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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建立和完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重视系统研究;必须重视城乡一体化思考和衔接分析;必须重视各学科综合研究;必须重视分析和强调实务。
关键词:社会保险;目标模式;制度框架;研究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B
一、引言
中国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农业、农民、农村“三农”问题,是政府放在重中之重的问题,农民问题是其核心。因此,建立和完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转十分重要。
然而,我国目前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本身存在着设计缺陷(可行性和福利性缺乏;互济性差;保障层次过低;统筹范围过窄等)以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着缺陷(政事一体,监督、经办不分;政策连续性差,农民缺乏信心;运营成本过高等),这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1.农村社会保险覆盖面很低,社会化程度不高;
2.农村社会保险资金总量不足;
3.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筹资结构不合理;
4.农村社会保险与城镇社会保险业缺乏统筹协调机制;
5.相关法制不健全;
6.缺乏社会化的监督机制。
在当前的形式下,政府支持力度弱、集体支持乏力、个人对社会保障缺乏信心、管理体制不完善。所以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现有文献对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险的宏观必要性基本上没有异议。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社会保险的建立对保障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经济发展、进步和政治稳定都有极其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可行性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我国新一轮五年规划,更强调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强调“普惠原则”,体现了政府让更多人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决心和努力。
另外,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为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准备了经济条件:其一,我国整体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2005年GDP总值达18万亿元,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进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能力和手段都已具备;其二,农村经济日益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农民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强化,农民参保意识不断增强;其三,在发达地区农村、城镇近郊农村和不发达地区经济水平比较高的部分乡村,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条件基本具备。
三、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险的基本设想
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险包括完善的目标模式和制度框架,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等。
(一)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立法,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增强人们对灾害自救能力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是在民政系统统一指导和管理下,实行以乡为单位的基层基金会制度。但我国现阶段的具体情况是生产力水平低并且发展不平衡,且多种形式并存。
因此,农村社会保险应该以家庭保险和社会保险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农工商社会一体化、可行性和福利性相结合、因地制宜并标准有别等为原则,形成政府政策指导下,以家庭保障为基础,以集体包揽、储备积累、农村合作保险、社会统筹等模式并存的,以家庭为中心,集体、家庭、社区、个人相结合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应该强化个人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倡导集体在社会保障中起积极作用,发扬社会互助精神。
(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筹资结构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个根本问题是资金的来源问题,资金筹集是社会养老保险的核心内容和首要环节。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用的仍是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要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规定中在筹资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筹资比重不合理,大部分地区个人缴纳比重过高、集体补助不足、国家的政策扶持微乎其微。现有筹资模式中存在筹资比重不合理、筹资标准过低、保障能力差;各自为政;认识不到位等问题。
因此,应该以公平、适宜、可持续确定筹资水平,拓宽筹资渠道,合理调节筹资结构为筹资结构改革目标,采用个人缴纳、集体补充、政府政策扶持;商业保险;农业税收减免所得、耕地转让税转入保险基金或者创新农民补贴方式、以实物换保等创新保障资金交纳方式,建立多渠道资金来源。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到2005年底,全国已有5500万农民参加了曾经只有城市人口才享受的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70个县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农村养老保险共积累保险基金超过300亿元,约250万参保农民已开始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金30亿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参保农民的养老问题。但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老龄化程度加剧、家庭结构变化、土地的保障功能弱化等问题依然严重,但大多数农村人口仍处于养老保险制度之外。农民没有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就业、医疗、住房、退休金等福利,而是主要依靠集体经济解决,但保障的范围并非涉及每个人,受益主体主要集中在伤残人和无儿无女的老年弱势群体,一般老年人的养老还主要靠家庭来承担。而其中突出的人口问题始终是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人口发展如果没有得到适当控制,将会造成人口生产和物质资料生产的比例不相适应,从而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致在吃饭、穿衣、住房、交通、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都将带来许多困难和问题。
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应该从加大宣传农保的政策、意义,加大农村人口控制力度着手,以度过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建立分阶段、分层次、分就业形态的多形式、多标准、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为目标。同时,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研究,使得客观上做到既高于当地现有农村标准,又低于当地现有城市标准,并考虑自然增长和社会发展动态机制。在覆盖面上基本没有死角,不仅覆盖城,而且基本覆盖乡,不仅覆盖东南沿海农村,而且基本覆盖中西部农村等。
(四)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现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报销起点高,享有保障水平很低等问题。因此,应该以建立新型合作医疗的整体框架为目标,加大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资力度研究,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县、乡、村卫生机构之间的纵向合作,以构筑开放灵活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台、调整报销起点、完善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等将医疗保险改革的具体举措落到实处。
(五)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研究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11个省级政府或部门出 台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筹集资金200多亿元,300多万被征地农民开始享受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待遇。
