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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规划建设问题影响着当前城市发展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始推行开放式居住区。文章对城市开放式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目的进行了总结,重点对城市开放式居住区的规划设计方法进行了分析。
1 开放式居住区规划设计目的
1.1 促进城市发展的多样性与人文关系的开放性
采用开放式居住区规划设计,逐步形成居住、商业、文化等综合性功能空间,改变了居住区单一的居住功能,促进城市发展的多样性,同时也增进了人们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了人文关系的开放性。
1.2 开放式居住区内的公共资源充分利用,减少投资,节约用地
采用开放式居住区规划设计,使区内公共资源服务半径更大、服务人群更广,从而减少政府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重复建设与投资,节约城市用地,并能使新建小區更好更快的融入城市一体化进程,加速与城市的互联互通。
1.3 优化城市路网结构、疏解城市交通、绿色出行
采用开放式居住区规划设计,使区内道路使用权公共化、社会化,从而优化了城市路网结构、疏解了城市交通压力,让原本需要机动车绕行的城市道路转变为通过居住区内部道路步行到达,从而可降低机动车的使用频率,达到绿色出行的目的。
2 开放式居住区规划设计原则与方法
开放式居住区规划设计不同于封闭式居住区,它不能作为个体单独存在于城市之间,应与城市的总体规划协调统一,并在开放区内公共资源的同时,还应保障区内住宅对私密性、宜居性、安全性等多方面的要求。
2.1 开放式居住区内的公共资源开放性应与住宅宜居性相协调
开放式居住区使社区公共资源得到合理的、充分的利用,体现其开放性特征,但开放式居住区的主要功能构成仍然是以住宅为主的功能构成,所以在开放公共资源的同时还应保障住宅的宜居性,并与住宅的宜居性相协调。
(1)开放式居住区建筑布置原则。开放式居住区内的建筑布局,主要依据建筑功能的开放程度由四周向中心或由外向里进行布置,建筑功能越开放越应布置在居住区的四周或外侧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反之建筑功能越私密越应布置在居住区的中心或内侧人流量较小的区域。
(2)开放式居住区公共资源布置的开放性。应把区内公共服务资源按运营特征来进行规划布置,当公共服务资源服务人员范围越广、数量越多、半径越大、时间越长其公共资源的开放性程度就越高,越应布置在居住区的外围、人流量多的道路或公共建筑的首层,既有利于增加公共资源的使用率与便捷性,又有利于减轻外部人员对区内住户的影响,使公共资源的开放性与住宅的宜居性相协调。
(3)开放式居住区住宅布置的宜居性。区内住宅建筑布置宜远离市政道路,主要机动车道,外部人员密集场所。当住宅与其他功能组合建造时,住宅应布置在其他功能空间的上层,住宅出入口应独立设置避免人流交叉,底层住宅应设置宅前绿化用以降低外部噪音、减少视线干扰、美化居住环境的目的,使区内住宅更加宜居。
2.2 合理规划开放式居住区的道路设计分级,保障住宅私密性与行人安全
应与城市交通规划管理者共同分析和论证当地道路的实际通行状况,适当预留道路的发展空间,合理确定区内道路作为城市支路的数量与位置,保障区内住宅的私密性,使区内路网通行简洁、高效、安全。
(1)开放式居住区内道路分级应与道路周边区域的开放性与私密性相协调。区内道路设计分级越高、路面宽度越宽、设计通行能力越强、道路噪音越大;反之道路设计分级越低、路面宽度越窄、设计通行能力越弱、道路噪音越小。合理规划区内道路分级并与道路周边区域的开放性与私密性相协调,达到控制道路噪音和防止道路视线干扰的目的,更好的保障区内住宅私密性。
(2)开放式居住区内人车分流,确保行人安全。区内道路设计严禁人车混行,并应在人行道与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路缘石、行道树、防护栏等分隔设施,确保人行道的独立性与安全性,同时将地下车库出入口布置在小区外围,减少区内车辆通行与停放的数量,更好的保障行人安全。
2.3 打造开放式居住区景观设计的人文性,合理划分景观空间的动、静分区
開放式居住区的景观设计应从城市景观整体性出发,更要从城市的人文性出发,营造具有精神内涵的景观设计,同时应按照区内空间开放与私密的程度,划分景观空间的动、静分区,满足区内不同人群对景观设计的要求。
