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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对清代江西社学的恢复和发展、教学内容、社学的性质、管理及经费来源等方面进行
考述。
[关 键 词] 清代;江西;社学;启蒙教育
[中图分类号] K2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31-0054-03
多层次办学、多形式兴教是江西古代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在诸多层次、诸种形式的办学中,不能不提到社学。社学是元明清三代出现的实施启蒙教育的学校之一,成为官学教育体系教育功能的补充,在教育的普及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仅就清代江西的社学进行考述。
一、社学的恢复与发展
社学,又称乡学、乡校。最初是地方学校中的基层教学组织。是设在乡村地区,对乡村贫寒儿童及少数民族子弟进行启蒙或初等教育的机构。江西社学创始于元,到明初开始大兴,明中叶又经李梦阳、王守仁的提倡而进一步发展,明后期江西社學逐渐废弃。清初统治者力图振兴社学,继续沿袭元、明两朝旧制,兴办社学。
清政府为了鼓励办社学和入社学,对社学师生给予优厚待遇。顺治四年(1647),建立社学,择民间子弟,授以《小学》、《孝经》。顺治九年(1652),令“每乡置社学一区,择其文义通晓、行谊谨厚者,补充社师。免其差役,量给廪饩优赡。提学按监日,造姓名册申报查考。”康熙九年(1670),令各省设社学,置社师,规定:“凡府、州、县每乡置社学一,选择文艺通晓、行谊谨厚者,考充社师,免其徭役,给饩廪优赡。学政按临日,造姓名册,申报考察。”于是各州、县于大乡巨镇,各置社学。凡近乡子弟十二以上二十以下,有志学文者,令入学肄业。雍正元年(1723),朝廷重新审定各州县设立社学之例,“旧例各州县于大乡巨镇各置社学,凡近乡子弟年十二以上二十以下有志学文者,令入学肄业。至是复经申定,将学生姓名造册申报,学正按临时,如有能文入学者,社师优赏;若怠于教习,钻营充补者褫革。”清沿明制,社学与府、州、县学在学制上纵向衔接,凡在社学中肄业者,学业成绩优秀,经考试可升入府、州、县学为生员,继续深造。
清代江西各地社学始见于顺治年间,此后逐步恢复和发展。至雍正十年(1732),江西全省77县1州,共有社学285所,具体见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雍正时期,在江西的十三府中,社学超过30所的府有吉安府(35所)、南昌府(34所)、建昌府(33所),20所以上的府有广信府(28所)、赣州府(28所)、抚州府(23所)、瑞州府(22所)、饶州府(20所),20所以下的有九江府(15所)、南安府(14所)、南康府(13所)、袁州府(10所)、临江府(10所)。建社学最多的府是瑞州府,平均每县7所,其次是建昌府,平均每县5.5所,再次是南昌府,平均每县4所;建社学最多的县是高安县和南城县,均为14所,其次是南昌县,有10所,除兴安县(今横峰县)未设外,全省其他县州均建有社学。
整个清代,江西社学的建立不断变化,如武宁县,雍正时为2所,至同治年间增至19所。又如崇义县,清顺治、康熙年间,县有社学4起:养正社学,位于县治西南大街;志通社学,位于县治东南角上;徙义社学,又名求益社学,位于城外南边角上;广业社学,位于县治北城墙东侧。至雍正年间,社学只为一所。同治年间,崇义社学又发展为二所:一在城南西隅,一在城南营中。据光绪《江西通志》统计,光绪年间,全省有社学315所,其中南昌府79所,平均每县近10所,瑞州、建昌两府,每县均为6所;新昌、龙泉、永新、星子四县和莲花厅则无一所。实际上江西自雍正以后,社学无多大发展。雍正时的285所社學和光绪时的315所社学还包括明建清已废的一些社学,如高安14所,大庾7所,宜黄、安福、南康各5所,临川、崇仁、金溪3县各4所,丰城县2所,上犹1所,均为明有清亡,但都包括在内。
至清末,社学逐渐消亡,代之以新式学堂。
二、社学的教学内容