因此,要结合国情,对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问题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梳理,按照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有保障”的要求,“以土地换社保”建立以社会保险为主(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农村集体互助和商业保险为辅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过渡模式,并实行专项救助和梯度衔接政策。
应该设定符合客观现状的补偿模式、缴费和领取标准。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针对不同区域对参保人员、征地养老人员根据不同的年龄段分别设定分档缴费和待遇保障标准,保证失地农民补偿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六)完善农村社会保险立法和监管机制
现行农村保险基金监管模式存在透明度低,监管立法滞后,社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因此,应该进行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改革。通过组建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委员会,内部稽核,行政监管,社会化监管,法律监管等方式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全方位监管体系。同时,尽快制定和颁布《农村养老保险法》,《农村医疗保险法》、《失地农民保险法》等各类农村社会保险法法规,以拓宽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严格监管社会保险基金收缴、运营。
四、结语
(一)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重视系统研究
农村社会保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先,农村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成熟与完善依赖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其次,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健全需要彻底铲除对农民不合理歧视,给农民以“国民待遇”,需要国家发展战略思想的调整,大力进行农村人力资本的投入等。因此,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克服单一层面研究的倾向,重视系统研究,应该从制度层面来研究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问题。
不仅注重对国际、国内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比较,更注重在分析与研究基础上的消化与吸收、构建和创新。
(二)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重视城乡一体化思考和衔接分析
我国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但不能单纯分析如何建立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同时兼顾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并解决好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问题。
(三)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重视各学科综合研究
大量文献主要从成本和收益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征缴、监督、使用等方面进行经济学分析。而实际上,农村社会保险涉及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各个方面。因此,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重视各学科综合研究。
(四)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重视定量分析和强调实务
不同区域、不同的年龄段的农村参保人员、失地人员等分档缴费和领取标准和补偿标准,显然应该有所不同,这些庞大的数据处理,需要建立不同的模型,离不开数据挖掘、统计方法、最优化方法等数量经济方法和定量分析工具。因此,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不能单纯定性阐述,必须重视定量分析。同时,不能仅注重理论研究的深度,更应强调实务,应该力求把理论和可行性及可操作性有效结合起来。例如,通过实证对失地农民面临的困境:产生的原因、引起的后果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力求用科学方法进行分析,提出构建和谐发展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
(责任编辑:孙桂珍)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关键词:社会保险;目标模式;制度框架;研究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B
一、引言
中国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农业、农民、农村“三农”问题,是政府放在重中之重的问题,农民问题是其核心。因此,建立和完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转十分重要。
然而,我国目前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本身存在着设计缺陷(可行性和福利性缺乏;互济性差;保障层次过低;统筹范围过窄等)以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着缺陷(政事一体,监督、经办不分;政策连续性差,农民缺乏信心;运营成本过高等),这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1.农村社会保险覆盖面很低,社会化程度不高;
2.农村社会保险资金总量不足;
3.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筹资结构不合理;
4.农村社会保险与城镇社会保险业缺乏统筹协调机制;
5.相关法制不健全;
6.缺乏社会化的监督机制。
在当前的形式下,政府支持力度弱、集体支持乏力、个人对社会保障缺乏信心、管理体制不完善。所以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现有文献对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险的宏观必要性基本上没有异议。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社会保险的建立对保障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经济发展、进步和政治稳定都有极其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可行性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我国新一轮五年规划,更强调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强调“普惠原则”,体现了政府让更多人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决心和努力。
另外,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为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准备了经济条件:其一,我国整体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2005年GDP总值达18万亿元,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进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能力和手段都已具备;其二,农村经济日益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农民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强化,农民参保意识不断增强;其三,在发达地区农村、城镇近郊农村和不发达地区经济水平比较高的部分乡村,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条件基本具备。
三、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险的基本设想
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险包括完善的目标模式和制度框架,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等。
(一)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立法,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增强人们对灾害自救能力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是在民政系统统一指导和管理下,实行以乡为单位的基层基金会制度。但我国现阶段的具体情况是生产力水平低并且发展不平衡,且多种形式并存。
因此,农村社会保险应该以家庭保险和社会保险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农工商社会一体化、可行性和福利性相结合、因地制宜并标准有别等为原则,形成政府政策指导下,以家庭保障为基础,以集体包揽、储备积累、农村合作保险、社会统筹等模式并存的,以家庭为中心,集体、家庭、社区、个人相结合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应该强化个人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倡导集体在社会保障中起积极作用,发扬社会互助精神。
