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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人沈德符在其著述中提道:“(日本)大抵来贡不过利中国贸易……故或逾期不至,中国亦不诘责之,正合来不拒去不招之义.”这透露两个信息:一是明代士大夫们也知道,日本对明朝的“朝贡”,其本质是为了赚取贸易利润;二是明朝政府尤其是中期以后的政府“来不拒去不招”,对于同日本官方的交流、朝贡堪合贸易并不太积极.这也是两国“貌合神离”的官方合作必定散伙的因素之一.香港大学荣誉教授王赓武认为,到了正德年间,“朝廷对于作为控制手段的朝贡已没有兴趣了,只把使团看作是没有政治意义的商业往来”.这一观点不一定适用于当时明朝所有的朝贡国,但是结合中外史料来看,明朝对于日本的“朝贡堪合”贸易是有这种态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