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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宽容已成为现代社会公认的文明价值与标准,并成为衡量社会稳定和文明发展的晴雨表。但是,人们仍然需要反思,过去发生的不宽容现象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本文在探讨中国的不宽容现象后,总结出社会共同信念缺失、稀缺或创造稀缺、不平等与不自由、缺乏对人权的保障等造成不宽容的原因。最后,有的放矢地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供参考。
关键词:宽容;不宽容;法治;社会主义宽容观
中圖分类号:G6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052(2021)10-00-03
人类历史上因为不宽容已经造成太多悲剧和惨案,不宽容不仅残害人的肉体,而且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正如美国哲学家理查德·罗蒂所言,人类是一种痛感的动物,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向前发展,是基于对他人苦难的共情和反思。因此,人们需要对不宽容现象进行深刻反思。但是,对不宽容的反思不应成为研究的终点,避免不宽容、实现宽容才是目标。当人们顺利挖掘出不宽容背后的原因,才能真正地实现宽容。学界一般是从宽容出发,论述宽容对现代社会的意义以及如何实现宽容。本文从不宽容出发进行论述,或许能为学界研究提供新养分。
一、不宽容的现象
荷裔美国作家亨德里克·威廉·房龙认为,在人类社会的萌芽时期并不存在任何宽容,人与人之间不过是丛林里为生存而相互撕咬的野兽,并且相互间保持高度的怀疑与警惕。这种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理念自人类发端已然存在千年。也正是由于这种敌对和侵袭的不宽容,在中国历史上,血与泪的悲剧不在少数。
在明清时期,中国步入封建社会后期。八股取士作为明清科举的考试形式,起初的确能提高大众的知识水平。但因脱离社会发展实际,并且以经典文本作为唯一评判标准,八股文逐渐成为一种文字游戏和压制思想的工具。末代探花商衍鎏在《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中论“八股”,万语千言不能发其秘,穷年累月不能究其源。据考察,八股文形式死板且繁杂,在行文过程中还有若干禁忌。这种禁锢创新、束缚智才的考试形式,埋下了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苦果。八股文的危害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其一,摧残人才。举天下人才尽出于无用之一途,学子寒窗苦读数十载,若未能中举,便等于虚度年华,到头不过是未辩菽麦的人。白起坑杀不过40万,但八股残害何止百万。其二,溺亡思想。八股文并不以培养人才为目的,而以培养封建王朝忠实统治工具为己任,尤其清朝以培养奴才为深重。徐霞客、李时珍、宋应星等中国近代著名知识分子大多并未能考上科举,而考上的学子不过是思想压制知识增量的工具。其三,禁锢智慧。中国近代科技落后,并不是国人不愿学习,也不是缺乏人才,而是八股取士将人才摧残了。科学需要实事求是地认识自然,研究自然客观规律,但这为八股取士不允许。独立思考精神和科学的思维能力都被八股文的迂腐葬送了。
在现代社会中,绝对标准和排他性使中国陷入不宽容。在某种意义上,不宽容成为科技文明的基本精神和通常行为品格[1]。人们生活在一个合理化的时代,一切计划和行为都被涵涉在数理考量和精细化要求中,这种方式的缺陷在于造成了不宽容。合理化并不是人民思想的全部,过分强调合理化,会使各社会群体间因为差异而相互敌视。合理化下的群体间敌视,尤其表现在“代沟”上。现实中,广场大妈早上跳舞影响上夜班补觉的年轻人、大妈大爷们在篮球场跳舞继而与打球的年轻人发生冲突等。
二、致使不宽容的原因
(一)社会共同信念的缺位
在工业社会和现代社会中,合理化成为衡量人们生活的最终尺度。人们的生活,都被放置在合理化统治下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系中,人们对事物的认知,依赖于合理化统治下的社会整体。因此,个体自由和人类整体的创造力被埋没。人们倾向于被动地赋予意义而非主动地探求,丧失探求自身意义和自由选择行为方式的实践理性,将其部分或全部交给科学家或权威专家进行评判,便会走向不宽容所推崇的绝对性,这其实是对政治乌托邦的继续,这种空想期待通过一切生活关系的彻底合理化而消除一切统治[2]。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不对称和知识壁垒将更为严重,此时若仅依靠合理化地衡量标准为尺度,容易造成一种知识上的不宽容。这种不宽容可能会造成,为追求合理化,漠视基本人性和伦理。在合理化的标准下,将人看作被管理的动物。这种合理化的不宽容危机背后是社会共同信念的缺位,社会共同信念是对人的差异和多元化的认同,需要建立在各社会群体商谈的基础上。社会共同理念越是缺位,宽容便难以实现,不宽容的沃土将不断扩大。
(二)稀缺或创造稀缺
