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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群体性社会冲突时有发生。经济发展与政治调控是政府的两个基本能力,然而,两个基本能力的不平衡发展使得社会冲突不断出现,可以说,社会冲突是社会深层次矛盾所导致的不稳定问题的一种外化。因此,只有努力促使经济发展与政治调控的平衡与互动,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社会冲突事件的发生。
关 键 词:风险社会;社会冲突;经济发展;政治调控能力
中图分类号:D6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2)10—0014—04
收稿日期:2012—07—12
作者简介:张鑫(1988—),女,河南南阳人,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地方治理与公共服务;张莉(1974—),女,河南南阳人,河南省南阳市财政局职员。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府协调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8ZD010。
在社会转型时期,旧的制度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新的制度模式由于本身有一个成长、成熟的过程,尚未脱颖而出。新旧制度模式并存,这种混合体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美国政治社会学家塞缪尔·P·亨廷顿曾说过:“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1]也就是说,传统的社会和现代性的社会都是高度稳定的社会,而在传统社会向现代性社会迈进的过程当中即现代化的过程中,由于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产生,结构的转型和体制的转轨,导致原本平衡、和谐的社会有机体被打破,社会冲突和动荡就不可避免。我国目前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性社会快速转型时期,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使得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群体兴起,这些变化在给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冲突,进而影响社会秩序和市民日常生活的稳定。在冲突发生的过程中,经济基础的发展程度与上层建筑的非同步性毫无疑问是其根源所在,因此,本文对两者的关系进行深入剖析,以此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经济发展与政治调控的关系:认识社会冲突的一种视角
稳定,作为一种社会运作状态,是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在努力谋求和维护的一种状态。它既是进行正常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的前提,也是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前提。但是,稳定只是一个相对状态,绝对的稳定是不存在的。对于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国家来说,“一定程度的社会冲突其实是无法避免的”。[2]正如桑德斯所言,每个社会都有比较持久的、稳定的、经过良好整合的组织要素,但即使是在整合性比较强的社会关系中,也存在着对立关系,这种对立关系潜伏在整合性的关系中,随时随地都可能显现出来。
社会冲突自古以来就被人类所关注,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过精辟的论述。马克思说:“人们所为之奋斗的一切皆与他们的利益有关”。也就是说,冲突的起源其实是利益的纷争。由于利益具有稀缺性,因而利益的需求与供给的不平衡是造成人类追求利益行为的持续动力。社会冲突归根到底是不同利益阶层(精英阶层和大众阶层)或者叫利益链条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领域的联盟并做出的社会性相互对抗的行为。众所周知,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天生缺陷就是资源的稀缺,一个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当中,一部分人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元资源)去支配资本和财富,使其依附于权力。而在通过元资源对再生资源的争夺过程中往往很容易使其流向少数人手中,这时候就产生了两大群体,即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强势群体为了维护自身固有的利益使得有限的资源很少能够流向弱势群体,资源分配就出现了不公正,弱势群体在寻求自身利益平衡的过程中势必会与捍卫自身既得利益的强势群体发生冲突,从而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所以说,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一定能够带来政治的稳定,“经济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投资和消费的关系,而政治秩序则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政治制度的发展和能否动员新的社会力量参与政治之间的关系”。[3]也就是说,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是两个独立的目标,一方面的进步未必与另一方面的进步呈正相关,有时候可能是负相关关系。
