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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年,违法犯罪出现低龄化的趋势,中学生涉足违法犯罪的时常发生,有的属于非常严重的暴力犯罪。中学生的违法犯罪问题引起了社会有关部门和每一个家庭的关注,探究中学生的犯罪原因,寻找防御对策,已成为社会的迫切需要,因此社会各部门共齐抓共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这样才能防患未然。
中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家庭原因
一是盲目溺爱型。有些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使很多青少年从小养成任性、“唯我独尊”的不良恶习,稍遇挫折或不顺,他们都会受不了,情绪波动大,加之青少年心智不够成熟、易冲动,很多学生因琐事打架斗殴,引发伤害案件就属于此种类型。
二是满足欲望型。突出表现就是家长们在物质上最大地满足子女的欲望,有求必应,从而养成了过度追求物质享受、好逸恶劳的坏习惯。有些学生一旦欲望无法满足,他们就会不择手段,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进而触犯法律,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是缺乏关爱型。这种类型的家庭主要是单亲家庭,这些家庭的学生得不到应有的父母之爱,他们的行为没有人监护,多数学生缺少家庭温暖,不愿意在家,而过早地接触外界,很容易受社会上不良行为的诱导而走上邪路。
四是过高期望型。望子成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学生家长将考大学视为唯一出路,学生们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心理、生理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思想负担过重导致逆反心理,甚至对父母的唠叨也极端仇视。
二、社会原因
一是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当前繁荣发展的文化中杂糅着色情、暴力、奢侈贪欲等糟粕。而正处在成长发育时期的青少年学生对新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盲目模仿和盲从,又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使青少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是社会不当经营的影响。一些营业性的游艺场所无视国家规定接待未成年人;学生沉迷网络,浏览不健康信息,危害身心健康。
三是不安宁的环境的影响。学校周围的不法之徒经常寻衅滋事影响在校学生。另一方面,学生业余时间可活动的场所少,缺乏正确引导,出入游艺场所,接触到不良信息。
三、学校原因
一是目前学校教育过分突出应试教育。评价学生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心理负担过重,使得有些学生自暴自弃,有的逃学,还有的甚至离家出走,流落社会。
二是现有的教育体制刺激了部分学习的自尊心。学校对学困生缺乏积极的引导,部分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产生自卑心理,丧失了继续学习的信心,出现闹课堂、滋事等现象。
三是学校对思想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还不够,片面追求升学率,不仅使学生们承担了巨大的学习压力,老师们也围绕着主课下功夫,不注重培养学生们高尚的道德情操,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缺乏引导。
如何预防学生的违法行为,培养学生的身心健康并能够适应社会需要,学校和老师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学校教育,占领思想阵地
一是加强学生的德育、法制教育,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习惯,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寓教其中,邀请政法部门人员到校进行以案说法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在学生中选优秀典型,多进行正面宣传,使学生们从身边的典型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二是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要培养他们具有崇高的理想较强的法律意识、健康的体魄,热爱劳动的品德。创造性地改进传统的教学模式,变学生的被动的“要我学习”为主动的“我要学习”,同时学校要积极倡导学生参加健康有益的活,针对学生时期活泼好动的特点,开展好体育活动,组织各项比赛,在比赛中激发学生的拼搏向上、顾全大局的团队精神、互相帮助的奉献精,多为学生提供便利条件,提供活动场所,最大限度的给学生创造活动的空间,让健康有益的活动占领住学生的业余空间。
二、社会联动,齐抓共管
一是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协调。教育部门要善于调动共青团、妇联、宣传、基层党政组织、政法部门等的力量共同关心青少年的成长,使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将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社会形成一股合力,形成各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建立学校、家长联系制度。老师应全方面地了解学生,加强与家长的相互沟通,了解学生的家庭环境,缩短学生与老师的距离,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
三、加强防范,预防和减少犯罪
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打击惩罚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要实现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
一是净化社会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是要清理整顿文化市场。文化管理部门要经常会同公安、工商管理部门联合进行检查,加大打击力度,查处违法犯罪决不手软,而且一查到底,深挖违禁书籍、音像制品来源,从源头上狠狠打击。其次要经常检查网吧、游艺、录像厅等娱乐场所,对带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内容的,要坚决取缔、销毁、查封。对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处以重罚,屡教不改的要坚决取缔。
二是整顿校园周边秩序,为学生们创造安宁的学习环境整治的重点应是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乱设摊床的商贩,滋扰学生上课、拦劫学生的不法之徒。辖区的公安派出所应加强在学校附近的巡逻值勤,随时打击查处侵害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感,也能够断绝一些学生与外界不良人员的接触,防止一些學生被“拉下水”。
三是建立帮教制度切实作好失足学生的教育挽救工作。对于学生涉足违法犯罪的,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宽严相济。对偶犯、初犯、胁从犯和主观恶性不深的,应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尽可能不予收监、劳教、少管,给予他们改过的机会,帮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对于恶习较深、屡教不改、必须惩处的,要依法惩处。政法部门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少年法庭,运用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审理案件,要求作到处理一起案件,挽救一个少年同时建立帮教档案,加强案后考察和案后回访。建立帮教联系点,与家长、学校共同作好失足学生的教育、感化工作,使他们能在多方的共同关心、教育、帮助下痛该前非、重新做人。
