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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广西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的要求,全面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保障性住房、市政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医院、广场、公园、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十三五”时期,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加剧等问题的突显,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覆盖范围和普及程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更好地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出行环境,进一步提高广西城市文明化建设程度,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