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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资料表明,在我国,未满18岁的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并向低龄化、团伙化、成人化和暴力化方向发展,其犯罪性质日益严重,造成的社会危害也不容忽视。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仅以某县为例,1989年全县抓获各类犯罪成员中青少年占11.1%,1990年占12.4%,1991年占14.3%,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仅以刘秘然为首的田程宽、高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