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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农业协定》从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竞争3个方面对国际农产品贸易加以规范和约束。其中,国内支持是指政府通过各种国内政策,以农业和农民为扶持资助对象所进行的各种财政支出措施的统称。各国(地区)采取措施支持农业生产,既有其必要性,但同时也是造成国际农产品贸易不公平竞争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这些措施种类很多、作用各异,为区别对待,WTO《农业协定》将所有国内支持措施按照对生产和贸易影响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类别,形象地以“绿箱”政策、“黄箱”政策和“蓝箱”政策作为区分,并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其中,“绿箱”政策是指那些对生产和贸易不造成扭曲影响或者影响非常微弱的政策;“黄箱”政策是指对生产和贸易有直接扭曲作用的政策,既包括提供给某个特定农产品的支持,也包括不区分具体产品的支持;“蓝箱”政策是指在实行价格支持措施的同时,还限制生产面积、牲畜头数和产品产量的措施。由于“黄箱”政策对生产和贸易作用最直接,扭曲性影响最明显,因此更受各国政府高度关注,WTO农业谈判的减让承诺也主要围绕“黄箱”政策展开。那么,“黄箱”措施都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综合支持量(AMS)
“黄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政策措施:与产量、面积或价格挂钩的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如差额补贴、种子化肥等投入品补贴)、能够引起市场价格扭曲的收入转移(如市场价格支持)、对投资的补贴(如利率补贴等)等。
WTO《农业协定》规定,综合支持量(AMS)是用来衡量“黄箱”支持水平的技术指标,一般用货币单位表示。通俗一点说,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性影响的各种农业支持政策的支出加总额就是AMS值。
微量允许支持
WTO的基本理念是贸易自由化。WTO《农业协定》也明确,削减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是WTO的重要目标之一,但考虑到农业产业的特殊性、敏感性,《农业协定》允许成员维持少量的“黄箱”支持,在一定限度内免于削减。具体来说,对于发达成员而言,微量允许支持是指对特定产品的国内支持未超过该产品在相关年度内生产总值的5%、对非特定产品的国内支持未超过有关成员方农业生产总值5%的“黄箱”支持措施。作为发展中国家成员享有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微量允许支持的标准被提高至10%。根据达成的协议,我国的微量允许为8.5%。微量允許可以被视为“黄箱”措施中国内支持措施免于削减的最大量。由于微量允许上限以内的“黄箱”支持相对于产值比例较小,被认为对生产和贸易的扭曲作用较小,因此免于削减。在计算AMS值时,用某一产品当年的“黄箱”支持金额与该产品当年产值比较,如果在微量允许水平(5%、10%或8.5%)以下,AMS计为0。如果突破微量允许水平,则支持金额全部计入AMS。
发展性支持
与发达国家农业已高度发展的情况不同,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生产技术落后,发展水平较低,且普遍规模较小,农户收入低,生产资源匮乏,需要一定的扶持以解决粮食安全与生计安全等发展关注。出于对发展中国家的鼓励和支持,《农业协定》6.2条涉及的支持正是特殊和差别待遇中的一部分,这些支持措施虽然属于“黄箱”,但可以不计入AMS,无须履行削减义务。这些支持包括:一是发展中成员可普遍获得的投资补贴;二是发展中成员的低收入或资源贫乏生产者可普遍获得的农业投入补贴;三是发展中成员为鼓励停止种植非法麻醉物、实现生产多样化而给予生产者的国内补贴。
减让义务
乌拉圭回合各成员方对其国内支持措施的削减是以1986-1988年基期内的平均AMS为基准实施的。遵循WTO贸易自由化的理念,农业扭曲性支持应从基础水平逐步削减,直至取消。此进程为单向不可逆,即此类支持应越来越少,不应突破基础水平。根据乌拉圭回合达成的规定,发达国家必须在6年内(1995-2000年)削减至少20%的AMS,而发展中国家必须在10年内(1995-2004年)削减至少13%的AMS。
乌拉圭《农业协定》虽然将成员扭曲的农业补贴进行了量化,并以此为基础加以约束和削减,但为达成此目的,《农业协定》也不得不对规则做出若干例外安排以兼顾各方利益。由于削减基础是基期的AMS水平,现有规则实际上是对历史上提供大量扭曲性补贴成员(主要是发达成员)给予了特殊关照。
按照《农业协定》规则计算的基础AMS水平,绝大多数成员(主要是发展中成员)的基期AMS值在微量允许以内,因此基期AMS计为零,意味着大多数成员未来的“黄箱”支持仅能在微量允许水平之内。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少数成员的基期AMS为正,其中一些成员拥有巨额基期AMS值,即便结束了乌拉圭回合的削减,仍保留着超高的AMS水平,比如美欧日分别拥有191亿美元、723亿欧元和39720亿日元的AMS承诺水平。这意味着这些成员拥有巨量的“黄箱”支持空间,仍能提供大量扭曲性补贴,特别是不受微量允许约束,可把大量补贴集中在少数产品上。
