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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参与民事公益诉讼日益成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和谐社会关系的有效方式。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于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对于检察机关拓展检察监督范围、彰显检察监督职能具有深层次的影响和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必要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和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从而达到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