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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是国家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强制调整人民土地权益的行为,属于一种不得已而对合法私权科以的特别负担。由于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和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缺陷,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征收行为存在向“赢利性经济人”蜕变的趋势,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对此,需要科学界定“公共利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人民的土地权益,以便形成必要的制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