社学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圣谕广训》,俟熟习后再令诵习《诗》《书》”。如临川县西乡十六都的临江乡学,嘉庆十九年知县秦沆因临江寺旧址改建,“学延名儒以董帅,奖后进以训行,复于朔望率耆老宣讲圣谕,俾村氓环听,皆知孝弟忠信之懿,礼义廉耻之防,以一统类而兴教化”。
三、社学的性质
社学最初本是由官府设在乡镇地区的一种最基层的地方官学。如清万年县知县张劢知“奉府檄传,部宪有重农积粟之谕,又奉学宪高公有酌议社学之谕”,“爰集绅衿里民,割俸劝助,庀材相地,择县西之官地,创建社学、义仓,东西相峙。”又如抚州府临川县的临江乡学“在西乡十六都。嘉庆十九年知县秦沆因临江寺旧址改建”。这些都是官办社学。但后来社学的性质逐渐发生变化,实际上多数成为官倡民办或民办官助或完全民办的学校。如,万安县的九贤祠社学,在百嘉乡九贤村。清同治九年(1870),十二都人士为纪念名臣欧阳修、解缙、刘玉,理学罗洪先、欧阳正德,名士刘须溪、闵子林、郭简斋和名宦文天祥九位名儒先后讲学于百嘉贤居寺和昂溪书室,由知县欧阳骏主持建祠祀之,并定为乡社。知县欧阳骏为此写了《十二都九贤祠社学记》,称颂十二都人创办社学的行为:“美哉斯役。……万安古文学薮,曩哲铮铮,自兵戈扰乱后,弦歌稍歇,今十二都有意振兴,三十六都皆可为之行,见党庠家塾遍于里闾,邑之书院继此而恢复旧观,散则切磋于乡,聚则甄陶于城,凤起蛟腾,追踪痈哲,守土者当如何快慰也。余故以此举为权舆。”这是官倡民办的社学。抚州府南城县的钟灵社学,“在十一都,乾隆十三年建,里人因中林故基筑书舍,置学田,延师以课子弟,改中林为钟灵;十七年知县范安治增产兴课;十八年知府姚文光扁曰‘道接尼山’”。这是民办官助的社学。抚州府临川县的金台社学,“在十七都金石山,同治五年(1866)乡人马汝良等倡建。宁州的重光社学,“在武乡二十四都铜鼓,同治二年士民捐立”。这是完全民办的社学。
四、社学的管理 清朝社学的管理制度比明代更加完善。
官办社学由地方官府管理。乾隆八年定南知县余应祥建社学一所,“及启馆期,侯盛服率诸生童子先行释菜礼,次拜主讲,雍容揖让,进退俯兴皆合节仪。既卒事,益虔恭不懈。门外观者百千人,咸啧啧赞叹,为仅见盛事。于四月入课,合邑生童,舍不能容,启明伦堂及两庑以坐之,侯复捐縻粥以食之,等差其文章,又捐纸笔以奖之,非同苟且塞责,空博名誉以蒙人耳目者。”
社学的教师称社师,选“文艺通晓、行谊谨厚者”担任。社学学生要接受社师的平时考试,如万安县的九贤祠社学,“每岁四季集士人课于堂,请学师阅其文,定甲乙给奖赏,使来斯者景仰前贤,互相切劘,庶几文教兴而誉髦起”。又如临川县的临江乡学,招收正課生、附課生各10名。正课生有膏火费补贴,每逢三、八试测。作文一篇、诗一首,当日交卷,考试成绩分甲乙丙等,考卷须送县官审阅,如有连续三次名列三名以内者奖赏;龙津乡学,招收正课生10名,附课生15名。正课生给予膏火费补贴,还酌情补贴纸笔费;金台社学,一般招收正课生10名,附课生30名。每月初二课艺,由县命题,试卷须经呈报县官审阅。试卷分上、中两卷,上卷考生,名列一、二、三、四名的,分别奖钱600、500、400、300文;中卷第一名200文。此外,社学学生还要应学校院试,与廪、增、附学生员同按六等黜陟法进行黜陟。据《清史稿·选举志一》记载,社学学生考列一等者补廪,无廪缺,补增;无增缺,先补附候廪。考列二等者补增,无增缺,补附。考列四等者扑责。考列五等者黜为民。廪、增、附学生员考试劣等降为社学生员。可见,社学学生与地方官学生员一样,要根据成绩优劣决定升降,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五、社学的经费来源
清代江西社学的经费来源有二:一是官府拨置。二是社会捐助,包括官捐、官绅捐助、官绅民捐助、绅民捐助。
(一)官府拨置
如临川县的临江乡学,原建于西乡十六都临江寺,清嘉庆十九年(1814)知县秦沆改建,有学田102亩,年收租谷197担。
(二)社会捐助
1.官捐
如庐陵县社学,“顺治十五年巡按李之萃、学道赵函乙题请设复社学,巡按捐赀置田十亩。”黎川社学:“在城东环胜山,初为冯钰讲堂,后改建,今废。同治二年知县金时宣捐廉请师就南市寺观以教贫民之子弟,后任亦沿而不废。”
2.官绅捐助
如乾隆八年,定南知县余应祥建立社学,“其诸费,侯捐其半,绅士共捐其半,继买田若干亩以资膏火,延本邑明经黄廷城主讲席。”
