上保存各地区诸族原有的建筑风格和居住习俗,并在宗教建筑方面大量吸收外域的建筑风格和技术,又结合当地的原有习俗加以改造和发展。
元代住宅建筑为宋、金发展至明、清住宅的中间环节。是在住宅制度逐步森严、精致化过程中一个较为自由、散漫的阶段,其功能与环境等影响因素作用尤为显著,住宅形式更加复杂和多样化。这恐与游牧民族豪放、追求自由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元代汉地住宅,大致可分为南北两大区域,即以华北平原为代表的北方区域,以江南为代表的南方区域。自先秦时期北方的住宅深受正统思想的影响,住宅对称的轴线艺术得到很大发展。而蒙古族在这一地区的住宅出现无轴线之自由布局倾向。例如,山西永乐宫纯阳殿壁画《慈济阴德》第三中所示,住宅的正房厅堂不在纵轴线上。《再度郭仙》的郭宅正房为了扩大空间,厅堂釆用减柱法,形式为单层三间。《丹度莫敌》的莫宅,则体现住宅平面无明显的轴线布局自由。在住宅建筑中除矩形平面外,也有方形与不常见的多边形平面,并釆用勾连撘做法。⑤又如,以大都已挖掘的后英房胡同住宅为例,这应是达官贵人的住宅。其主院正房建在台基上,前出轩廊,两侧立挟屋,后有抱厦,东院正房是一座平面为工字形的建筑,即南北屋由中间柱廊连接。这种住宅遗址与北京现存的清代四合院相比,在主房、厢房的建筑平面以及院落构成、交通联系方式诸方面,很明显地反映两者手法之不同。在清代四合院中,找不到用柱廊连接的工字形平面和前出轩后有抱厦的平面,院中的高露道被清代的抄手廊所替代,可见这些正是元代大多住宅的特色。⑥至明代初期,定有严格住宅制度,上至王公品官,下至庶民百姓,住宅无不深受制度的束缚,造成住宅建筑形式的单一性和群体组合的严谨规整。但民间住宅则较多吸收金、元时期的一些地方之手法,并在北派风水的影响下,形成北方特色。
元代南方蒙古族的住宅建筑形式,继承了宋代较多建筑形式,很多规定也多承袭宋代,如据《宋史·舆服志》所载,规定住宅的称谓:“执政亲王曰府,余官曰宅,庶民曰家。”对于建筑的装修、色彩、斗栱的使用则规定:“凡民庶家,不得重栱、藻井及五色文釆为饰,仍不得四铺飞檐。”⑦这些规定为元代所承袭,例如,对住宅的称谓也分等级,并限制平民在衔脊上设置瓦兽等等。 元朝住宅制度,目前尚未发现有较为完整的规定。只是散见于《元史》的《世祖纪》《刑法志》及《元典章》等处。据《元史·世祖纪》记载,至元二十二年(1285),当大都新城建成后,元世祖曾计划将原燕京城(旧城)的居民全部迁居新城,于是规定:
“诏旧城居民之迁京城者,以赀高及居职者为先,仍定制,以八亩为一分,其或地过八亩及力不能作室者,皆不得冒据,听民作室。”⑧
后来迁居之举虽未能完全实行,但已出现“北城繁华拨不开,南城尽是废池台”⑨的现象,可见迁居规模还是很大的。根据规定,贵戚、功臣及富豪,悉受分地以为第宅,并享有优先选址之便。但住宅地盘的大小仍要受到限制,以“八亩为一分”计算,院宅面积大概有68×63或72×60米左右。这根本不能满足南迁蒙古王公大臣等权贵们建府邸豪宅的欲望,因此往往超过规定,甚至侵占街道,或者在城外另建别墅。驻扎在大都以外的蒙古王公贵族府居更为豪华富丽。例如,元世祖第三子安西王忙哥剌建在长安城东北的安西府,建在六盘山的开成宫邸,堪比皇宫。
元廷对住居建筑的装饰配置等也有一些新规定。据《元史》所载:“诸小民房屋安置鹅项,衔脊有鳞爪瓦兽者,笞三十七。”⑩由此也反映出品官宅舍是可用鹅项(即今称美人靠、飞来椅、吴人靠)、衔脊置鳞爪瓦兽的。不准平民房屋置鹅项之规定未见于唐宋有关制度。与宋代“凡公宇栋施瓦兽”的制度对照,皆有相似之处,B11可见元代这一禁令与此一脉相承。不过,在江南这一禁令也往往被破坏。总之,元朝的建筑及居住政策,与两宋相比,既有承袭的一面,又有其创新之处。
二、南迁蒙古族居住风尚的转化
蒙古族在向南迁移过程中,游牧民族部分兼营农业或半农半牧后,民居形式由穹庐式毡帐发展为圆形土屋,并逐渐出现土木结构的帐房。这种圆形的土墙屋在向阳的一面开窗,既保留了帐房的外形,又汲取北方地区汉式民居的優点,呈现了由逐水草而居向定居过渡的形态。不过,无论是帐房或是圆形土屋,都反映了北方草原游牧民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和敬天崇天的观念。同时,帐幕呈圆锥形,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天似穹庐,笼罩四野”B12。这种显示完满自足的线形与笼罩田野的苍穹和谐地结合在一起,白色帐房与碧绿的自然景观交相辉映,是蒙古族朴素单纯的审美观念在居住文化上的真实反映和折射。