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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国家对区域规划日益重视的趋势,总结我国“十一五”规划区域规划项目——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的编制经验,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相结合,认为“协调”是区域规划工作的精髓。阐明了区域规划应在三个阶段,即前期研究阶段、研究成果完成阶段以及规划初稿阶段进行协调;协调的对象包括各专业规划、高层次区域(空间)规划和地方规划等,即上、下、横向三个层次的规划;协调内容包括战略性内容如规划目标、规划内容尤其是探索性内容、具体项目与对策措施等方面,即从宏观战略到具体方案等不同层次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