3.官绅民捐助
如万年知县张劢知“奉府檄传,部宪有重农积粟之谕,又奉学宪高公有酌议社学之谕”,“爰集绅衿里民,割俸劝助,庀材相地,择县西之官地,创建社学、义仓,东西相峙。”
4.绅民捐助
如宁州的重光社学,“在武乡二十四都铜鼓,同治二年士民捐立,陆续置买田租百七十石以为每岁春秋课士奖赏及文武乡、会路费花红之资”;“奎文堂社学,在武乡二十三都社内,士民捐置田租四十余石,以为春秋课士奖赏之资。”
参考文献:
[1]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一辑·国朝先正事略·卷四九[M].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
[2]允祹.钦定大清会典·学校二[M].四库全书刊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3]张廷玉,稽璜.清朝文献通考·学校考[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
[4]许应鑅.光绪抚州府志·学校志·书院(乡学、社学附):卷33之2[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
[5]锡悳.同治饶州府志·艺文志二·碑记:卷27[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
[6]欧阳骏.同治万安县志·文翰志·记:卷18[M].台北:成文出版社,1984.
[7]邵子彝.同治建昌府志·学校:卷四[M].台北:成文出版社,1984.
[8]王维新.同治义宁州志·学校志·社学附:卷13[M].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
[9]魏瀛.同治赣州府志·学校:卷二十六[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
[10]杨佐经.临川县志·教育志[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3:557
[11]定祥.光绪吉安府志·学校志·府厅县书院:卷19[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
考述。
[关 键 词] 清代;江西;社学;启蒙教育
[中图分类号] K2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31-0054-03
多层次办学、多形式兴教是江西古代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在诸多层次、诸种形式的办学中,不能不提到社学。社学是元明清三代出现的实施启蒙教育的学校之一,成为官学教育体系教育功能的补充,在教育的普及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仅就清代江西的社学进行考述。
一、社学的恢复与发展
社学,又称乡学、乡校。最初是地方学校中的基层教学组织。是设在乡村地区,对乡村贫寒儿童及少数民族子弟进行启蒙或初等教育的机构。江西社学创始于元,到明初开始大兴,明中叶又经李梦阳、王守仁的提倡而进一步发展,明后期江西社學逐渐废弃。清初统治者力图振兴社学,继续沿袭元、明两朝旧制,兴办社学。
清政府为了鼓励办社学和入社学,对社学师生给予优厚待遇。顺治四年(1647),建立社学,择民间子弟,授以《小学》、《孝经》。顺治九年(1652),令“每乡置社学一区,择其文义通晓、行谊谨厚者,补充社师。免其差役,量给廪饩优赡。提学按监日,造姓名册申报查考。”康熙九年(1670),令各省设社学,置社师,规定:“凡府、州、县每乡置社学一,选择文艺通晓、行谊谨厚者,考充社师,免其徭役,给饩廪优赡。学政按临日,造姓名册,申报考察。”于是各州、县于大乡巨镇,各置社学。凡近乡子弟十二以上二十以下,有志学文者,令入学肄业。雍正元年(1723),朝廷重新审定各州县设立社学之例,“旧例各州县于大乡巨镇各置社学,凡近乡子弟年十二以上二十以下有志学文者,令入学肄业。至是复经申定,将学生姓名造册申报,学正按临时,如有能文入学者,社师优赏;若怠于教习,钻营充补者褫革。”清沿明制,社学与府、州、县学在学制上纵向衔接,凡在社学中肄业者,学业成绩优秀,经考试可升入府、州、县学为生员,继续深造。