中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家庭原因
一是盲目溺爱型。有些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使很多青少年从小养成任性、“唯我独尊”的不良恶习,稍遇挫折或不顺,他们都会受不了,情绪波动大,加之青少年心智不够成熟、易冲动,很多学生因琐事打架斗殴,引发伤害案件就属于此种类型。
二是满足欲望型。突出表现就是家长们在物质上最大地满足子女的欲望,有求必应,从而养成了过度追求物质享受、好逸恶劳的坏习惯。有些学生一旦欲望无法满足,他们就会不择手段,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进而触犯法律,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是缺乏关爱型。这种类型的家庭主要是单亲家庭,这些家庭的学生得不到应有的父母之爱,他们的行为没有人监护,多数学生缺少家庭温暖,不愿意在家,而过早地接触外界,很容易受社会上不良行为的诱导而走上邪路。
四是过高期望型。望子成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学生家长将考大学视为唯一出路,学生们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心理、生理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思想负担过重导致逆反心理,甚至对父母的唠叨也极端仇视。
二、社会原因
一是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当前繁荣发展的文化中杂糅着色情、暴力、奢侈贪欲等糟粕。而正处在成长发育时期的青少年学生对新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盲目模仿和盲从,又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使青少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是社会不当经营的影响。一些营业性的游艺场所无视国家规定接待未成年人;学生沉迷网络,浏览不健康信息,危害身心健康。
三是不安宁的环境的影响。学校周围的不法之徒经常寻衅滋事影响在校学生。另一方面,学生业余时间可活动的场所少,缺乏正确引导,出入游艺场所,接触到不良信息。
三、学校原因
一是目前学校教育过分突出应试教育。评价学生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心理负担过重,使得有些学生自暴自弃,有的逃学,还有的甚至离家出走,流落社会。
二是现有的教育体制刺激了部分学习的自尊心。学校对学困生缺乏积极的引导,部分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产生自卑心理,丧失了继续学习的信心,出现闹课堂、滋事等现象。
三是学校对思想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还不够,片面追求升学率,不仅使学生们承担了巨大的学习压力,老师们也围绕着主课下功夫,不注重培养学生们高尚的道德情操,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缺乏引导。
如何预防学生的违法行为,培养学生的身心健康并能够适应社会需要,学校和老师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学校教育,占领思想阵地
一是加强学生的德育、法制教育,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习惯,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寓教其中,邀请政法部门人员到校进行以案说法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在学生中选优秀典型,多进行正面宣传,使学生们从身边的典型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二是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要培养他们具有崇高的理想较强的法律意识、健康的体魄,热爱劳动的品德。创造性地改进传统的教学模式,变学生的被动的“要我学习”为主动的“我要学习”,同时学校要积极倡导学生参加健康有益的活,针对学生时期活泼好动的特点,开展好体育活动,组织各项比赛,在比赛中激发学生的拼搏向上、顾全大局的团队精神、互相帮助的奉献精,多为学生提供便利条件,提供活动场所,最大限度的给学生创造活动的空间,让健康有益的活动占领住学生的业余空间。
二、社会联动,齐抓共管
一是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协调。教育部门要善于调动共青团、妇联、宣传、基层党政组织、政法部门等的力量共同关心青少年的成长,使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将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社会形成一股合力,形成各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建立学校、家长联系制度。老师应全方面地了解学生,加强与家长的相互沟通,了解学生的家庭环境,缩短学生与老师的距离,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
三、加强防范,预防和减少犯罪
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打击惩罚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要实现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
一是净化社会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是要清理整顿文化市场。文化管理部门要经常会同公安、工商管理部门联合进行检查,加大打击力度,查处违法犯罪决不手软,而且一查到底,深挖违禁书籍、音像制品来源,从源头上狠狠打击。其次要经常检查网吧、游艺、录像厅等娱乐场所,对带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内容的,要坚决取缔、销毁、查封。对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处以重罚,屡教不改的要坚决取缔。
二是整顿校园周边秩序,为学生们创造安宁的学习环境整治的重点应是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乱设摊床的商贩,滋扰学生上课、拦劫学生的不法之徒。辖区的公安派出所应加强在学校附近的巡逻值勤,随时打击查处侵害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感,也能够断绝一些学生与外界不良人员的接触,防止一些學生被“拉下水”。
三是建立帮教制度切实作好失足学生的教育挽救工作。对于学生涉足违法犯罪的,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宽严相济。对偶犯、初犯、胁从犯和主观恶性不深的,应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尽可能不予收监、劳教、少管,给予他们改过的机会,帮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对于恶习较深、屡教不改、必须惩处的,要依法惩处。政法部门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少年法庭,运用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审理案件,要求作到处理一起案件,挽救一个少年同时建立帮教档案,加强案后考察和案后回访。建立帮教联系点,与家长、学校共同作好失足学生的教育、感化工作,使他们能在多方的共同关心、教育、帮助下痛该前非、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