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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农村农业发展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坚持乡村振兴战略,又坚持党要管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党的十九大更加明晰了在乡村治理中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和发展方向,提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乡村发展中发挥了自身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的作用。但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在组织建设、服务功能、带头作用等方面都需要提升。2018年12月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明确指导,对于不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发力。
在新时期,乡村建设和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任务。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提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素养和领导带头能力。“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是否拥有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带头人队伍关系到该地区的整体发展。因此,建设一支具有影响力、号召力和引导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至关重要。一是要推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队伍,大胆重用一批党性强、作风正,对群众有真感情,有较长时间工作阅历的农村干部;积极推动优秀的返乡人才、致富能手补充村级“两委”后备队伍;完善大学生村官队伍,选出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又愿意扎根基层的大学生到村级党组织,并切实解决大学生村官关心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新乡贤的影响力,在基层选出、培育具有较高威望、较好口碑、较强影响力的新乡贤,并为新乡贤发挥自身作用搭建良好平台。二是围绕基层所需所缺对症下药,提升基层工作能力。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为基层党组织队伍精心设计培训内容,采取小微课堂、远程教育、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学习会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开展对乡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的学习轮训,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成员和主要带头人政治引领力和组织群众脱贫致富、不断发展的能力。三是围绕村级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抓好日常监管。明确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驻村时间、生活待遇和工作纪律,同时对组织涣散的村级党组织进行整顿、整改。
中共中央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仅对村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还明确了其在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所面临的任务和要求。这需要全党从上至下尤其是基层党组织树立起“大党建”思维,在党组织建设以及乡村治理和整体发展方面发挥自身带头作用。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把加强基层党建与促进农村发展有机结合,探索创新党建引领助推新时期农村发展的新路径。一是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采取“支部+民营企业+贫困户”“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支部+项目基地+贫困户”等多种模式,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二是号召党员率先行动。全面实施“亮党员身份、亮党员承诺”活动,组织农民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以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实现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服务功能。三是组织结对帮扶。党员干部与贫困户“1+N”结亲结对,通过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和生产物资,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四是突出党建服务功能。开展“千名人才进百村助力脱贫攻坚”活动,组建科技培训宣讲团、义诊服务队、普法宣讲团、“送温暖、献爱心”服务队等队伍,既为农民脱贫增添助力,又为其提供紧缺的法律、医疗、培训等专业服务。
乡村振兴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抓好关键的“牛鼻子”,即乡村发展的带头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立一支坚强有力、运行有效的基层党组织队伍,既要做好“选优”工作,又要做到“严管”。要通过建立整改问题“销号制”和整改工作“问责制”,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增加对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工作情况的调度、抽查和暗访频度,突出督查检查的随机性、严肃性,不断加强对工作成效的监督和检查,有力推动工作落实落地;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乡村整体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情况,纳入到基层党委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包保部门以及第一书记包保帮扶工作成效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乡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队伍参与表彰奖励和提拔使用挂钩,对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成效不显著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可以通过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强化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追究。通过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树立正确导向,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先进、争优秀、见行动,营造人人参与、广泛支持、运行有效的良好氛围。
在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程中,无数基层的党员干部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正是有他们在第一线的辛勤努力和工作,在过去改革开放进程中,国家经济发展和各方面建设迸发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也正是有他们的先试先行先干,改革开放在“摸着石头过河”中不断前行。在改革开放进行到新的历史时期之时,“摸着石头过河”要同“国家顶层设计”相结合,改革更是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彼此相辅相成。这些新形势对在改革关键时期冲锋在工作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树立法治思维,提升其工作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同时,要支持在改革关键期勇于尝试的各级干部创新创业,在基层营造推崇创新的整体氛围,弘扬担当负责、积极作为的务实作风。要正确区分在改革开放进行中、在乡村治理和整体发展进程中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对在推进改革开放中主观方面已经尽力,确因客观条件或其它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给予从宽或免责处理,真正让能擔当、敢负责、重实干、无私心的干部得到保护,推动干部真心、放心投入到乡村振兴中。
确保基层党组织有效运行,财政投入是基本保障。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应当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发放人数和标准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保障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党员活动经费。”《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党委政府是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责任主体。县级党委要认真制定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从制度上切实落实村级组织运转保障长效机制。大力归并整合现有各类进村财政扶持资金,减少专项资金,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按生产经营类、运转保障类由地方统筹使用。省级财政要从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和加强预算体制监管上进一步引导和约束地方政府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作者单位: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乡村发展中发挥了自身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的作用。但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在组织建设、服务功能、带头作用等方面都需要提升。2018年12月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明确指导,对于不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发力。
