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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对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定义以及范围均未作任何规定,对于二者是否存在区别以及怎样区分等问题争议不断。就二者是否存在区别的讨论目前主要存在两种学说,即"区分说"与"等同说"。在区分说内部就区分标准又存在极大差异,主要包括:传统学说、占有说。在对遗忘物与遗失物进行认定时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既要考察客观上物所处的"占有状态",同时也要考虑到行为人主观上对物所处状态之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