(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筹资结构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个根本问题是资金的来源问题,资金筹集是社会养老保险的核心内容和首要环节。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用的仍是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要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规定中在筹资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筹资比重不合理,大部分地区个人缴纳比重过高、集体补助不足、国家的政策扶持微乎其微。现有筹资模式中存在筹资比重不合理、筹资标准过低、保障能力差;各自为政;认识不到位等问题。
因此,应该以公平、适宜、可持续确定筹资水平,拓宽筹资渠道,合理调节筹资结构为筹资结构改革目标,采用个人缴纳、集体补充、政府政策扶持;商业保险;农业税收减免所得、耕地转让税转入保险基金或者创新农民补贴方式、以实物换保等创新保障资金交纳方式,建立多渠道资金来源。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到2005年底,全国已有5500万农民参加了曾经只有城市人口才享受的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70个县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农村养老保险共积累保险基金超过300亿元,约250万参保农民已开始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金30亿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参保农民的养老问题。但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老龄化程度加剧、家庭结构变化、土地的保障功能弱化等问题依然严重,但大多数农村人口仍处于养老保险制度之外。农民没有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就业、医疗、住房、退休金等福利,而是主要依靠集体经济解决,但保障的范围并非涉及每个人,受益主体主要集中在伤残人和无儿无女的老年弱势群体,一般老年人的养老还主要靠家庭来承担。而其中突出的人口问题始终是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人口发展如果没有得到适当控制,将会造成人口生产和物质资料生产的比例不相适应,从而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致在吃饭、穿衣、住房、交通、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都将带来许多困难和问题。
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应该从加大宣传农保的政策、意义,加大农村人口控制力度着手,以度过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建立分阶段、分层次、分就业形态的多形式、多标准、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为目标。同时,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研究,使得客观上做到既高于当地现有农村标准,又低于当地现有城市标准,并考虑自然增长和社会发展动态机制。在覆盖面上基本没有死角,不仅覆盖城,而且基本覆盖乡,不仅覆盖东南沿海农村,而且基本覆盖中西部农村等。
(四)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现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报销起点高,享有保障水平很低等问题。因此,应该以建立新型合作医疗的整体框架为目标,加大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资力度研究,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县、乡、村卫生机构之间的纵向合作,以构筑开放灵活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台、调整报销起点、完善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等将医疗保险改革的具体举措落到实处。
(五)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研究
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11个省级政府或部门出 台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筹集资金200多亿元,300多万被征地农民开始享受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待遇。
因此,要结合国情,对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问题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梳理,按照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有保障”的要求,“以土地换社保”建立以社会保险为主(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农村集体互助和商业保险为辅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过渡模式,并实行专项救助和梯度衔接政策。
应该设定符合客观现状的补偿模式、缴费和领取标准。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针对不同区域对参保人员、征地养老人员根据不同的年龄段分别设定分档缴费和待遇保障标准,保证失地农民补偿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六)完善农村社会保险立法和监管机制
现行农村保险基金监管模式存在透明度低,监管立法滞后,社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因此,应该进行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改革。通过组建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委员会,内部稽核,行政监管,社会化监管,法律监管等方式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全方位监管体系。同时,尽快制定和颁布《农村养老保险法》,《农村医疗保险法》、《失地农民保险法》等各类农村社会保险法法规,以拓宽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严格监管社会保险基金收缴、运营。
四、结语
(一)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重视系统研究
农村社会保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先,农村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成熟与完善依赖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其次,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健全需要彻底铲除对农民不合理歧视,给农民以“国民待遇”,需要国家发展战略思想的调整,大力进行农村人力资本的投入等。因此,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克服单一层面研究的倾向,重视系统研究,应该从制度层面来研究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问题。
不仅注重对国际、国内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比较,更注重在分析与研究基础上的消化与吸收、构建和创新。
(二)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重视城乡一体化思考和衔接分析
我国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但不能单纯分析如何建立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同时兼顾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并解决好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问题。
(三)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重视各学科综合研究
大量文献主要从成本和收益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征缴、监督、使用等方面进行经济学分析。而实际上,农村社会保险涉及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各个方面。因此,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重视各学科综合研究。
(四)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必须重视定量分析和强调实务
不同区域、不同的年龄段的农村参保人员、失地人员等分档缴费和领取标准和补偿标准,显然应该有所不同,这些庞大的数据处理,需要建立不同的模型,离不开数据挖掘、统计方法、最优化方法等数量经济方法和定量分析工具。因此,对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不能单纯定性阐述,必须重视定量分析。同时,不能仅注重理论研究的深度,更应强调实务,应该力求把理论和可行性及可操作性有效结合起来。例如,通过实证对失地农民面临的困境:产生的原因、引起的后果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力求用科学方法进行分析,提出构建和谐发展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
(责任编辑:孙桂珍)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