中国社会转型期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同时也使得社会公众对政治权力的认同与政治价值信仰发生了转变,政府的合法性出现了危机。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历史文化思想影响下,底层社会的大众为了改变自身利益表达结构严重失衡的局面,很容易形成阶层型的对抗群体。具体来说,“一方面人们抱怨政府太强,管得太多;另一方面人们也有理由抱怨政府太弱,对很多该管的事(如惩治腐败、打击制假贩假、从严执法等)往往显得无能为力”。[4]因此,转型期社会冲突出现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僵化和缺乏弹性即经济与政治的“跛脚式”发展所导致的。
二、经济发展与政治调控的不平衡:出现社会冲突的原因
(一)强经济发展出现拐点时引发了公众的心理落差是原因之一
的确,强势的经济增长对一个以政绩为其合法性来源的政府和政党来说是很重要的。经济的增长的确能够创造出安定的政治环境,因为经济增长带来了收入的增加和教育水平的提高,满足了人们的经济利益和期望。对于我国而言,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中最贫困阶层和边缘化阶层的生活的确得到了“帕累托改进”,但由于“区位优势”的不同,“自然禀赋”的不同,特别是政策的不同,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公,导致了贫富差距逐渐拉大。贫富差距不仅意味着在经济领域财富的多少,它更表现为人们在权利、地位和社会声望上的一种失衡。这种失衡使得将自己界定为最底层的人产生了强烈的冲突意识。虽然说贫富差距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经济发展带来积极的作用,但对于目前我国来说,由于贫富差距加速导致的社会冲突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毋庸置疑,任何一个国家经济的增长都有其特有的周期和规律性,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国家的经济可以持续不断地增长下去。经济危机的发生具有不可预测性,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由于经济危机或者其他原因出现拐点时,极容易使公众出现期望与现实的落差心理,从而引发其对政府的公共政策及执政能力产生质疑,引发政府合法性危机,我国也不例外。换句话说,我国的经济增长提高了人们感知世界的能力,提高了人们的期望和需求水平。但是,期望本身的增长比社会满足期望能力的增长要快得多,一旦经济发展出现问题,就会引发人们的社会挫折感和不满足感,促使人们向政府提出种种诉求。若政府无法通过合法渠道舒缓和化解矛盾,冲突和不安定就会加剧。托克维尔指出,“社会动乱往往并不是发生在经济长期停滞和落后的国家,而是发生在经济迅速增长后突然出现下降的那个拐点”。[5]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经济增长对一个国家意味着内部的不稳定,经济增长速度越快,国家内部不稳定性就愈大。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经济的高速成长,容易引起社会矛盾的累积,一旦遇到意外因素干扰,经济的下滑会导致强烈的社会震荡和政治危机。这种危机不但会打断经济建设的进程,而且还可能打断民主政治发展的进程,造成社会的整体倒退。 (二)弱政治调控引发的制度认同危机是原因之二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斯指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契约”。[6]一个国家的制度能否得到延续和发展,主要取决于公众对制度的认同和接受程度,假设一种制度不能够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接受,制度就没有了权威性。更为重要的是,公正是社会制度存在的首要价值。“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和废除”。[7]也就是说,公众对制度都有自己的一套评判标准,当人们相信制度对自己是公平或者正义的时候,才可能愿意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当人们意识到在平等的社会竞争中不能够获得与他人均等的待遇,比如当遇到就业不公正、教育不公正、社会保障不公正等问题时,原本良好的社会预期就会不断地下降,此时,弱势群体由于自身的利益得不到满足,对制度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就会逐渐减弱,对政府的认同感也会慢慢地消失,最终就有可能出现“团结”起来进行抗争的行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出现了质的飞跃,但政府的政治调控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却不同步,不平衡趋势越来越明显。 的确,经济增长作为一种政绩,是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但是,一个政治体系如果长期缺乏有效性,必将会危机合法制度的稳定。如果一味地用经济的快速发展来获取民众的认同,就会出现政绩的“合法性危机”。亨廷顿认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政治参与的要求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利益的分化而增长,如果其政治体系无法给个人或团体的政治参与提供渠道,个人和社会群体的政治行为就有可能冲破社会秩序,给社会带来不稳定”。[8]在我国,有很多的社会冲突或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与政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一旦出现社会冲突和矛盾,冲突参与者往往会找政府。本来应该作为第三方的协调者和公平的仲裁者的政府之所以被限制在冲突的一方,就是因为政府对社会事务管得太多,给公众参政议政的机会较少,使得群众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以至于形成了一种社会习惯和依赖:一有问题就找政府,从而使其成为矛盾的焦点。
(三)强经济发展与弱政治调控并存是原因之三