(1)开放式居住区内景观设计应符合人文性特征。开放式居住区是城市的有机组成体,景观设计的整体风格应与自然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但不应仅仅局限在技术设计的手法上,更应从深层次的人文性特征出发,体现出当地特有的社会文化、审美特征、历史风貌、民族信仰等人文特征,从而通过具有人文特征的景观设计带给人们更高的精神享受,赋予小区更多的精神内涵。
(2)开放式居住区内景观空间设计应动、静分区。公共资源的开放性使区内、外人员的社会活动有了更多更广泛的交叉,为保障住宅的私密性,开放式居住区的各个景观空间设计依据社会活动的开放程度划分为:开放空间外部社会活动的动态景观区域;私密空间区内居民生活活动的静态景观区域;半开放的外部社会活动空间与半私密的区内居民生活空间在过渡过程中形成的动、静相交的景观区域。通过景观空间设计的动、静分区,从而更好的满足不同社会活动与生活活动对景观空间的需求。
2.4 升级、加强开放式居住区内的自动化安防系统,确保公共安全
开放式居住区相对于封闭式居住区的最大隐患是:小区外部流动人口的增加对区内公共安全管理的压力。除加强日常的人力巡防外,还应升级、加强自动化安防系统,更好的保障区内及周边的公共安全。(1)升级、加强并合理布置区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安保人员对区内公共区域进行24 小时无死角的安全监控。(2)合理设置区内门禁系统、防止无关人员随意开启,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更好的保障了建筑内部安全。
3 总结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封闭式居住区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开放式居住区势在必行,只有通过对开放式居住区合理分析、严谨规划、科学设计,才能更好的促进开放式居住区的发展与应用。
参考文献
[1]刘武文.居住区的环境特色与创造[J]. 宁波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02)
[2]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几点体会[J].王留忠,卞光华. 江苏建筑.2013(S1)
(作者单位:浙江省义乌市大陈镇人民政府)
1 开放式居住区规划设计目的
1.1 促进城市发展的多样性与人文关系的开放性
采用开放式居住区规划设计,逐步形成居住、商业、文化等综合性功能空间,改变了居住区单一的居住功能,促进城市发展的多样性,同时也增进了人们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了人文关系的开放性。
1.2 开放式居住区内的公共资源充分利用,减少投资,节约用地
采用开放式居住区规划设计,使区内公共资源服务半径更大、服务人群更广,从而减少政府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重复建设与投资,节约城市用地,并能使新建小區更好更快的融入城市一体化进程,加速与城市的互联互通。
1.3 优化城市路网结构、疏解城市交通、绿色出行
采用开放式居住区规划设计,使区内道路使用权公共化、社会化,从而优化了城市路网结构、疏解了城市交通压力,让原本需要机动车绕行的城市道路转变为通过居住区内部道路步行到达,从而可降低机动车的使用频率,达到绿色出行的目的。
2 开放式居住区规划设计原则与方法
开放式居住区规划设计不同于封闭式居住区,它不能作为个体单独存在于城市之间,应与城市的总体规划协调统一,并在开放区内公共资源的同时,还应保障区内住宅对私密性、宜居性、安全性等多方面的要求。
2.1 开放式居住区内的公共资源开放性应与住宅宜居性相协调
开放式居住区使社区公共资源得到合理的、充分的利用,体现其开放性特征,但开放式居住区的主要功能构成仍然是以住宅为主的功能构成,所以在开放公共资源的同时还应保障住宅的宜居性,并与住宅的宜居性相协调。
(1)开放式居住区建筑布置原则。开放式居住区内的建筑布局,主要依据建筑功能的开放程度由四周向中心或由外向里进行布置,建筑功能越开放越应布置在居住区的四周或外侧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反之建筑功能越私密越应布置在居住区的中心或内侧人流量较小的区域。
