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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科研合作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科技界有所谓"四同"说法,即申请课题时同心协力;做课题时"同床异梦";荣誉分配时"同室操戈";最后落个"同归于尽"。这种说法虽有戏噱之嫌,却也反映了一定的问题。Vicens和Bourne[1]发表的"科研合作十条简明规则",对避免科研合作的失败具有指导意义。现编译如下[2]:规则1:不要什么科研合作项目都参加,要有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