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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年10月14日至19日,由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带队,农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及省农业厅、畜牧局有关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分赴平顶山、南阳、洛阳、焦作及汝州、邓州等市(省直管县),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农产品市场、生产加工基地和检测场所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同时委托部分省辖市(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调研,并向调研组出具书面报告。
综合报告显示,近年来,河南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河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在抓好农业生产、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增长的同时,逐步构建了政府监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是蔬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2011年以来,农业部每年对河南省蔬菜进行5次监督抽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年对全省蔬菜进行4次例行监测,历次检测结果显示,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全省水产品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6%以上,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农业部对河南省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平均合格率为97%。二是大宗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平稳。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连续4年风险评估,河南省小麦、玉米、花生等大宗作物平均合格率均在98%以上。2014年前三季度,经过21次集中抽检,以及对9566批次畜产品和兽药、饲料产品的例行监测等,猪肉平均合格率为98.6%,牛肉为99.3%,羊肉为98.5%,禽肉为95.2%,生鲜乳中三聚氰胺合格率为100%;农业部对全国大中城市的3次例行监测结果显示,河南省畜禽产品平均合格率达到99.7%。三是其他重点品种农产品质量良好。自2011年开始,河南对食用菌、茶叶和水果等重点品种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残留的专项监测结果是,食用菌合格率为99%,茶叶为99%,水果在96.5%以上,总体合格率位居全国前列。
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县(市、区)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当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各地普遍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了各级政府和农业、畜牧等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如邓州市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对全市农产品安全进行统一检查,形成以安委会统一牵头协调,成员单位相互配合,信息共享,职责明确,灵活高效运转的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新体制。
(二)重视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共治。2011年以来,省农业部门组织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水生动物检疫人员、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三品一标”认证检查员和企业内检员进行培训或轮训,累计培训各类执法监管人员20多万人次;各级农业、食药部门积极响应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了新闻媒体面对面、公开承诺行动和实验室开放日等系列宣传,提升了执法部门依法监管意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群众参与监督意识。
(三)紧抓重点环节,严把质量关口。各地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的原则,执法监管和农业标准化生产“两手抓”,落实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质量监管,严防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一是执行法规标准,把好源头关。主要是通过全面加强药肥、水土样品、饲料等产地环境检测和综合治理,建立农业投入品准入制度,严格管理禁用农药、限用农药、违禁饲料添加剂等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并结合农时季节重点查处制假售假问题。如周口市始终保持对违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沙汀胺醇”等违禁药品及售卖病死畜禽等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较好控制了农产品生产的源头安全。
二是推动标准应用,把好生产关。各地以标准化“三园两场”(菜园、果园、茶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品健康养殖场)和整体示范市县建设为抓手,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通过建立省、市、县三级“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机构,严格认证登记和后期监管,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新野县先后出台了《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蔬菜质量监控体系管理办法》、《出口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全县20.6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通过了省级认定,甘蓝、西瓜、四季豆、西红柿、茄子等18个产品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甘蓝、大葱、胡萝卜等3个产品获绿色食品认证,15个养殖场(小区)通过了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证。
三是严格产后控制,把好贮运关。各地严格执行农产品分级包装要求,加强贮运环节“三剂”(保鲜剂、添加剂、防腐剂)管理,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三剂”的监督检查,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贮存保鲜冷链物流。如沁阳市印发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各乡镇(办事处)均建立了检测站,固定检测人员,各项制度、工作流程上墙,2014年各乡级检测站对贮运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300个,抽检合格率100%。
四是实施准出准入制度,把好市场关。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农产品安全相关技术规程进行生产,产品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入市场销售。目前全省已有18个市级城区和127个县级城区实行了蔬菜市场准入,8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331个农贸市场、330个超市被纳入市场准入日常监管范围。郑州等市已扩展到水产品、水果、食用菌、粮油等农产品,南阳的镇平、内乡两县已延伸到乡镇农村超市。
(四)落实保障制度,提升监管效果。着力从例行监测、风险评估等方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全面强化监管保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实行例行检测制度。各地把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市、县“三级检测,四季不断”的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准出准入检测。省财政每年投入检测经费900万元,监测样品近80万个。针对2013年山东“毒生姜”事件,三门峡、焦作、平顶山等地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检测,及时堵塞漏洞,有效防控类似事件发生。 二是实行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区土壤污染普查,在全省布设监测点位2326个,对采集土样进行重金属的检测分析,目前已累计采集土壤样品6.4万个,布点面积达1.1亿亩。并于2012年对全省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数据进行了动态更新,基本摸清了全省土壤无机物和有机物污染状况,为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南阳、新乡等市每年定期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条件及其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市级对全市范围内“三品一标”生产基地进行30%监督抽查,县区全年对所辖区域“三品一标”基地进行100%监督检测。
三是逐步实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全省制定实施了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制度,督促指导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追溯信息平台,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销台账制度和入市检测制度等,及时发现问题、查明责任,防止不合格产品混入。郑州市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鹤壁市建立了具有追溯功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平台。