人类祖先很早就发现了一条规律:贫穷的时候,人们很难顾及文明礼仪,重视自身荣誉,维护个人尊严。而且历史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人们,物质的极端匮乏往往是造成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可以预见,如果能够吃饱饭,显然不宽容的恶性事件就会少很多。因此,可以得出,物质稀缺是社会不稳、不宽容的根源。随着文明每一次跃进,生产力的飞跃带来了丰富资源,但是完全满足每个人的欲望是不可能的。从古代开始,人类就在有意地创造稀缺性。稀缺性意味着资源配给的不平衡,人类社会的不宽容通常始于权力和知识变得稀缺。权力稀缺主要表现为有权力者对无权力者的压迫,即权利分配的不均,而知识稀缺同样表现为知识掌握的不均。知识和权力的稀缺会导致人与人之间地位和知识层次产生不平等,继而会形成不同群体的理解落差。如果正当获得资源是非常态,那么不择手段地追逐权力、苦心孤诣地营造“人脉”、千方百计地争夺资源就变得尤为重要。当人们发现没权没钱不争不抢得不到应该拥有的资源,或者说,不正常的手段可能得到不该拥有的资源,后果就是人们都变成了“聪明人”,维护自身利益哪管别人的死活,任何事物都只是争斗稀缺资源的工具。当这种创造稀缺资源和争斗稀缺资源存在时,某些人掌握着特殊资源,就会像石子扔进池塘,不安不满层层传导,进而加剧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而这正是不宽容的源头。
(三)人的不平等与不自由 自由和平等的实现状况必然受制于社会的经济和文化结构,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2]。在分工不明晰、生产力和生存关系落后的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不过是“人身依赖关系”。统治者占有社会所有资源,被统治者从属于统治者。在古代,宽容被理解为博大的胸怀和匡扶社稷的高尚品质。这个宽容实际上是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恩赐,弱者向强者表达服从和生存的请求。故此,这种宽容实际是掩盖专制下的不自由和不平等。统治者可能为了统治的稳定,会做出宽容的策略,但是却不可能真正的宽容异己。这种社会状况下不可能结下自由和平等的花朵。
(四)缺乏对人权的保障
历史上发生的惨无人道的杀戮和刑罚方式,往往是缺乏对人权的认知和保护。当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实行绝对控制时,这种控制致使他和他的关系变成一种他和它的关系。在绝对控制下,控制者已经无须将被控制人当作人看待,而将其当作一种被驯化的、可压迫的动物。在这种情况下,人性中的至恶将显露,屠戮和残酷成为习以为常。此时,保护人的基本权利成为挽救不宽容现象的不二选择。
三、实现宽容的中国方案
(一)坚持社会主义宽容观
宽容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在科学社会主义设计者所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的愿景中,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必然是社会每个个体个性的体现和发展的自由。完全消除差异和压制个性,并非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理念。相反,科学社会主义旨在克服在人自由而全面发展过程中,发展程度和方向异化所产生的不宽容。因此,从某种程度而言,社会主义是实现宽容的新的、更高的起点,在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同时也是不断实现思想和行为宽容的过程,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会走向社会更高的宽容境地。
宽容精神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价值相一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和社会分工的不断加深,社会阶层发生巨大变化,资源分配与享有的差距愈加扩大。这种变化产生复杂且多样的利益群体,各利益群体利益的诉求呈现多样化态势。尽管这些社会群体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但是他们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推动力。他们有共同的社会理念,都为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奋力向前,因此他们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社会主义的宽容致力于处理和解决这种非对抗性矛盾,这是社会分化和结构变迁的必然要求。因为在这样的生活架构内,宽容是维系、统摄不同利益取向的人们的价值纽带,是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中的一种精神品质、一种权利文化观和权利价值观,是确保社会各领域保持张力、促进社会和谐运行的伦理基础[2]。
