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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从“大小非”到“大小限”,中国股市注定要承受各种成长的烦恼。如果说“大小非”解禁,监管层还能有所控制的话,“大小限”对监管层来说,可能只能眼睁睁看着其对市场形成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