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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成立广东省烟花爆竹流通协会的批复》(粤民民[2007]17号)同意成立广东省烟花爆竹流通协会,文件批复“报来申请成立广东省烟花爆竹流通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广东省烟花爆竹流通协会,具备法人资格,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团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