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一般来说,“一个国家越富裕,它准许民主的可能性就越多。”[9]但是,如果一个国家在强势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大多数的贫困民众(大众阶层)和少数的显赫贵族(精英阶层),并且二者之间的流动性较差时,问题就产生了。“随着社会的不断繁荣,人们的要求和欲望也相应增加了。正在这时,传统的统治已经失去了它们的权威,人们越来越大的胃口使得他们的要求变得更加迫切,而且他们对控制也越来越感到不耐烦。社会的失范状态因而进一步被缺乏规制的激情所加剧,而这时正需要更多的规制”,[1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社会缺乏对幸福的引导和实现能力,对现实不满的力量就不能在合理的规范下释放,就会在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中滞留、积蓄,酝酿成反叛的激情”。[1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产生了两对矛盾,一个是经济领域的矛盾,即劳资(贫富)矛盾;另一个是政治领域的矛盾,即干群(官民)矛盾。之所以出现这两大矛盾,是由于政府具备了把蛋糕做大的经济实力,但是在把蛋糕分得尽可能均匀的政治协调能力方面却不尽如人意,也就是说社会资源和价值的分配没有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公正和合理。而一旦这种不平等达到一定的限度,就会引起人们心理的失衡,进而引发社会冲突。因此,完全把希望寄托在依靠经济增长来提升政府能力是不现实的。经济绩效只是代表政府能力的一个部分,想通过只依靠经济的不断增长而不提升政治调控能力的方法化解危机是不理性的。要真正化解社会冲突就必须实现能力要素之间的互动,使两者相互促进,平衡发展。
三、寻找经济发展与政治调控能力的平衡:化解社会冲突的路径选择
(一)以经济发展能力来提升政治调控能力是避免社会冲突的前提
我们不能否认,经济发展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经济的发展状况及其前景始终是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基石,没有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因此,以稳定的经济发展为前提来提升政治调控能力是化解社会冲突的路径选择。
1.以汲取和配置社会资源的能力提升公共行政能力和政治合法化能力。现代国家的所有职能都以财力作为基础与支撑,没有财力寸步难行。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是公共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显然离不开政府汲取和增加社会资源的能力。现代社会,经济是否增长已经成为现代国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政权合法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赖于它的经济表现,如果国家不能掌握足够多的社会资源,尤其对于现代化几乎是在国家推动下实现的中国而言,很可能导致因宏观失控而引起的经济波动和合法性危机。但是,如果增加的社会资源为少数人垄断,或者在社会资源得到不断增加的同时,社会资源的分配差距却越来越大,这样,不但不能为合法性提供支持,反而还将破坏合法性。所以,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还要强化政府的社会资源配置能力。
2.以汲取社会资源的能力提升政治冲突调控能力。政府是政治生活与政治秩序的调节器。“政府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对利益的冲突作出最后的公断”,[12]能够有效调控冲突也是政府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无法应对冲突的政治体制将难以为继。显然,汲取大量的社会资源是一个国家政治架构、政治过程与政治组织发展与维持的基础,政府在增加社会资源过程中表现优异,促使经济发展快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强政治统治的合法性,使得政府能够有效地控制和解决冲突。
(二)完备政府调控机制是协调经济发展、平抑社会冲突的重要杠杆
政治调控作为国家控制冲突的一种机制,是调节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矛盾,使人们行为规范化,社会活动有序化的一种手段。完备政府调控机制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⒈确保政治资源的公平分配。政治资源是指公民运用其合法政治权利所能获取和享用的政治待遇和政治机会,是其政治权利的实施所取得的结果。从理论上讲,政治资源的分配应该是公平合理的,但是由于制度的缺陷、教育背景和经济实力的差距往往使得政治资源分配并不公正。我国政治资源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中高收入阶层拥有的政治资源已经明显超过低收入群体,并且这一状况已经成为他们之间差距全面拉大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想缩小这种差距,政府就要重视对政治资源的分配,保护公民政治地位的真正平等,防止向等级社会蜕变的危险。可以说,政治资源的公平分配是防止贫富差距过大的协调和制衡力量,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 ⒉完善公民利益诉求机制。利益诉求机制的实质是人民群众能否将自己的意见、要求反映到决策层,社会是否有一个畅通的渠道表达民意。利益诉求渠道的淤塞容易造成社会冲突和矛盾。如果一个地区经常出现社会冲突和群体性事件,则表明该地的政府及人民代表不能够有效掌握和充分表达民意。因此,建立畅通的利益诉求渠道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它可以加强政府与不同阶层及其成员之间的联系,使党和政府更好地代表和实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它能通过收集民意,向政府部门发送信号,督促政府倾听社会各群体的声音,收集公众的不满,从诉求中发现社会矛盾,从而尽早地化解矛盾。目前,完善我国的公民利益诉求机制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应适当增加弱势群体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比重,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二是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新闻媒体应该独立、如实地反映民众的诉求,政府部门对媒体反映的情况应做出积极、有效的回应。三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使其成为一个有利于民众并能够为其排忧解难的渠道。