存在问题
近年来,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一法一办法”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预期还存在差距,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地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重数量、轻质量”和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意识淡薄,不但不履行法定义务,还想方设法逃避法律责任。
二是检测监测执法机构标准化装备水平差,缺乏科学手段,相关保障经费不足,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不健全,基层农业部门与食药部门在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检测、执法等方面职能划分不够明确,造成监管缺位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面对违法犯罪分子制假售假场所的隐蔽和手段的不断翻新,农资监管执法力量普遍较弱。而有些地方对假劣农资案件的处理仍存在“以罚代刑”、“以罚代养”的问题。
四是由于认识、宣传及政策扶持不到位,制约了“三品一标”的发展,“三品一标”产品产地占比较低,群众没有真切感受到创建品牌带来的效益。标龄长、标准水平低的问题还普遍存在,现行有效的标准亟待修订更新,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也亟须健全完善。示范区建设后劲不足,带动能力亟须加强。
五是由于专业物流、口岸建设滞后,配套服务体系不完善,河南作为全国农产品集散地的区位优势未能发挥出来。加上科研力量分散,部门分割、地区分割使产学研结合不紧密,资源和信息共享不够充分,部分设备设施又严重缺乏,制约了农产品科技创新和标准提高,突破性成果匮乏。
相关建议
(一)积极推动“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才能有效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不断提升农业对外开放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更好地拓展优势农产品的市场潜力,让人民群众享用到质量安全信得过的农产品。
(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领导和工作协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配套资金,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等措施;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诚信经营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三)提高监管水平。建立并完善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县级检测机制要实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档案”的“五有”标准,乡级区域监管服务站要加紧配备仪器设备,充实技术人员,落实运转经费,确保工作开展。做好对达到考核标准的县(市)农产品检测机构进行考核验收和“双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对于现行法规制度尚未完全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避免重复监管或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
(四)注重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突出解决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瘦肉精、三聚氰胺、抗生素和制假售假以及收储运环节非法添加等问题。建立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及时立案查处并追溯制假源头;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惩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犯罪行为。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投入品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五)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进农业、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基地(场)建设,不断扩大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建设规模。要切实采取措施支持农业、畜牧业、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三品一标”产品设立扶持专项资金,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证后监管,完善退出机制。
(六)完善服务支撑平台。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投入,加快专业物流、口岸建设,完善配套服务体系;解决全省农业相关资源统筹利用不畅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备的政府职能部门、科研院所、涉农企业紧密合作机制,实现定期沟通,强化资源和信息共享,有效提高设备设施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综合报告显示,近年来,河南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河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在抓好农业生产、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增长的同时,逐步构建了政府监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是蔬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2011年以来,农业部每年对河南省蔬菜进行5次监督抽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年对全省蔬菜进行4次例行监测,历次检测结果显示,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全省水产品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6%以上,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农业部对河南省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平均合格率为97%。二是大宗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平稳。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连续4年风险评估,河南省小麦、玉米、花生等大宗作物平均合格率均在98%以上。2014年前三季度,经过21次集中抽检,以及对9566批次畜产品和兽药、饲料产品的例行监测等,猪肉平均合格率为98.6%,牛肉为99.3%,羊肉为98.5%,禽肉为95.2%,生鲜乳中三聚氰胺合格率为100%;农业部对全国大中城市的3次例行监测结果显示,河南省畜禽产品平均合格率达到99.7%。三是其他重点品种农产品质量良好。自2011年开始,河南对食用菌、茶叶和水果等重点品种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残留的专项监测结果是,食用菌合格率为99%,茶叶为99%,水果在96.5%以上,总体合格率位居全国前列。
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县(市、区)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当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各地普遍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了各级政府和农业、畜牧等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如邓州市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对全市农产品安全进行统一检查,形成以安委会统一牵头协调,成员单位相互配合,信息共享,职责明确,灵活高效运转的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新体制。
(二)重视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共治。2011年以来,省农业部门组织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水生动物检疫人员、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三品一标”认证检查员和企业内检员进行培训或轮训,累计培训各类执法监管人员20多万人次;各级农业、食药部门积极响应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了新闻媒体面对面、公开承诺行动和实验室开放日等系列宣传,提升了执法部门依法监管意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群众参与监督意识。
(三)紧抓重点环节,严把质量关口。各地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的原则,执法监管和农业标准化生产“两手抓”,落实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质量监管,严防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一是执行法规标准,把好源头关。主要是通过全面加强药肥、水土样品、饲料等产地环境检测和综合治理,建立农业投入品准入制度,严格管理禁用农药、限用农药、违禁饲料添加剂等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并结合农时季节重点查处制假售假问题。如周口市始终保持对违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沙汀胺醇”等违禁药品及售卖病死畜禽等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较好控制了农产品生产的源头安全。