清代江西各地社学始见于顺治年间,此后逐步恢复和发展。至雍正十年(1732),江西全省77县1州,共有社学285所,具体见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雍正时期,在江西的十三府中,社学超过30所的府有吉安府(35所)、南昌府(34所)、建昌府(33所),20所以上的府有广信府(28所)、赣州府(28所)、抚州府(23所)、瑞州府(22所)、饶州府(20所),20所以下的有九江府(15所)、南安府(14所)、南康府(13所)、袁州府(10所)、临江府(10所)。建社学最多的府是瑞州府,平均每县7所,其次是建昌府,平均每县5.5所,再次是南昌府,平均每县4所;建社学最多的县是高安县和南城县,均为14所,其次是南昌县,有10所,除兴安县(今横峰县)未设外,全省其他县州均建有社学。
整个清代,江西社学的建立不断变化,如武宁县,雍正时为2所,至同治年间增至19所。又如崇义县,清顺治、康熙年间,县有社学4起:养正社学,位于县治西南大街;志通社学,位于县治东南角上;徙义社学,又名求益社学,位于城外南边角上;广业社学,位于县治北城墙东侧。至雍正年间,社学只为一所。同治年间,崇义社学又发展为二所:一在城南西隅,一在城南营中。据光绪《江西通志》统计,光绪年间,全省有社学315所,其中南昌府79所,平均每县近10所,瑞州、建昌两府,每县均为6所;新昌、龙泉、永新、星子四县和莲花厅则无一所。实际上江西自雍正以后,社学无多大发展。雍正时的285所社學和光绪时的315所社学还包括明建清已废的一些社学,如高安14所,大庾7所,宜黄、安福、南康各5所,临川、崇仁、金溪3县各4所,丰城县2所,上犹1所,均为明有清亡,但都包括在内。
至清末,社学逐渐消亡,代之以新式学堂。
二、社学的教学内容
社学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圣谕广训》,俟熟习后再令诵习《诗》《书》”。如临川县西乡十六都的临江乡学,嘉庆十九年知县秦沆因临江寺旧址改建,“学延名儒以董帅,奖后进以训行,复于朔望率耆老宣讲圣谕,俾村氓环听,皆知孝弟忠信之懿,礼义廉耻之防,以一统类而兴教化”。
三、社学的性质
社学最初本是由官府设在乡镇地区的一种最基层的地方官学。如清万年县知县张劢知“奉府檄传,部宪有重农积粟之谕,又奉学宪高公有酌议社学之谕”,“爰集绅衿里民,割俸劝助,庀材相地,择县西之官地,创建社学、义仓,东西相峙。”又如抚州府临川县的临江乡学“在西乡十六都。嘉庆十九年知县秦沆因临江寺旧址改建”。这些都是官办社学。但后来社学的性质逐渐发生变化,实际上多数成为官倡民办或民办官助或完全民办的学校。如,万安县的九贤祠社学,在百嘉乡九贤村。清同治九年(1870),十二都人士为纪念名臣欧阳修、解缙、刘玉,理学罗洪先、欧阳正德,名士刘须溪、闵子林、郭简斋和名宦文天祥九位名儒先后讲学于百嘉贤居寺和昂溪书室,由知县欧阳骏主持建祠祀之,并定为乡社。知县欧阳骏为此写了《十二都九贤祠社学记》,称颂十二都人创办社学的行为:“美哉斯役。……万安古文学薮,曩哲铮铮,自兵戈扰乱后,弦歌稍歇,今十二都有意振兴,三十六都皆可为之行,见党庠家塾遍于里闾,邑之书院继此而恢复旧观,散则切磋于乡,聚则甄陶于城,凤起蛟腾,追踪痈哲,守土者当如何快慰也。余故以此举为权舆。”这是官倡民办的社学。抚州府南城县的钟灵社学,“在十一都,乾隆十三年建,里人因中林故基筑书舍,置学田,延师以课子弟,改中林为钟灵;十七年知县范安治增产兴课;十八年知府姚文光扁曰‘道接尼山’”。这是民办官助的社学。抚州府临川县的金台社学,“在十七都金石山,同治五年(1866)乡人马汝良等倡建。宁州的重光社学,“在武乡二十四都铜鼓,同治二年士民捐立”。这是完全民办的社学。
四、社学的管理 清朝社学的管理制度比明代更加完善。
官办社学由地方官府管理。乾隆八年定南知县余应祥建社学一所,“及启馆期,侯盛服率诸生童子先行释菜礼,次拜主讲,雍容揖让,进退俯兴皆合节仪。既卒事,益虔恭不懈。门外观者百千人,咸啧啧赞叹,为仅见盛事。于四月入课,合邑生童,舍不能容,启明伦堂及两庑以坐之,侯复捐縻粥以食之,等差其文章,又捐纸笔以奖之,非同苟且塞责,空博名誉以蒙人耳目者。”