⒊健全社会预警机制和危机处理机制。一个社会的稳定是以社会结构各要素间的有机运转为前提的,建立社会预警机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可能出现的危机事件的预测来防范社会危机。危机事件的发生从表面上看突发性特征比较明显,但事实上是矛盾与冲突积累到一定程度爆发的过程,它有一定的潜伏期和转变期。“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警机制是应急机制连锁反应的警示灯,它能够把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并为后期的危机处理工作赢得宝贵的时间。面对我国已经进入突发公共事件高发期的现状,政府在危机管理机制建设上必然要走强制性制度变迁的道路,改变以往重事前轻事后,重预防轻预警的现象,从预防设置入手,做好社会预警机制的建设工作,以防止潜在危机和冲突的发展和扩散。
从客观上看,处于社会快速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冲突不可避免而且会渐渐呈现出复杂化的趋势。因此,社会动态稳定的实现,要仰仗社会结构的合理化,仰仗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等社会各子系统的协调运作。只要我们能辩证认识冲突,理性对待冲突,并通过制度设计使社会各种力量形成均衡态势,从而实现社会在更高水平上的整合,就一定能缓和社会冲突,最终为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3][8](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李盛平,杨玉生等译.华夏出版社,1988.
[2](英)拉尔夫·达仁道夫.现代社会冲突[M].林荣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4]王绍光.安邦之道:国家转型的目标与途径[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5]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M].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
[6](美)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革与经济绩效[M].商务印书馆,1990.
[7](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9](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M].张绍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10]罗伯特·杰克曼.不需暴力的权力:民族国家的政治能力[M].欧阳景根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
[11]王海光.旋转的历史——社会运动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12]L·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M].孙立平译.华夏出版社,1989.
(责任编辑:高 静)
关 键 词:风险社会;社会冲突;经济发展;政治调控能力
中图分类号:D6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2)10—0014—04
收稿日期:2012—07—12
作者简介:张鑫(1988—),女,河南南阳人,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地方治理与公共服务;张莉(1974—),女,河南南阳人,河南省南阳市财政局职员。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府协调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8ZD010。
在社会转型时期,旧的制度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新的制度模式由于本身有一个成长、成熟的过程,尚未脱颖而出。新旧制度模式并存,这种混合体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美国政治社会学家塞缪尔·P·亨廷顿曾说过:“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1]也就是说,传统的社会和现代性的社会都是高度稳定的社会,而在传统社会向现代性社会迈进的过程当中即现代化的过程中,由于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产生,结构的转型和体制的转轨,导致原本平衡、和谐的社会有机体被打破,社会冲突和动荡就不可避免。我国目前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性社会快速转型时期,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使得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群体兴起,这些变化在给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冲突,进而影响社会秩序和市民日常生活的稳定。在冲突发生的过程中,经济基础的发展程度与上层建筑的非同步性毫无疑问是其根源所在,因此,本文对两者的关系进行深入剖析,以此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经济发展与政治调控的关系:认识社会冲突的一种视角