一、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领导力
在新时期,乡村建设和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任务。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提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素养和领导带头能力。“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是否拥有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带头人队伍关系到该地区的整体发展。因此,建设一支具有影响力、号召力和引导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至关重要。一是要推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队伍,大胆重用一批党性强、作风正,对群众有真感情,有较长时间工作阅历的农村干部;积极推动优秀的返乡人才、致富能手补充村级“两委”后备队伍;完善大学生村官队伍,选出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又愿意扎根基层的大学生到村级党组织,并切实解决大学生村官关心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新乡贤的影响力,在基层选出、培育具有较高威望、较好口碑、较强影响力的新乡贤,并为新乡贤发挥自身作用搭建良好平台。二是围绕基层所需所缺对症下药,提升基层工作能力。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为基层党组织队伍精心设计培训内容,采取小微课堂、远程教育、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学习会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开展对乡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的学习轮训,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成员和主要带头人政治引领力和组织群众脱贫致富、不断发展的能力。三是围绕村级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抓好日常监管。明确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驻村时间、生活待遇和工作纪律,同时对组织涣散的村级党组织进行整顿、整改。
二、树立“大党建”思想,做到党建工作、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共同推进
中共中央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仅对村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还明确了其在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所面临的任务和要求。这需要全党从上至下尤其是基层党组织树立起“大党建”思维,在党组织建设以及乡村治理和整体发展方面发挥自身带头作用。在乡村建设的过程中,把加强基层党建与促进农村发展有机结合,探索创新党建引领助推新时期农村发展的新路径。一是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采取“支部+民营企业+贫困户”“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支部+项目基地+贫困户”等多种模式,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二是号召党员率先行动。全面实施“亮党员身份、亮党员承诺”活动,组织农民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以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实现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服务功能。三是组织结对帮扶。党员干部与贫困户“1+N”结亲结对,通过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和生产物资,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四是突出党建服务功能。开展“千名人才进百村助力脱贫攻坚”活动,组建科技培训宣讲团、义诊服务队、普法宣讲团、“送温暖、献爱心”服务队等队伍,既为农民脱贫增添助力,又为其提供紧缺的法律、医疗、培训等专业服务。
三、明确“优选严管”原则,建立一支运行有效的基层党组织队伍
乡村振兴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抓好关键的“牛鼻子”,即乡村发展的带头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立一支坚强有力、运行有效的基层党组织队伍,既要做好“选优”工作,又要做到“严管”。要通过建立整改问题“销号制”和整改工作“问责制”,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增加对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工作情况的调度、抽查和暗访频度,突出督查检查的随机性、严肃性,不断加强对工作成效的监督和检查,有力推动工作落实落地;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乡村整体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情况,纳入到基层党委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包保部门以及第一书记包保帮扶工作成效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乡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队伍参与表彰奖励和提拔使用挂钩,对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成效不显著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可以通过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强化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追究。通过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树立正确导向,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先进、争优秀、见行动,营造人人参与、广泛支持、运行有效的良好氛围。
四、探索建立容错纠错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激励基层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在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程中,无数基层的党员干部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正是有他们在第一线的辛勤努力和工作,在过去改革开放进程中,国家经济发展和各方面建设迸发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也正是有他们的先试先行先干,改革开放在“摸着石头过河”中不断前行。在改革开放进行到新的历史时期之时,“摸着石头过河”要同“国家顶层设计”相结合,改革更是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彼此相辅相成。这些新形势对在改革关键时期冲锋在工作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树立法治思维,提升其工作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同时,要支持在改革关键期勇于尝试的各级干部创新创业,在基层营造推崇创新的整体氛围,弘扬担当负责、积极作为的务实作风。要正确区分在改革开放进行中、在乡村治理和整体发展进程中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对在推进改革开放中主观方面已经尽力,确因客观条件或其它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给予从宽或免责处理,真正让能擔当、敢负责、重实干、无私心的干部得到保护,推动干部真心、放心投入到乡村振兴中。
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保障
确保基层党组织有效运行,财政投入是基本保障。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应当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发放人数和标准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保障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党员活动经费。”《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党委政府是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责任主体。县级党委要认真制定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从制度上切实落实村级组织运转保障长效机制。大力归并整合现有各类进村财政扶持资金,减少专项资金,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按生产经营类、运转保障类由地方统筹使用。省级财政要从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和加强预算体制监管上进一步引导和约束地方政府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作者单位:中共吉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