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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卫生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农业(林)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03年试点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也为加强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积累了经验。根据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