在由北往南发展过程中,蒙古族居住理念和风尚之演变,主要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和林斡耳朵到大都大明殿,说明蒙古统治者居住理念已从崇尚自然环境、讲究实用功能、逐水草而迁徙,逐渐向定居过渡。蒙古人原“无城壁栋宇”B13,成吉思汗时建立了四大豪华斡耳朵B14,作为大汗和后妃的居住场所。以后,凡“新君立,复自作斡耳朵”B15,形成一套斡耳朵制度。建筑在辽阔草原的斡耳朵,或谓金帐,是大汗执政与会客之处,出入都有很多规矩和礼仪,若触犯要受重罚。后来则在哈剌和林、上都、中都、大都修建了宫城和宫殿,其中和林的万安宫、上都的大安阁、大都的大明殿皆为元代宫廷建筑的典型代表。因时间和区域不同,各具有特色。元朝建立后,皇帝和皇室成员生活习俗有了很大变化,其主要居住场所在宫殿中。忽必烈认为“大业甫定,国势方张,宫室城邑,非钜丽宏深,无以雄视八表”B16。故元大都宫殿极尽恢宏绚丽之能事,无论色彩、雕刻、内部装潢、用料、做工,都巧夺天工,精美绝伦。但是皇室及主要大臣每年皆要从大都前往上都避暑,并经常住在帐幕中。即使在大都富丽堂皇宫殿群中,也保留若干的大帐幕,以表示不忘游牧生活。
第二,大漠南北蒙古居民住宅,原逐水草而迁徙。即元《经世大典》所载的:“我朝居朔方,其俗逐水草,无常居,故为穹庐,以便移徙。”B17搭帐房,夏季选择髙坡通风、草木繁盛之处,冬季选择山湾、洼地向阳之处。但自北向南发展后,随着自然环境和人文条件的变化,统治者要从政治、经济、军事、交通等方面考虑而选择都城地址,并看风水、选吉地盖房宅。元廷统治者在建设大都过程中,颁布了居民住宅占地面积标准和迁居者身份,对“僭越”“过分”等也加以限制。
第三,蒙古草原上的帐房及兼营农业后的圆形土屋,都反映了游牧民族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和敬崇天地的观念。在南下建筑宫殿过程中,釆用了汉地阙门角隅之制,例如,元大内是以南面崇天门、北面厚载门、东面东华门、西面西华门为宫墙经纬而构成宫城区,中轴对称,四隅设角楼,四面设门,并且宫殿、住宅采用歇山顶等。说明蒙古族统治者的审美观已发生变化。
第四,蒙古族原尚右,通常男右女左。例如,和林万安宫具体安排上反映出右尊左卑的等级观念。万安宫殿内圆柱两列,北面置一高台,为御座所在。两侧均置平台,右侧为诸王座位,左侧为后妃座位,御前空地为奏事或进贡臣僚和使节等人站立处。南下后,受中原地区影响,从尚右尚西的习俗,逐渐变为尚左尚东。泰定元年(公元1324),改为左尊右卑,依周礼传统,神主按照昭穆序列安排。
三、皇家建筑风格的形成和发展
随着蒙古贵族的势力由北而南,其居住环境和人文条件发生巨大变化,居住理念和礼仪也有所演变。其居住文化既保留具有一些草原文化特点的蒙古旧俗,又深受中原传统文化影响,突出地表现在蒙汉等兼容的皇家建筑上。
第一,实行两都制,上都为夏都,大都为冬都。“每年四月,迤北草青,则驾幸上都以避暑,颁赐于其宗戚。马亦就水草。八月草将枯,则驾回大都。”B18这是蒙古人游牧生活逐夏驻冬在都城建设上的反映。
第二,大都以太液池水面为中心来确定城市布局,环水布置大内正殿、东宫太子府、皇太后宫、皇妃宫等,折射出蒙古族“逐水而居”的特性。
第三,在宫室建设中融会蒙汉居住文化于一炉。既基本承袭了中原传统的建设风格,大量使用阙门角隅之制,又在后宫的布局方面保留一些纯蒙古式的帐幕建筑“斡耳朵”,帐房和木结构琉璃瓦的殿宇交错分布,勾勒出元代宫殿特有的景观。
第四,大内西北角玉德殿一组建筑独立成区,以奉佛为主,东华门之北建有庖人之室、酒人室,为豪饮之需,元人崇鹰和羊,上都宫城夹墙有鹰房,大都宫中夹墙有羊圈,大酒瓮是不可或缺的陈设。B19凡此种种都保持了蒙古游牧民族的一些习惯。 第五,宫殿的色彩和室内装饰,体现了蒙古族尚白、热烈、强悍的风格。蒙古人崇尚白色,《南村辍耕录》称“盖国俗尚白,以白为吉”。白色石阶基红墙、朱地金龙柱、白色琉璃瓦顶、间金绘饰,室内铺厚地毯,用银鼠和黄鼬之毛皮做壁障,以黑貂皮为暖帐及被褥等,B20这些都反映出蒙古族的喜好和风情。
第六,太庙中的先祖神主由西(右)向东(左),依次排列,反映了蒙古族右尊左卑之习俗。直至泰定元年(1324),才按照昭穆(左右)序列安排神位。地坛、日坛、月坛等有元一代终未设置,社稷到至元三十年才建立,说明元代对礼制建筑不及历代统治者那样重视。
