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法制处吴学安在2017年7月3日《学习时报》撰文《个人信息保护亟待立法跟进》认为,个人信息具有广泛性、交互性、可变性的特点以及很强的人身属性,与人的日常生活和职业状况密切相关。要建立一个法治化国家,就必须通过立法的方式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府对待公民个人信息的权力和责任。政府有通过合法而且正当的程序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的权力。二是公民对于自己个人信息拥有不容置疑的所有权,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外,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任何机关和个人均无权获取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