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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之一:0.9元的普通住宅基准价偏低rn正方:(北宇物业代表刘巧莉)规定的普通商品房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偏低,以致于无法满足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因为现在政府制定的标准与1997年的标准物业管理费水平大体相当,但是人工费、水费、电费、材料费等价格却涨了很多倍,因此物业管理费也应该相应提高.从消费水平来说,北京市1997年职工全年平均工资为11019元,而2000年达到了15600元,而物业管理费却没有大的变化,这显然不合理.根据我们的测算,物业管理中人力配置占总成本的50%左右,再除去必须支出的必要成本,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是平均每平方米每月0.84元,而政府收费标准则是0.9元,给物业管理公司只剩了0.06元的可支配空间.这点钱还要支付其他的各项办公费用、检测费用、物业共用部位费用等等,显然不够.如果让物业管理公司长期保持这种低薪状态,必然会使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员素质逐步走低,造成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