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培训机构缺乏有效监管现象分析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evinchen1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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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当前中国教育市场庞大,发展速度惊人,但质量却没有本质提升,市场鱼龙混杂,或师资力量不够,或非法办学,各种问题频频出现,不仅带来极大安全隐患,还随附滋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此,要多管齐下,有力打击非法培训乱象。本文指出首先,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其次,细化课程监管,严查教师资质;最后,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查处力度。
  关键词 非法培训 监管 危害
  作者简介:何蔚,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185-02
  一、非法培训乱象及其危害分析
  2012年以来,番禺区检察院查办各类涉非法培训班案件7起10人,涉及罪名包括诈骗、过失致人死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买卖国家证件等罪名。经分析发现,现阶段此类非法培训机构大量滋生,无证办学、超范围办学现象突出,不仅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在师资配备、收费退费等方面不规范,而且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不仅带来极大安全隐患,还随附滋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这些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培训机构隐身社区,安全管理隐患凸显
  民间培训机构在办理办学许可证时,在场地、师资、设备等方面皆有严格要求。以开办非学历培训中心为例,要求占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设备总值则不少于10万元,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等。从申办流程看,先后需根据开办培训班的种类分别递交文化局、体育局、卫生局、财政局、司法部门审核,交教育局审批、备案,前往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等后方可刊登招生广告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由于民间培训机构准入门槛高,办学资格申办程序繁琐,民间培训机构所招聘的老师大多不具备教师资格证或者教育学背景,而是大学毕业生为主,导致非法培训机构无证办学、超范围办学现象突出。为逃避有关部门查处,大多数小型非法培训机构选择隐身在居民社区内,将居民房改建为培训点,一方面办学条件拥挤,环境恶劣,且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存在极大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势必造成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出入培训班人员庞杂,各部门管理难以触及,这些人员的行为不但有可能影响小区其他居民正常的生活,还可能诱发安全隐患,带来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变相培训内容多样,缺乏资质事故多发
  虽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未经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登记备案,擅自办班培训和设立招生点或虽经资格认定但擅自开设分支机构、超范围办班的行为,但在利益的驱使下,各类变相培训班仍大幅蔓延。以各企业咨询服务公司为例,此类公司虽不具备培训资质,但仍会定期在酒店或户外活动场所举办各类以讲座、实践挑战为名的培训课程,培训类目则多种多样,不乏各类以战胜恐惧、体验极限为名的生存游戏,由于相关培训导师自身素质不足,缺乏专业知识,易引发人员伤亡事故。2013年,番禺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非法培训机构三名教师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在该案中,涉案企业广州成者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提供各种咨询为主要业务范围的公司,并无举办培训班的资格,但已先后举办20多期培训班。5月18日,在一期名为“情绪管理”课堂上,被害人黄某某在水中闭气来战胜恐惧的训练项目中,被导师刘某某,助教胡某某、李某某反复强行按入水中体验恐惧,惨遭溺水而死亡。经查,以上三名导师,仅为初中文凭,并不具备相关教师资质。
  (三)夸大成效虚构资质,极易滋生诈骗犯罪
  巨大的市场利益是一个香饽饽,谁都想分的一杯羹,这使得许多不惜采取欺诈手段,触犯法律底线。部分非法培训机构为牟取不法利益,不仅大肆宣扬培训成效,虚构公司、培训教师资质,向学员收取数万元的培训费,还在培训课程结束后以签订合同承诺不可能实现的巨额利潤,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方式继续收取学员巨额服务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这样以非法占有为目地,通过虚假宣传、虚构相关公司资质、承诺不可能实现的利益骗取他人财产超过一定数额即构成诈骗罪。在一起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就通过在花园酒店开设中小企业新发展培训讲座的形式,鼓吹其具有商务部审核通过的网络平台注册资质,能向广大学员提供稀缺的网络应用平台资源,并承诺学员只需要缴纳每年2-3万元的网站服务费用,便可获得上百万元的广告、销售受益,骗取被害人缴纳相关款项十万元。
  (四)非法收购公民信息,企图牟取不法利益
  为获得学员信息,进行大面积的招生宣传,不法培训机构往往通过网上购买公民信息的方式,获得公民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再以短信、电话的方式,对目标客户直接进行骚扰,努力向其推销培训课程。在2012年番禺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供述其通过QQ向他人购买数万条司法、会计、公务员、医师、教师等资格考试考生资料后,以0.5元一条的价格全部倒卖给各类培训机构牟利。
  (五)协助倒卖国家证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部分不法培训机构以向学员承诺通过资质考试的形式进行招生,在学员草草完成培训课程后,积极帮助学员通过非法渠道给购买虚假国家机关证件,并收取一定数额的中介费。在番禺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买卖国家证件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黄某为网络远程教育的培训中心的负责人,其以6800元每人的价格,供72名学员办理虚假医师资格证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并以8000元每人的价格替57名学员办理虚假江西省自学考试证书,情节极其恶劣。而在焊工、钳工等特殊技能培训班中,则多是选择买通考核、办证人员,到管理相对较松的地区办证。无论是医生资质还是特种行业资质,非法培训机构不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帮助学员花钱买证的行为不仅行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还将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非法培训现象的对策
  当前中国的培训市场,一方面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培训的消费需求,一方面是不规范的培训乱象,这阻碍了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必须通过强有力的监管纠正诸多不规范行为,创建一个与人民群众需求相符合的市场。
  (一)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防范
  教育管理部门不定期抽查已通过审核的民间培训机构,规范民间办学行为,对培训机构在办学条件、招生宣传、收费退费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招生广告未备案、存在虚假宣传、不按规定退费、办学条件差等不规范办学行为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办学资格;对存在非法购买公民信息、协助倒卖国家证件等犯罪行为的机构极其相关责任人员,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工商部门严厉肃清各类开办培训班的企业咨询服务公司,责令其停止授课;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结合媒体、广告、网络等平台获取各类培训机构信息,加大社区办学培训机构的摸查力度,全面核查资质,加强消防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细化课程监管,严查教师资质
  教育管理部门对民间培训机构培训内容进行精细化管理,要求各培训机构对拟培训课程向教育局备案登记,定期抽查实际课程情况,坚决肃清超范围授课行为;同时,对授课教师相关资质、学历进行核实,严禁无资质授课行为;明确规定高风险新型培训课程开办地点、教师资质、安全保障措施等相关要求,有效防范学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查处力度
  制定完善非法教育培训机构查处实施细则,明确城管、公安、工商、消防、教育等部门的责任分工,实现多部门联动,信息资源共享,提升查处效率。对查证属实的非法办学机构进行联合处置,教育主管部门对参与非法教育培训机构经营、教学的教育系统在职人员予以记过、行政处分、吊销教师资格证;工商管理部门对非法教育培训机构不予年审、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依法取缔;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由消防、安监部门分别进行查处,确保打击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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