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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有机溶剂使用对环境的影响,2006年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经过调研和专家论证,对削减乳油提出了分三个阶段实施的意见。第一阶段: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4号公告,“自2006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请乳油农药企业的核准”;第二阶段:工信部《工原(2009)29号》公告,“从2009年8月1日起停止颁发新申请的乳油产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第三阶段:在适当的时候除一些只适合制备乳油的农药产品外,停止以苯、甲苯、二甲苯等芳烃类为溶剂的乳油产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