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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企业的逻辑起点不是为了企业破产,而是为了企业重生.为确保重整企业得以再生,构建重整企业营业保护制度具有强烈的实践需求和极大的现实可能性.须指出的是,就我国企业破产相关法律制度而言,一方面,当前重整企业在企业营业保护制度构建方面面临着一系列的宏观和微观的现实困境,亟待从制度设计上去破解;另一方面,要达到重整企业营业保护制度构建的立法目的,必须将其价值目标设定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同时在路径选择上必须体现“三重现实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