第七,在陵墓建筑方面,蒙古人实行土葬,“刳木为棺”并有一定随葬品,地面上不留坟塚,并伴以烧饭等仪制。时人称:“北俗丧礼极简,无蓑麻哭诵之节,葬则刳木为棺,不封不树,饮酒食肉无所禁,见新月即释服。”B21蒙古人墓地对外是保密的,“其墓无塚,以马践蹂,使如平地”B22,不留标志。在大都一些佛寺中建有祭祀历朝帝后遗容的影堂,后改称为“神御殿”,成为日常祭奠之重要场所,且每帝一寺。
总之,元朝皇家建筑是蒙汉等居住文化交融的突出反映。也可以说作为游牧民族蒙古统治者及广大牧民,建设或搬进城市的过程,即是游牧与定居碰撞及交融的历程。
四、各族建筑文化交融与居住理念更趋多元化
1.生态和人文环境对建筑及居住文化的影响
建筑人类学认为,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等诸多因素,对特定时期的建筑和居住文化之形成及演变,起着决定性作用,反映在元代建筑及居住文化上也是呈现出强烈的民族性、地区性和多样性。元朝疆域辽阔,各族居住地的生态环境及从事的生产活动,对诸族建筑结构、平面布局、建筑造型及用材方面的不同类型,表现各异的风尚习惯等都有很大影响。南迁蒙古族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选择适宜的居住环境,建造家园。即所谓“南越巢居,北朔穴居,避寒暑也”B23。例如,迁居云南的有些蒙古族平民就与当地其他民族一样,多为土基墙,草顶屋。
元朝居住文化又是与社会地位、民族划分等紧密相连。按南宋遗民郑所南(思肖)所记:“鞑法,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各有所统辖。”B24阶级不同,社会生活居住水平也各有差异。元朝皇帝、诸王、贵族锦衣玉食,宫殿华屋。即使处在第三、四等级汉族及其他诸族的地主和奴隶主阶级、大富商等,也往往是“墙屋被文绣,鞍辔饰珠玉,婢妾曳丝履,犬马食菽粟”B25。而被剥削阶级一年辛苦,过的是破房漏屋,“忍饥忍寒蹲破庐”B26,“麦饭稀稀野菜羹”B27的生活。因此,由于经济状况、社会地位不同,诸族统治者、剥削者与广大劳苦大众的居住条件极为不同,所反映的居住文化则迥异。南迁蒙古族也不例外,由于财产和地位上的不同,在住宅建筑上,差别也极为悬殊。
2.藏传佛教建筑传入
蒙古人原大多信奉萨满教,进入中原后较普遍地接受佛教,并兼容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元世祖时崇信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因此,元时不仅禅宗、律宗等早在中原流传之佛教建筑得以复兴,西藏地区的喇嘛塔、密宗塑像、法器和装饰等佛教艺术也通过各种渠道,东传到内地。藏传佛教建筑在大都、上都兴起,并传播到浙江、江西、河北、江苏、福建、云南等地,为藏传佛教及其建筑艺术的传播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
3.海内外建筑技艺交流使南迁蒙古族居住理念更趋多元化
元代各地之间的建筑技艺交流,出现前所未有的盛况。大都宫殿总体布局、建筑内部布置及装修等方面,显示出有别于中原传统风格和情趣,应是蒙古贵族习俗和意向的反映。并且通过也黑迭儿等而渗入西域文化因素的影响,如也黑迭儿负责宮殿庐帐建筑的实职,受任后,“夙夜不遑,心讲目算,指授肱麾,咸有成画”B28。亲自指挥宫阙、正朝、路寝、便殿、掖庭、官署、祠庙、苑囿、宿卫居舍、百官邸宅等各项工程的建设。同时,由于各国商人的到来及伊斯兰教、基督教、摩尼教等的传入,清真寺、基督教堂、天主教堂、明教寺庙等宗教建筑也大量兴建。这些宗教建筑的兴修,也带来中亚和欧洲的建筑风格。例如,尼波罗国(尼泊尔)工匠阿尼哥擅长画塑及铸金为像。在中国建了三座佛塔、九座大寺、两座祀祠、一座道观,将印度式的营建技艺和佛教梵像传入中国。元人称其“每有所成,巧妙臻极”,“金纫玉切,土木生辉”。B29并且,域外建筑技艺的传入,也改变了以往土为阴,木为阳,地上用木构造房,地下用砖砌墓的传统观念,宫殿、寺庙建筑中经常采用砖石结构和域外建筑式样,使居住观念更趋多元化。
五、结语
元代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族皆有自己的建筑风格及传统居住习俗。而同一民族内部,又因贫富悬殊,社会地位不同而呈现鲜明的等级性,故民居建筑的规模、质量、装饰、家具、摆设等都有很大差异。其建筑承上启下,既有突出的继承性和时代性,又富有变异性和创新性。就原为游牧民族的蒙古本身而言,在向南发展过程中,部分兼营农业或半牧半农后,民居形式逐渐由穹庐式发展为圆形土屋,进而发展为土木结构的住房,居住理念也发生很大变化。元大都的宫殿更是极尽富丽堂皇之能事。但在一些宫殿布局上,显然受斡耳朵影响,内部陈设也具有鲜明的蒙古特色。而汉族等其他民族在不断汲取域外建筑技艺的同时,于建筑类型、形制、设计、施工方法与工艺等方面也都有所突破。尤其是大木技术的进步,砖石建筑技术之普遍使用,建筑彩画的发展,琉璃使用进入顶峰期等等,对明、清乃至后世都产生很大影响。因而,对元代居住文化及南迁蒙古族居住理念的演变进行深入探索,必然有利于中国建筑史、社会生活史及移民史研究的进一步开展。