社会主义宽容观是一种更高的宽容理念。马克思曾主张,共产党人到处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议。不难看出,马克思所主张的宽容理念,较当时所有的资产阶级政党所主张的宽容理念都要更加明确和积极。首先,宽容受制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宽容的演变历史表明,宽容理念的发展受制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发展状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进程,决定了每个时代宽容的范围和内容[2]。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生产关系并不能克服资本和劳动者之间的尖锐矛盾,虽然资本主义确实为宽容理念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但并未能将宽容辐射到社会各个部分,反而在某种程度下加剧了社会不同群体和阶级之间的歧视和不宽容。社会主义致力于解放生存力,不断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同时,社会主义公有制防止社会结构的过分撕裂以及资源分配的极大差异。因此,社会主义的宽容理念能够在更广范围内涵括社会的各个部分,而且是一种不断进步的理念。在衡量社会或个人不一致的思想和行为过程时,需要将社会共同理念作为衡量基准。其次,这种衡量基准必然随着社会发展程度不断进行改变和明确。科学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与时俱进。因此社会主义宽容观是一种能够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理念。历史已经证明,与社会发展水平不匹配的宽容理念,容易陷入绝对化和唯一性的不宽容陷阱。最后,社会主义宽容观立足于更深层次的社会共同理念。社会主义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共同利益,并且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社会主义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不是某一社会群体的利益。
(二)杜绝物质和知识资源成为稀缺资源
物质和知识水平是宽容理念发展的天花板。现代宽容理念来源于物质资源的丰富和知识的提高,搭建房子的高度不仅取决于地基打的有多深,同样也取决于搭建房子的材料。当物质和知识资源分配不均,或者内容过于单一,宽容将难以实现,不宽容的阴霾将重新笼罩。因此,物质和知识水平直接制约着宽容地实现可能。
杜绝将物质资源变成稀缺资源。社会物质发展成果应该由全体社会成员享有,为实现物质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避免物质资源分配不均,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解决:一是不断将物质成果这块蛋糕做大;二是通过详密的分配方式将物质成果这块大蛋糕分配好;三是提防颇有用心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多分或垄断物质资源。
杜绝将知识变为稀缺资源。人类得以不断进步,主要原因在于人类不断加深对自然社会和人文社会的认识。知识的承继和发展推动这一进程。但知识不应该成为少部分群体专有的资源,而是属于社会的每位成员。因此,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实现。一是保障每位社会成员学习的权利,特别是保障条件比较困难的群体。二是鼓励社会成员不断学习,更新自有知识储备,去伪存真,不断探索。只有杜绝物质资源和知识成为稀缺资源,社会成员才有足够的能力,面對身边存在的差异时给予他人宽容。
(三)将宽容纳入法治轨道
现代宽容是一种社会公共价值。古典宽容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个人品德,但这种个人私德不可能转化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价值,更不可能成为一种社会认可的共同生活方式。因此古典宽容往往只是统治者妥协或怀柔的策略。法治作为解决现代社会各种冲突和不宽容现象的治理方式,当宽容价值被纳入法治,宽容将从仅是个人私德的表现方式转变为解决公共事务的社会价值。宽容一旦走出个人私德的范畴,走向一种解决公共事务的范畴后,就意味着自身要从伦理观念转化为道德实践[2]。意味着,宽容不再局限于个人私德,而成为一种社会共同价值。 法治下的宽容具有可期待性。法治为实现宽容提供制度保障,走出个人私德藩篱后的宽容,社会亟需通过某种普遍性、稳定性的规则予以明确,明确何事应当给予宽容、何事不得给予宽容。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略,当宽容价值被纳入法治后,宽容理念得以在更加广阔的轨道上发挥其社会功用。
