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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意义上的“补贴”在不同语境之下其语义存在差异。WTO法项下《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里所界定的“补贴”并不完全等价于日常经济生活中所理解的“补贴”。正确理解构成WTO法项下“补贴”的法律条件、正确理解补贴的两个分类——禁止补贴和可诉补贴,对于澄清人们仍然存在的错误认识至关重要,避免因误解“补贴”而造成政策导向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