稳定,作为一种社会运作状态,是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在努力谋求和维护的一种状态。它既是进行正常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的前提,也是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前提。但是,稳定只是一个相对状态,绝对的稳定是不存在的。对于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国家来说,“一定程度的社会冲突其实是无法避免的”。[2]正如桑德斯所言,每个社会都有比较持久的、稳定的、经过良好整合的组织要素,但即使是在整合性比较强的社会关系中,也存在着对立关系,这种对立关系潜伏在整合性的关系中,随时随地都可能显现出来。
社会冲突自古以来就被人类所关注,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过精辟的论述。马克思说:“人们所为之奋斗的一切皆与他们的利益有关”。也就是说,冲突的起源其实是利益的纷争。由于利益具有稀缺性,因而利益的需求与供给的不平衡是造成人类追求利益行为的持续动力。社会冲突归根到底是不同利益阶层(精英阶层和大众阶层)或者叫利益链条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领域的联盟并做出的社会性相互对抗的行为。众所周知,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天生缺陷就是资源的稀缺,一个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当中,一部分人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元资源)去支配资本和财富,使其依附于权力。而在通过元资源对再生资源的争夺过程中往往很容易使其流向少数人手中,这时候就产生了两大群体,即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强势群体为了维护自身固有的利益使得有限的资源很少能够流向弱势群体,资源分配就出现了不公正,弱势群体在寻求自身利益平衡的过程中势必会与捍卫自身既得利益的强势群体发生冲突,从而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所以说,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一定能够带来政治的稳定,“经济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投资和消费的关系,而政治秩序则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政治制度的发展和能否动员新的社会力量参与政治之间的关系”。[3]也就是说,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是两个独立的目标,一方面的进步未必与另一方面的进步呈正相关,有时候可能是负相关关系。
中国社会转型期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同时也使得社会公众对政治权力的认同与政治价值信仰发生了转变,政府的合法性出现了危机。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历史文化思想影响下,底层社会的大众为了改变自身利益表达结构严重失衡的局面,很容易形成阶层型的对抗群体。具体来说,“一方面人们抱怨政府太强,管得太多;另一方面人们也有理由抱怨政府太弱,对很多该管的事(如惩治腐败、打击制假贩假、从严执法等)往往显得无能为力”。[4]因此,转型期社会冲突出现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僵化和缺乏弹性即经济与政治的“跛脚式”发展所导致的。
二、经济发展与政治调控的不平衡:出现社会冲突的原因
(一)强经济发展出现拐点时引发了公众的心理落差是原因之一
的确,强势的经济增长对一个以政绩为其合法性来源的政府和政党来说是很重要的。经济的增长的确能够创造出安定的政治环境,因为经济增长带来了收入的增加和教育水平的提高,满足了人们的经济利益和期望。对于我国而言,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中最贫困阶层和边缘化阶层的生活的确得到了“帕累托改进”,但由于“区位优势”的不同,“自然禀赋”的不同,特别是政策的不同,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公,导致了贫富差距逐渐拉大。贫富差距不仅意味着在经济领域财富的多少,它更表现为人们在权利、地位和社会声望上的一种失衡。这种失衡使得将自己界定为最底层的人产生了强烈的冲突意识。虽然说贫富差距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经济发展带来积极的作用,但对于目前我国来说,由于贫富差距加速导致的社会冲突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毋庸置疑,任何一个国家经济的增长都有其特有的周期和规律性,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国家的经济可以持续不断地增长下去。经济危机的发生具有不可预测性,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由于经济危机或者其他原因出现拐点时,极容易使公众出现期望与现实的落差心理,从而引发其对政府的公共政策及执政能力产生质疑,引发政府合法性危机,我国也不例外。换句话说,我国的经济增长提高了人们感知世界的能力,提高了人们的期望和需求水平。但是,期望本身的增长比社会满足期望能力的增长要快得多,一旦经济发展出现问题,就会引发人们的社会挫折感和不满足感,促使人们向政府提出种种诉求。若政府无法通过合法渠道舒缓和化解矛盾,冲突和不安定就会加剧。