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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下发以来,各地逐步推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研究,以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缺位执法等矛盾和问题。2006年8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东台市作为苏北首个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县级城市,率先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