法治使宽容理念得以发展。在古代的人治社会中,法律或法则同样是古代统治者管理社会的主要手段,但人治社会的法律,不过是统治者的工具。在现代社会,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公共意志通过法律的方式得以体现,继而通过法治方式在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体现公共意志,多人之治优于一人之治。法治比个治,有更强的智慧整合能力和更多的纳错余地。在实行法治的社会中,任何人不可能有超越法律的权利,任何人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规则的必然施行,使宽容能够在法治道路上实现,不宽容现象将难以出现。
(四)切实保障人的基本权利
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对避免不宽容、实现宽容具有重要意义。保障人的基本权利是系统性工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原则性保障。把人权保障写入国家宪法,在全社会弘扬保障人权风尚和形成保障人权氛围。除修订宪法外,禁止其他任何方式对人权的保障进行限缩或限制某项人权。二是立法保障。立法机关依据宪法保障人权的精神,制定一般法律或规范性文件。宪法無法精细化地保障人权,没有具体法律保障人权,保障人权不过是一句口号。三是建立人权救济制度。当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法律实现救济,如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另外,通过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排除对人权予以不当限制的且不为宪法允许的规范性文件。
四、结语
宽容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和法治的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需要铸就更高水准的宽容。这就需要人们从不宽容的历史出发进行探究,既避免不宽容的现象再次出现,又形成良好的宽容风尚,既摆脱有缺陷的宽容理念,又从不宽容中汲取养分。因此,本文首先探讨造成不宽容的原因,铸造人们所需的宽容理念的负向度。其次,探讨实现宽容的中国方案,形成所需的宽容理念正向度。最终,人们能够在宽容的正负向度的基础上,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宽容观。
参考文献:
[1]张能为.伽达默尔实践哲学下的“宽容”理解与意义诠释[J].社会科学家,2013(7):6-10.
[2]林海燕,张振伟.论自由语境下的宽容[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5):25-29.
(责任编辑:董维)
关键词:宽容;不宽容;法治;社会主义宽容观
中圖分类号:G6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052(2021)10-00-03
人类历史上因为不宽容已经造成太多悲剧和惨案,不宽容不仅残害人的肉体,而且阻碍人类社会的发展。正如美国哲学家理查德·罗蒂所言,人类是一种痛感的动物,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向前发展,是基于对他人苦难的共情和反思。因此,人们需要对不宽容现象进行深刻反思。但是,对不宽容的反思不应成为研究的终点,避免不宽容、实现宽容才是目标。当人们顺利挖掘出不宽容背后的原因,才能真正地实现宽容。学界一般是从宽容出发,论述宽容对现代社会的意义以及如何实现宽容。本文从不宽容出发进行论述,或许能为学界研究提供新养分。
一、不宽容的现象
荷裔美国作家亨德里克·威廉·房龙认为,在人类社会的萌芽时期并不存在任何宽容,人与人之间不过是丛林里为生存而相互撕咬的野兽,并且相互间保持高度的怀疑与警惕。这种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理念自人类发端已然存在千年。也正是由于这种敌对和侵袭的不宽容,在中国历史上,血与泪的悲剧不在少数。
在明清时期,中国步入封建社会后期。八股取士作为明清科举的考试形式,起初的确能提高大众的知识水平。但因脱离社会发展实际,并且以经典文本作为唯一评判标准,八股文逐渐成为一种文字游戏和压制思想的工具。末代探花商衍鎏在《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中论“八股”,万语千言不能发其秘,穷年累月不能究其源。据考察,八股文形式死板且繁杂,在行文过程中还有若干禁忌。这种禁锢创新、束缚智才的考试形式,埋下了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苦果。八股文的危害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其一,摧残人才。举天下人才尽出于无用之一途,学子寒窗苦读数十载,若未能中举,便等于虚度年华,到头不过是未辩菽麦的人。白起坑杀不过40万,但八股残害何止百万。其二,溺亡思想。八股文并不以培养人才为目的,而以培养封建王朝忠实统治工具为己任,尤其清朝以培养奴才为深重。徐霞客、李时珍、宋应星等中国近代著名知识分子大多并未能考上科举,而考上的学子不过是思想压制知识增量的工具。其三,禁锢智慧。中国近代科技落后,并不是国人不愿学习,也不是缺乏人才,而是八股取士将人才摧残了。科学需要实事求是地认识自然,研究自然客观规律,但这为八股取士不允许。独立思考精神和科学的思维能力都被八股文的迂腐葬送了。