托克维尔指出,“社会动乱往往并不是发生在经济长期停滞和落后的国家,而是发生在经济迅速增长后突然出现下降的那个拐点”。[5]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经济增长对一个国家意味着内部的不稳定,经济增长速度越快,国家内部不稳定性就愈大。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经济的高速成长,容易引起社会矛盾的累积,一旦遇到意外因素干扰,经济的下滑会导致强烈的社会震荡和政治危机。这种危机不但会打断经济建设的进程,而且还可能打断民主政治发展的进程,造成社会的整体倒退。 (二)弱政治调控引发的制度认同危机是原因之二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斯指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契约”。[6]一个国家的制度能否得到延续和发展,主要取决于公众对制度的认同和接受程度,假设一种制度不能够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接受,制度就没有了权威性。更为重要的是,公正是社会制度存在的首要价值。“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和废除”。[7]也就是说,公众对制度都有自己的一套评判标准,当人们相信制度对自己是公平或者正义的时候,才可能愿意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当人们意识到在平等的社会竞争中不能够获得与他人均等的待遇,比如当遇到就业不公正、教育不公正、社会保障不公正等问题时,原本良好的社会预期就会不断地下降,此时,弱势群体由于自身的利益得不到满足,对制度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就会逐渐减弱,对政府的认同感也会慢慢地消失,最终就有可能出现“团结”起来进行抗争的行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出现了质的飞跃,但政府的政治调控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却不同步,不平衡趋势越来越明显。 的确,经济增长作为一种政绩,是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但是,一个政治体系如果长期缺乏有效性,必将会危机合法制度的稳定。如果一味地用经济的快速发展来获取民众的认同,就会出现政绩的“合法性危机”。亨廷顿认为,“一个国家的公民政治参与的要求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利益的分化而增长,如果其政治体系无法给个人或团体的政治参与提供渠道,个人和社会群体的政治行为就有可能冲破社会秩序,给社会带来不稳定”。[8]在我国,有很多的社会冲突或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与政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一旦出现社会冲突和矛盾,冲突参与者往往会找政府。本来应该作为第三方的协调者和公平的仲裁者的政府之所以被限制在冲突的一方,就是因为政府对社会事务管得太多,给公众参政议政的机会较少,使得群众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以至于形成了一种社会习惯和依赖:一有问题就找政府,从而使其成为矛盾的焦点。
(三)强经济发展与弱政治调控并存是原因之三
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一般来说,“一个国家越富裕,它准许民主的可能性就越多。”[9]但是,如果一个国家在强势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大多数的贫困民众(大众阶层)和少数的显赫贵族(精英阶层),并且二者之间的流动性较差时,问题就产生了。“随着社会的不断繁荣,人们的要求和欲望也相应增加了。正在这时,传统的统治已经失去了它们的权威,人们越来越大的胃口使得他们的要求变得更加迫切,而且他们对控制也越来越感到不耐烦。社会的失范状态因而进一步被缺乏规制的激情所加剧,而这时正需要更多的规制”,[1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社会缺乏对幸福的引导和实现能力,对现实不满的力量就不能在合理的规范下释放,就会在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中滞留、积蓄,酝酿成反叛的激情”。[1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产生了两对矛盾,一个是经济领域的矛盾,即劳资(贫富)矛盾;另一个是政治领域的矛盾,即干群(官民)矛盾。之所以出现这两大矛盾,是由于政府具备了把蛋糕做大的经济实力,但是在把蛋糕分得尽可能均匀的政治协调能力方面却不尽如人意,也就是说社会资源和价值的分配没有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公正和合理。而一旦这种不平等达到一定的限度,就会引起人们心理的失衡,进而引发社会冲突。因此,完全把希望寄托在依靠经济增长来提升政府能力是不现实的。经济绩效只是代表政府能力的一个部分,想通过只依靠经济的不断增长而不提升政治调控能力的方法化解危机是不理性的。要真正化解社会冲突就必须实现能力要素之间的互动,使两者相互促进,平衡发展。
三、寻找经济发展与政治调控能力的平衡:化解社会冲突的路径选择
(一)以经济发展能力来提升政治调控能力是避免社会冲突的前提
我们不能否认,经济发展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经济的发展状况及其前景始终是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基石,没有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因此,以稳定的经济发展为前提来提升政治调控能力是化解社会冲突的路径选择。
