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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案件越来越多.而公安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由于人员素质、警力限制和缺乏监督制约机制等因素,有相当部分案件的处理在社会上引起不同程度上的负面效应,并使受害方和群众产生较大的误解和不满,甚至屡屡发生上访、闹事、抬尸闹丧的事件,影响了公正执法和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