在现代社会中,绝对标准和排他性使中国陷入不宽容。在某种意义上,不宽容成为科技文明的基本精神和通常行为品格[1]。人们生活在一个合理化的时代,一切计划和行为都被涵涉在数理考量和精细化要求中,这种方式的缺陷在于造成了不宽容。合理化并不是人民思想的全部,过分强调合理化,会使各社会群体间因为差异而相互敌视。合理化下的群体间敌视,尤其表现在“代沟”上。现实中,广场大妈早上跳舞影响上夜班补觉的年轻人、大妈大爷们在篮球场跳舞继而与打球的年轻人发生冲突等。
二、致使不宽容的原因
(一)社会共同信念的缺位
在工业社会和现代社会中,合理化成为衡量人们生活的最终尺度。人们的生活,都被放置在合理化统治下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系中,人们对事物的认知,依赖于合理化统治下的社会整体。因此,个体自由和人类整体的创造力被埋没。人们倾向于被动地赋予意义而非主动地探求,丧失探求自身意义和自由选择行为方式的实践理性,将其部分或全部交给科学家或权威专家进行评判,便会走向不宽容所推崇的绝对性,这其实是对政治乌托邦的继续,这种空想期待通过一切生活关系的彻底合理化而消除一切统治[2]。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不对称和知识壁垒将更为严重,此时若仅依靠合理化地衡量标准为尺度,容易造成一种知识上的不宽容。这种不宽容可能会造成,为追求合理化,漠视基本人性和伦理。在合理化的标准下,将人看作被管理的动物。这种合理化的不宽容危机背后是社会共同信念的缺位,社会共同信念是对人的差异和多元化的认同,需要建立在各社会群体商谈的基础上。社会共同理念越是缺位,宽容便难以实现,不宽容的沃土将不断扩大。
(二)稀缺或创造稀缺
人类祖先很早就发现了一条规律:贫穷的时候,人们很难顾及文明礼仪,重视自身荣誉,维护个人尊严。而且历史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人们,物质的极端匮乏往往是造成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可以预见,如果能够吃饱饭,显然不宽容的恶性事件就会少很多。因此,可以得出,物质稀缺是社会不稳、不宽容的根源。随着文明每一次跃进,生产力的飞跃带来了丰富资源,但是完全满足每个人的欲望是不可能的。从古代开始,人类就在有意地创造稀缺性。稀缺性意味着资源配给的不平衡,人类社会的不宽容通常始于权力和知识变得稀缺。权力稀缺主要表现为有权力者对无权力者的压迫,即权利分配的不均,而知识稀缺同样表现为知识掌握的不均。知识和权力的稀缺会导致人与人之间地位和知识层次产生不平等,继而会形成不同群体的理解落差。如果正当获得资源是非常态,那么不择手段地追逐权力、苦心孤诣地营造“人脉”、千方百计地争夺资源就变得尤为重要。当人们发现没权没钱不争不抢得不到应该拥有的资源,或者说,不正常的手段可能得到不该拥有的资源,后果就是人们都变成了“聪明人”,维护自身利益哪管别人的死活,任何事物都只是争斗稀缺资源的工具。当这种创造稀缺资源和争斗稀缺资源存在时,某些人掌握着特殊资源,就会像石子扔进池塘,不安不满层层传导,进而加剧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而这正是不宽容的源头。
(三)人的不平等与不自由 自由和平等的实现状况必然受制于社会的经济和文化结构,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2]。在分工不明晰、生产力和生存关系落后的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不过是“人身依赖关系”。统治者占有社会所有资源,被统治者从属于统治者。在古代,宽容被理解为博大的胸怀和匡扶社稷的高尚品质。这个宽容实际上是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恩赐,弱者向强者表达服从和生存的请求。故此,这种宽容实际是掩盖专制下的不自由和不平等。统治者可能为了统治的稳定,会做出宽容的策略,但是却不可能真正的宽容异己。这种社会状况下不可能结下自由和平等的花朵。
(四)缺乏对人权的保障
历史上发生的惨无人道的杀戮和刑罚方式,往往是缺乏对人权的认知和保护。当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实行绝对控制时,这种控制致使他和他的关系变成一种他和它的关系。在绝对控制下,控制者已经无须将被控制人当作人看待,而将其当作一种被驯化的、可压迫的动物。在这种情况下,人性中的至恶将显露,屠戮和残酷成为习以为常。此时,保护人的基本权利成为挽救不宽容现象的不二选择。
三、实现宽容的中国方案
(一)坚持社会主义宽容观
