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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的发展不仅催生了新型劳动关系,带来劳动力就业结构的调整,而且也把过度劳动引向普遍化.基于数字劳动过程的特点,将平台经济中的过度劳动划分为技术型过劳、激励型过劳、收入型过劳和休闲型过劳四种类型,揭示其本质仍然是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追逐.并进一步从劳动关系的松散化、劳动对资本的实际隶属转向、劳动过程的数据控制和激励机制变革四个方面具体阐述过度劳动的资本逻辑,指明其带来的劳动力再生产的内卷化、劳动者内部分化加剧和三重挤出效应等不良后果.在借鉴国外过劳法制化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对我国平台经济中过度劳动问题的治理之策,以助力劳资关系的和谐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