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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作为人身权的一种具体类型,在世界很多国家的法律上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是在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严格来说,并没有一部专门的部门法以法律的形式将隐私权作为一种具体人格权予以明确具体的规定,在今天看来,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事情。本文拟用比较法的视野来浅谈隐私权在我国法律上予以明确具体规定的必要性,通过对隐私权内涵和外延的考察来阐述隐私权在我国法律上予以明确规定的紧迫性。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民社会的逐步建j芷,个体权利意识的张扬,来进一步阐述隐私权作为一种具体人格权在立法上理所当然应具有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