宽容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在科学社会主义设计者所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的愿景中,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必然是社会每个个体个性的体现和发展的自由。完全消除差异和压制个性,并非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理念。相反,科学社会主义旨在克服在人自由而全面发展过程中,发展程度和方向异化所产生的不宽容。因此,从某种程度而言,社会主义是实现宽容的新的、更高的起点,在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同时也是不断实现思想和行为宽容的过程,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会走向社会更高的宽容境地。
宽容精神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价值相一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和社会分工的不断加深,社会阶层发生巨大变化,资源分配与享有的差距愈加扩大。这种变化产生复杂且多样的利益群体,各利益群体利益的诉求呈现多样化态势。尽管这些社会群体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但是他们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推动力。他们有共同的社会理念,都为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奋力向前,因此他们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社会主义的宽容致力于处理和解决这种非对抗性矛盾,这是社会分化和结构变迁的必然要求。因为在这样的生活架构内,宽容是维系、统摄不同利益取向的人们的价值纽带,是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中的一种精神品质、一种权利文化观和权利价值观,是确保社会各领域保持张力、促进社会和谐运行的伦理基础[2]。
社会主义宽容观是一种更高的宽容理念。马克思曾主张,共产党人到处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议。不难看出,马克思所主张的宽容理念,较当时所有的资产阶级政党所主张的宽容理念都要更加明确和积极。首先,宽容受制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宽容的演变历史表明,宽容理念的发展受制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发展状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进程,决定了每个时代宽容的范围和内容[2]。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生产关系并不能克服资本和劳动者之间的尖锐矛盾,虽然资本主义确实为宽容理念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但并未能将宽容辐射到社会各个部分,反而在某种程度下加剧了社会不同群体和阶级之间的歧视和不宽容。社会主义致力于解放生存力,不断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同时,社会主义公有制防止社会结构的过分撕裂以及资源分配的极大差异。因此,社会主义的宽容理念能够在更广范围内涵括社会的各个部分,而且是一种不断进步的理念。在衡量社会或个人不一致的思想和行为过程时,需要将社会共同理念作为衡量基准。其次,这种衡量基准必然随着社会发展程度不断进行改变和明确。科学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与时俱进。因此社会主义宽容观是一种能够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理念。历史已经证明,与社会发展水平不匹配的宽容理念,容易陷入绝对化和唯一性的不宽容陷阱。最后,社会主义宽容观立足于更深层次的社会共同理念。社会主义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共同利益,并且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社会主义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不是某一社会群体的利益。
(二)杜绝物质和知识资源成为稀缺资源
物质和知识水平是宽容理念发展的天花板。现代宽容理念来源于物质资源的丰富和知识的提高,搭建房子的高度不仅取决于地基打的有多深,同样也取决于搭建房子的材料。当物质和知识资源分配不均,或者内容过于单一,宽容将难以实现,不宽容的阴霾将重新笼罩。因此,物质和知识水平直接制约着宽容地实现可能。