二是推动标准应用,把好生产关。各地以标准化“三园两场”(菜园、果园、茶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品健康养殖场)和整体示范市县建设为抓手,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通过建立省、市、县三级“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机构,严格认证登记和后期监管,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新野县先后出台了《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蔬菜质量监控体系管理办法》、《出口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全县20.6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通过了省级认定,甘蓝、西瓜、四季豆、西红柿、茄子等18个产品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甘蓝、大葱、胡萝卜等3个产品获绿色食品认证,15个养殖场(小区)通过了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证。
三是严格产后控制,把好贮运关。各地严格执行农产品分级包装要求,加强贮运环节“三剂”(保鲜剂、添加剂、防腐剂)管理,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三剂”的监督检查,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贮存保鲜冷链物流。如沁阳市印发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各乡镇(办事处)均建立了检测站,固定检测人员,各项制度、工作流程上墙,2014年各乡级检测站对贮运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300个,抽检合格率100%。
四是实施准出准入制度,把好市场关。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农产品安全相关技术规程进行生产,产品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入市场销售。目前全省已有18个市级城区和127个县级城区实行了蔬菜市场准入,8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331个农贸市场、330个超市被纳入市场准入日常监管范围。郑州等市已扩展到水产品、水果、食用菌、粮油等农产品,南阳的镇平、内乡两县已延伸到乡镇农村超市。
(四)落实保障制度,提升监管效果。着力从例行监测、风险评估等方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全面强化监管保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实行例行检测制度。各地把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市、县“三级检测,四季不断”的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准出准入检测。省财政每年投入检测经费900万元,监测样品近80万个。针对2013年山东“毒生姜”事件,三门峡、焦作、平顶山等地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检测,及时堵塞漏洞,有效防控类似事件发生。 二是实行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区土壤污染普查,在全省布设监测点位2326个,对采集土样进行重金属的检测分析,目前已累计采集土壤样品6.4万个,布点面积达1.1亿亩。并于2012年对全省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数据进行了动态更新,基本摸清了全省土壤无机物和有机物污染状况,为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南阳、新乡等市每年定期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条件及其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市级对全市范围内“三品一标”生产基地进行30%监督抽查,县区全年对所辖区域“三品一标”基地进行100%监督检测。
三是逐步实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全省制定实施了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制度,督促指导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追溯信息平台,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销台账制度和入市检测制度等,及时发现问题、查明责任,防止不合格产品混入。郑州市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鹤壁市建立了具有追溯功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平台。
存在问题
近年来,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一法一办法”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预期还存在差距,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地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重数量、轻质量”和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意识淡薄,不但不履行法定义务,还想方设法逃避法律责任。
二是检测监测执法机构标准化装备水平差,缺乏科学手段,相关保障经费不足,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不健全,基层农业部门与食药部门在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检测、执法等方面职能划分不够明确,造成监管缺位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面对违法犯罪分子制假售假场所的隐蔽和手段的不断翻新,农资监管执法力量普遍较弱。而有些地方对假劣农资案件的处理仍存在“以罚代刑”、“以罚代养”的问题。
四是由于认识、宣传及政策扶持不到位,制约了“三品一标”的发展,“三品一标”产品产地占比较低,群众没有真切感受到创建品牌带来的效益。标龄长、标准水平低的问题还普遍存在,现行有效的标准亟待修订更新,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也亟须健全完善。示范区建设后劲不足,带动能力亟须加强。
五是由于专业物流、口岸建设滞后,配套服务体系不完善,河南作为全国农产品集散地的区位优势未能发挥出来。加上科研力量分散,部门分割、地区分割使产学研结合不紧密,资源和信息共享不够充分,部分设备设施又严重缺乏,制约了农产品科技创新和标准提高,突破性成果匮乏。
相关建议
(一)积极推动“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才能有效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不断提升农业对外开放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更好地拓展优势农产品的市场潜力,让人民群众享用到质量安全信得过的农产品。
(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领导和工作协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配套资金,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等措施;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诚信经营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三)提高监管水平。建立并完善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县级检测机制要实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档案”的“五有”标准,乡级区域监管服务站要加紧配备仪器设备,充实技术人员,落实运转经费,确保工作开展。做好对达到考核标准的县(市)农产品检测机构进行考核验收和“双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对于现行法规制度尚未完全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避免重复监管或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
(四)注重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突出解决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瘦肉精、三聚氰胺、抗生素和制假售假以及收储运环节非法添加等问题。建立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及时立案查处并追溯制假源头;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惩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犯罪行为。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投入品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五)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进农业、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基地(场)建设,不断扩大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场建设规模。要切实采取措施支持农业、畜牧业、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三品一标”产品设立扶持专项资金,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证后监管,完善退出机制。
(六)完善服务支撑平台。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投入,加快专业物流、口岸建设,完善配套服务体系;解决全省农业相关资源统筹利用不畅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备的政府职能部门、科研院所、涉农企业紧密合作机制,实现定期沟通,强化资源和信息共享,有效提高设备设施资源的综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