注释
①②④⑧⑩宋濂等:《元史》,中華书局,1976年,第2538、2538、4053、274、2682页。
③姚燧:《牧庵集》卷六,《千户所厅壁记》,张元济等辑:《四部丛刊初编》第1428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22年,第28页。 ⑤王畅安:《纯阳殿、重阳殿的壁画》,《文物》1963年第8期。
⑥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市文物管理所、元大都考古队:《北京后英房元代居住遗址》,《考古》1972年第6期。
⑦B11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3600、3600页。
⑨宋褧:《寒食拜扫盘桓南城亲友家书所闻俚歌十首之一》,《燕石集》卷九,纪昀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1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341—342页。
B12洪迈:《容斋随笔》卷一中所载之《敕勒歌》。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卷八十六中“笼罩四野”则为“笼盖四野”。
B13B22张全胜校注:《黑鞑事略校注》,兰州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8、228页。
B14斡耳朵,是突厥语—蒙古语ordo的音译,又译为斡鲁朵、斡儿朵、兀鲁朵、窝里陀等,意为“宫”,引申为“宫帐”“行宫”“宫衙”,又指皇室成员占有和继承财产、私属人口的一种组织形式。
B15B18B19叶子奇:《草木子》卷三下,《杂制篇》,中华书局,1959年,第63、64、63页。
B16B28欧阳玄:《马合马沙碑》所记也黑迭儿事迹,见《圭斋集》卷九,转引自潘谷西主编:《中国建筑史》第4卷《元明建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年,第533页。
B17《经世大典·工典总叙·庐帐》,《元文类》卷四十二,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615页。
B20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一,中華书局,1959年,第248—253页。
B21黄溍:《答禄乃蛮氏先茔碑》,《金华黄先生文集》卷二十八,转引自任继愈总主编:《中华大典·民俗典·地域民俗分典》,北京日报出版社,2014年,第801页。
B23张华著:《博物志新译》,上海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0页。
B24郑所南:《心史·大义略叙》,《郑思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57—192页。
B25赵天麟:《畅八口以鼓天下之正风·节服章》,陈得芝等辑点《元代奏议集录》上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25页。
B26王冕:《王冕集》,寿勤泽点校,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5页。
B27元淮:《农家》,《金囦集》(一卷),国家图书馆清抄本电子微缩版。
B29程钜夫:《凉国敏慧公神道碑》,《雪楼集》卷七,《四库全书》本,转引自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凤凰出版社,1998年,第120页。
责任编辑:王 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