(2)开放式居住区公共资源布置的开放性。应把区内公共服务资源按运营特征来进行规划布置,当公共服务资源服务人员范围越广、数量越多、半径越大、时间越长其公共资源的开放性程度就越高,越应布置在居住区的外围、人流量多的道路或公共建筑的首层,既有利于增加公共资源的使用率与便捷性,又有利于减轻外部人员对区内住户的影响,使公共资源的开放性与住宅的宜居性相协调。
(3)开放式居住区住宅布置的宜居性。区内住宅建筑布置宜远离市政道路,主要机动车道,外部人员密集场所。当住宅与其他功能组合建造时,住宅应布置在其他功能空间的上层,住宅出入口应独立设置避免人流交叉,底层住宅应设置宅前绿化用以降低外部噪音、减少视线干扰、美化居住环境的目的,使区内住宅更加宜居。
2.2 合理规划开放式居住区的道路设计分级,保障住宅私密性与行人安全
应与城市交通规划管理者共同分析和论证当地道路的实际通行状况,适当预留道路的发展空间,合理确定区内道路作为城市支路的数量与位置,保障区内住宅的私密性,使区内路网通行简洁、高效、安全。
(1)开放式居住区内道路分级应与道路周边区域的开放性与私密性相协调。区内道路设计分级越高、路面宽度越宽、设计通行能力越强、道路噪音越大;反之道路设计分级越低、路面宽度越窄、设计通行能力越弱、道路噪音越小。合理规划区内道路分级并与道路周边区域的开放性与私密性相协调,达到控制道路噪音和防止道路视线干扰的目的,更好的保障区内住宅私密性。
(2)开放式居住区内人车分流,确保行人安全。区内道路设计严禁人车混行,并应在人行道与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路缘石、行道树、防护栏等分隔设施,确保人行道的独立性与安全性,同时将地下车库出入口布置在小区外围,减少区内车辆通行与停放的数量,更好的保障行人安全。
2.3 打造开放式居住区景观设计的人文性,合理划分景观空间的动、静分区
開放式居住区的景观设计应从城市景观整体性出发,更要从城市的人文性出发,营造具有精神内涵的景观设计,同时应按照区内空间开放与私密的程度,划分景观空间的动、静分区,满足区内不同人群对景观设计的要求。
(1)开放式居住区内景观设计应符合人文性特征。开放式居住区是城市的有机组成体,景观设计的整体风格应与自然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但不应仅仅局限在技术设计的手法上,更应从深层次的人文性特征出发,体现出当地特有的社会文化、审美特征、历史风貌、民族信仰等人文特征,从而通过具有人文特征的景观设计带给人们更高的精神享受,赋予小区更多的精神内涵。
(2)开放式居住区内景观空间设计应动、静分区。公共资源的开放性使区内、外人员的社会活动有了更多更广泛的交叉,为保障住宅的私密性,开放式居住区的各个景观空间设计依据社会活动的开放程度划分为:开放空间外部社会活动的动态景观区域;私密空间区内居民生活活动的静态景观区域;半开放的外部社会活动空间与半私密的区内居民生活空间在过渡过程中形成的动、静相交的景观区域。通过景观空间设计的动、静分区,从而更好的满足不同社会活动与生活活动对景观空间的需求。
2.4 升级、加强开放式居住区内的自动化安防系统,确保公共安全
开放式居住区相对于封闭式居住区的最大隐患是:小区外部流动人口的增加对区内公共安全管理的压力。除加强日常的人力巡防外,还应升级、加强自动化安防系统,更好的保障区内及周边的公共安全。(1)升级、加强并合理布置区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安保人员对区内公共区域进行24 小时无死角的安全监控。(2)合理设置区内门禁系统、防止无关人员随意开启,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更好的保障了建筑内部安全。
3 总结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封闭式居住区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开放式居住区势在必行,只有通过对开放式居住区合理分析、严谨规划、科学设计,才能更好的促进开放式居住区的发展与应用。
参考文献
[1]刘武文.居住区的环境特色与创造[J]. 宁波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02)
[2]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几点体会[J].王留忠,卞光华. 江苏建筑.2013(S1)
(作者单位:浙江省义乌市大陈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