这样的制度安排造成了成员间的不平衡,在多哈回合农业国内支持谈判中成员之间因此产生难以调和的分歧。多数发展中成员要求首先将所有成员AMS减到0,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再谈其他减让和纪律。发达成员和出口成员则要求先把各种扭曲性支持加总进行总量削减。目前多哈农业支持谈判仍在进行,成员间的分歧尚未有缩小迹象。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供稿)
综合支持量(AMS)
“黄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政策措施:与产量、面积或价格挂钩的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如差额补贴、种子化肥等投入品补贴)、能够引起市场价格扭曲的收入转移(如市场价格支持)、对投资的补贴(如利率补贴等)等。
WTO《农业协定》规定,综合支持量(AMS)是用来衡量“黄箱”支持水平的技术指标,一般用货币单位表示。通俗一点说,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性影响的各种农业支持政策的支出加总额就是AMS值。
微量允许支持
WTO的基本理念是贸易自由化。WTO《农业协定》也明确,削减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是WTO的重要目标之一,但考虑到农业产业的特殊性、敏感性,《农业协定》允许成员维持少量的“黄箱”支持,在一定限度内免于削减。具体来说,对于发达成员而言,微量允许支持是指对特定产品的国内支持未超过该产品在相关年度内生产总值的5%、对非特定产品的国内支持未超过有关成员方农业生产总值5%的“黄箱”支持措施。作为发展中国家成员享有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微量允许支持的标准被提高至10%。根据达成的协议,我国的微量允许为8.5%。微量允許可以被视为“黄箱”措施中国内支持措施免于削减的最大量。由于微量允许上限以内的“黄箱”支持相对于产值比例较小,被认为对生产和贸易的扭曲作用较小,因此免于削减。在计算AMS值时,用某一产品当年的“黄箱”支持金额与该产品当年产值比较,如果在微量允许水平(5%、10%或8.5%)以下,AMS计为0。如果突破微量允许水平,则支持金额全部计入AMS。
发展性支持
与发达国家农业已高度发展的情况不同,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生产技术落后,发展水平较低,且普遍规模较小,农户收入低,生产资源匮乏,需要一定的扶持以解决粮食安全与生计安全等发展关注。出于对发展中国家的鼓励和支持,《农业协定》6.2条涉及的支持正是特殊和差别待遇中的一部分,这些支持措施虽然属于“黄箱”,但可以不计入AMS,无须履行削减义务。这些支持包括:一是发展中成员可普遍获得的投资补贴;二是发展中成员的低收入或资源贫乏生产者可普遍获得的农业投入补贴;三是发展中成员为鼓励停止种植非法麻醉物、实现生产多样化而给予生产者的国内补贴。
减让义务
乌拉圭回合各成员方对其国内支持措施的削减是以1986-1988年基期内的平均AMS为基准实施的。遵循WTO贸易自由化的理念,农业扭曲性支持应从基础水平逐步削减,直至取消。此进程为单向不可逆,即此类支持应越来越少,不应突破基础水平。根据乌拉圭回合达成的规定,发达国家必须在6年内(1995-2000年)削减至少20%的AMS,而发展中国家必须在10年内(1995-2004年)削减至少13%的AMS。
乌拉圭《农业协定》虽然将成员扭曲的农业补贴进行了量化,并以此为基础加以约束和削减,但为达成此目的,《农业协定》也不得不对规则做出若干例外安排以兼顾各方利益。由于削减基础是基期的AMS水平,现有规则实际上是对历史上提供大量扭曲性补贴成员(主要是发达成员)给予了特殊关照。
按照《农业协定》规则计算的基础AMS水平,绝大多数成员(主要是发展中成员)的基期AMS值在微量允许以内,因此基期AMS计为零,意味着大多数成员未来的“黄箱”支持仅能在微量允许水平之内。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少数成员的基期AMS为正,其中一些成员拥有巨额基期AMS值,即便结束了乌拉圭回合的削减,仍保留着超高的AMS水平,比如美欧日分别拥有191亿美元、723亿欧元和39720亿日元的AMS承诺水平。这意味着这些成员拥有巨量的“黄箱”支持空间,仍能提供大量扭曲性补贴,特别是不受微量允许约束,可把大量补贴集中在少数产品上。
这样的制度安排造成了成员间的不平衡,在多哈回合农业国内支持谈判中成员之间因此产生难以调和的分歧。多数发展中成员要求首先将所有成员AMS减到0,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再谈其他减让和纪律。发达成员和出口成员则要求先把各种扭曲性支持加总进行总量削减。目前多哈农业支持谈判仍在进行,成员间的分歧尚未有缩小迹象。
(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