杜绝将物质资源变成稀缺资源。社会物质发展成果应该由全体社会成员享有,为实现物质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避免物质资源分配不均,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解决:一是不断将物质成果这块蛋糕做大;二是通过详密的分配方式将物质成果这块大蛋糕分配好;三是提防颇有用心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多分或垄断物质资源。
杜绝将知识变为稀缺资源。人类得以不断进步,主要原因在于人类不断加深对自然社会和人文社会的认识。知识的承继和发展推动这一进程。但知识不应该成为少部分群体专有的资源,而是属于社会的每位成员。因此,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实现。一是保障每位社会成员学习的权利,特别是保障条件比较困难的群体。二是鼓励社会成员不断学习,更新自有知识储备,去伪存真,不断探索。只有杜绝物质资源和知识成为稀缺资源,社会成员才有足够的能力,面對身边存在的差异时给予他人宽容。
(三)将宽容纳入法治轨道
现代宽容是一种社会公共价值。古典宽容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个人品德,但这种个人私德不可能转化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价值,更不可能成为一种社会认可的共同生活方式。因此古典宽容往往只是统治者妥协或怀柔的策略。法治作为解决现代社会各种冲突和不宽容现象的治理方式,当宽容价值被纳入法治,宽容将从仅是个人私德的表现方式转变为解决公共事务的社会价值。宽容一旦走出个人私德的范畴,走向一种解决公共事务的范畴后,就意味着自身要从伦理观念转化为道德实践[2]。意味着,宽容不再局限于个人私德,而成为一种社会共同价值。 法治下的宽容具有可期待性。法治为实现宽容提供制度保障,走出个人私德藩篱后的宽容,社会亟需通过某种普遍性、稳定性的规则予以明确,明确何事应当给予宽容、何事不得给予宽容。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略,当宽容价值被纳入法治后,宽容理念得以在更加广阔的轨道上发挥其社会功用。
法治使宽容理念得以发展。在古代的人治社会中,法律或法则同样是古代统治者管理社会的主要手段,但人治社会的法律,不过是统治者的工具。在现代社会,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公共意志通过法律的方式得以体现,继而通过法治方式在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体现公共意志,多人之治优于一人之治。法治比个治,有更强的智慧整合能力和更多的纳错余地。在实行法治的社会中,任何人不可能有超越法律的权利,任何人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规则的必然施行,使宽容能够在法治道路上实现,不宽容现象将难以出现。
(四)切实保障人的基本权利
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对避免不宽容、实现宽容具有重要意义。保障人的基本权利是系统性工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原则性保障。把人权保障写入国家宪法,在全社会弘扬保障人权风尚和形成保障人权氛围。除修订宪法外,禁止其他任何方式对人权的保障进行限缩或限制某项人权。二是立法保障。立法机关依据宪法保障人权的精神,制定一般法律或规范性文件。宪法無法精细化地保障人权,没有具体法律保障人权,保障人权不过是一句口号。三是建立人权救济制度。当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法律实现救济,如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另外,通过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排除对人权予以不当限制的且不为宪法允许的规范性文件。
四、结语
宽容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和法治的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需要铸就更高水准的宽容。这就需要人们从不宽容的历史出发进行探究,既避免不宽容的现象再次出现,又形成良好的宽容风尚,既摆脱有缺陷的宽容理念,又从不宽容中汲取养分。因此,本文首先探讨造成不宽容的原因,铸造人们所需的宽容理念的负向度。其次,探讨实现宽容的中国方案,形成所需的宽容理念正向度。最终,人们能够在宽容的正负向度的基础上,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宽容观。
参考文献:
[1]张能为.伽达默尔实践哲学下的“宽容”理解与意义诠释[J].社会科学家,2013(7):6-10.
[2]林海燕,张振伟.论自由语境下的宽容[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5):25-29.
(责任编辑:董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