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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经过2009年煤炭资源整合后,形成大型煤炭企业办矿的新格局,然而王家岭事故的发生,促使人们思考在新形势下如何调整安全监管、监察体系,保障煤炭行业安全生产。作者从事故成因的宏观角度,分析了山西省煤矿企业安全监管监察体系现状,从煤炭工业局代替安监局行使煤炭行业监管权责,国家煤炭安全监察体系,属地监管与省厅直观这三个方面分别进行探讨,分析现行机制体制中不足与改进策略,为山西省煤炭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积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