1.以汲取和配置社会资源的能力提升公共行政能力和政治合法化能力。现代国家的所有职能都以财力作为基础与支撑,没有财力寸步难行。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是公共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显然离不开政府汲取和增加社会资源的能力。现代社会,经济是否增长已经成为现代国家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政权合法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赖于它的经济表现,如果国家不能掌握足够多的社会资源,尤其对于现代化几乎是在国家推动下实现的中国而言,很可能导致因宏观失控而引起的经济波动和合法性危机。但是,如果增加的社会资源为少数人垄断,或者在社会资源得到不断增加的同时,社会资源的分配差距却越来越大,这样,不但不能为合法性提供支持,反而还将破坏合法性。所以,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还要强化政府的社会资源配置能力。
2.以汲取社会资源的能力提升政治冲突调控能力。政府是政治生活与政治秩序的调节器。“政府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对利益的冲突作出最后的公断”,[12]能够有效调控冲突也是政府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无法应对冲突的政治体制将难以为继。显然,汲取大量的社会资源是一个国家政治架构、政治过程与政治组织发展与维持的基础,政府在增加社会资源过程中表现优异,促使经济发展快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强政治统治的合法性,使得政府能够有效地控制和解决冲突。
(二)完备政府调控机制是协调经济发展、平抑社会冲突的重要杠杆
政治调控作为国家控制冲突的一种机制,是调节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矛盾,使人们行为规范化,社会活动有序化的一种手段。完备政府调控机制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⒈确保政治资源的公平分配。政治资源是指公民运用其合法政治权利所能获取和享用的政治待遇和政治机会,是其政治权利的实施所取得的结果。从理论上讲,政治资源的分配应该是公平合理的,但是由于制度的缺陷、教育背景和经济实力的差距往往使得政治资源分配并不公正。我国政治资源分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中高收入阶层拥有的政治资源已经明显超过低收入群体,并且这一状况已经成为他们之间差距全面拉大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想缩小这种差距,政府就要重视对政治资源的分配,保护公民政治地位的真正平等,防止向等级社会蜕变的危险。可以说,政治资源的公平分配是防止贫富差距过大的协调和制衡力量,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 ⒉完善公民利益诉求机制。利益诉求机制的实质是人民群众能否将自己的意见、要求反映到决策层,社会是否有一个畅通的渠道表达民意。利益诉求渠道的淤塞容易造成社会冲突和矛盾。如果一个地区经常出现社会冲突和群体性事件,则表明该地的政府及人民代表不能够有效掌握和充分表达民意。因此,建立畅通的利益诉求渠道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它可以加强政府与不同阶层及其成员之间的联系,使党和政府更好地代表和实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它能通过收集民意,向政府部门发送信号,督促政府倾听社会各群体的声音,收集公众的不满,从诉求中发现社会矛盾,从而尽早地化解矛盾。目前,完善我国的公民利益诉求机制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应适当增加弱势群体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比重,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二是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新闻媒体应该独立、如实地反映民众的诉求,政府部门对媒体反映的情况应做出积极、有效的回应。三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使其成为一个有利于民众并能够为其排忧解难的渠道。
⒊健全社会预警机制和危机处理机制。一个社会的稳定是以社会结构各要素间的有机运转为前提的,建立社会预警机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可能出现的危机事件的预测来防范社会危机。危机事件的发生从表面上看突发性特征比较明显,但事实上是矛盾与冲突积累到一定程度爆发的过程,它有一定的潜伏期和转变期。“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警机制是应急机制连锁反应的警示灯,它能够把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并为后期的危机处理工作赢得宝贵的时间。面对我国已经进入突发公共事件高发期的现状,政府在危机管理机制建设上必然要走强制性制度变迁的道路,改变以往重事前轻事后,重预防轻预警的现象,从预防设置入手,做好社会预警机制的建设工作,以防止潜在危机和冲突的发展和扩散。
从客观上看,处于社会快速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冲突不可避免而且会渐渐呈现出复杂化的趋势。因此,社会动态稳定的实现,要仰仗社会结构的合理化,仰仗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等社会各子系统的协调运作。只要我们能辩证认识冲突,理性对待冲突,并通过制度设计使社会各种力量形成均衡态势,从而实现社会在更高水平上的整合,就一定能缓和社会冲突,最终为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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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