社学的教师称社师,选“文艺通晓、行谊谨厚者”担任。社学学生要接受社师的平时考试,如万安县的九贤祠社学,“每岁四季集士人课于堂,请学师阅其文,定甲乙给奖赏,使来斯者景仰前贤,互相切劘,庶几文教兴而誉髦起”。又如临川县的临江乡学,招收正課生、附課生各10名。正课生有膏火费补贴,每逢三、八试测。作文一篇、诗一首,当日交卷,考试成绩分甲乙丙等,考卷须送县官审阅,如有连续三次名列三名以内者奖赏;龙津乡学,招收正课生10名,附课生15名。正课生给予膏火费补贴,还酌情补贴纸笔费;金台社学,一般招收正课生10名,附课生30名。每月初二课艺,由县命题,试卷须经呈报县官审阅。试卷分上、中两卷,上卷考生,名列一、二、三、四名的,分别奖钱600、500、400、300文;中卷第一名200文。此外,社学学生还要应学校院试,与廪、增、附学生员同按六等黜陟法进行黜陟。据《清史稿·选举志一》记载,社学学生考列一等者补廪,无廪缺,补增;无增缺,先补附候廪。考列二等者补增,无增缺,补附。考列四等者扑责。考列五等者黜为民。廪、增、附学生员考试劣等降为社学生员。可见,社学学生与地方官学生员一样,要根据成绩优劣决定升降,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五、社学的经费来源
清代江西社学的经费来源有二:一是官府拨置。二是社会捐助,包括官捐、官绅捐助、官绅民捐助、绅民捐助。
(一)官府拨置
如临川县的临江乡学,原建于西乡十六都临江寺,清嘉庆十九年(1814)知县秦沆改建,有学田102亩,年收租谷197担。
(二)社会捐助
1.官捐
如庐陵县社学,“顺治十五年巡按李之萃、学道赵函乙题请设复社学,巡按捐赀置田十亩。”黎川社学:“在城东环胜山,初为冯钰讲堂,后改建,今废。同治二年知县金时宣捐廉请师就南市寺观以教贫民之子弟,后任亦沿而不废。”
2.官绅捐助
如乾隆八年,定南知县余应祥建立社学,“其诸费,侯捐其半,绅士共捐其半,继买田若干亩以资膏火,延本邑明经黄廷城主讲席。”
3.官绅民捐助
如万年知县张劢知“奉府檄传,部宪有重农积粟之谕,又奉学宪高公有酌议社学之谕”,“爰集绅衿里民,割俸劝助,庀材相地,择县西之官地,创建社学、义仓,东西相峙。”
4.绅民捐助
如宁州的重光社学,“在武乡二十四都铜鼓,同治二年士民捐立,陆续置买田租百七十石以为每岁春秋课士奖赏及文武乡、会路费花红之资”;“奎文堂社学,在武乡二十三都社内,士民捐置田租四十余石,以为春秋课士奖赏之资。”
参考文献:
[1]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一辑·国朝先正事略·卷四九[M].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
[2]允祹.钦定大清会典·学校二[M].四库全书刊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3]张廷玉,稽璜.清朝文献通考·学校考[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
[4]许应鑅.光绪抚州府志·学校志·书院(乡学、社学附):卷33之2[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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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维新.同治义宁州志·学校志·社学附:卷13[M].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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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定祥.光绪吉安府志·学校志·府厅县书院:卷19[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