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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延续并完善了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