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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教育的迅速发展,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其著作权的保护越来越引起理论界的关注。对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为学校课堂教学”而“对作品合理使用”在网络教育环境下进行重新诠释,对有关网络教育资源的著作权的认定及管理模式等问题进行探索、思考,有利于在网络教育环境下著作权人、国家和社会公众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的重新建构,有利于知识产权法律规制目的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