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83年12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98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国家统计法律,它使我国统计工作从此摆脱了无法可依的局面,为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法律保证。 1993年12月8日,黑龙江省统计局组织召开了“纪念《统计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省统计局局长贺全宾主持了会议,老局长张维华、王德祜及来自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府法制局、省司法厅、省监察厅等部门的领导同志以及各行业的统计人员代表出席了会议,并就我省的统计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