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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职务犯罪;调查程序;措施;完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检察体制改革也在逐步深化,为应对《律师法》和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后所面临的新的执法办案环境,我们的职务犯罪侦察机制必将进行重大结构性的调整,作为整个职务犯罪查办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务犯罪立案前的调查程序和措施也需要进行优化和整合。根据目前职务犯罪立案前调查程序和措施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几点改进意见。
一、职务犯罪立案前调查措施的运用及其存在的问题
职务犯罪立案前的调查包括案件线索的发现、对线索的核实与分析以及对案件线索的初查,立案前调查的重点是对案件的初查。随着执法环境的不断改变,现行的调查模式、手段、方法、措施等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调查方式没有根本改变,技术调查手段运用不多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检察技术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我们的主要依靠一支笔、一张纸的调查模式却没有得到根本转变,技术调查手段基本没有有效运用到调查实践当中,调查手段科技含量较低是我们立案前调查的现状。
(二)调查理念没有根本转变,由供到证的调查思想依然指导着调查工作实践
由于我国长期奉行以侦查为中心的模式,以嫌疑人口供为定案依据,导致司法实践中,有千方百计获取嫌疑人口供的习惯,有时甚至进行刑讯逼供。因此,立案前的调查也是围绕调查对象的口供而展开。随着“任何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侦查人员不能强迫讯问对象开口说话,强迫得来的口供,在法律上要归于无效”等执法理念的深入人心并在新的刑诉法中得以贯彻实施,现行的调查理念及各种调查方式、方法显然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
(三)保密工作存在漏洞,影响案件查办
由于现在通讯条件的极度发达,手机、电话、网络的普及应用,传播信息的手段和途径越来越多,这给我们办案调查工作带来一定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的保密工作带来了更为严峻的考验。调查工作只要一展开,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可能泄露调查的目的,从而给被调查人串供、隐藏、销毁证据提供了机会,从而严重影响我们调查工作的开展。
(四)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也容易给调查对象可乘之机
因调查初期掌握的线索相对有限,为扩大线索,掌握更多的案情信息,调查工作必将涉及调查对象的社会关系、家庭财产、银行存款、相关账册,因此极易惊动被调查对象。调查实践工作中,因办案人员不足、协调不充分等原因,往往给被调查对象外逃、转移赃款赃物的机会。
二、完善职务犯罪立案前调查程序和措施的几点建议
(一)为应对《律师法》及新的《刑事诉讼法》施行带来的挑战,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将查办的重心前移,使初查工作的调查侦查化
要把初查工作当成突破案件的基础和关键,抓好初查工作,确保整个查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首先要认真筛查线索,提高线索评估能力,制定缜密初查计划,既要认真审阅举报材料,又要结合相关条件和可能性作些外围摸查,要掌握线索所包含的信息与犯罪构成要件的联系的强弱程度和办案人员获取犯罪事实存在的关键证据的可能性的大小,切忌盲动;其次在初查环节尽可能查清有关的犯罪事实并取得案件外围的大部分证据,注意多管齐下、多点突破,提高初查的成案率;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抓好首次询问,保证询问质量,要高度重视首次询问的策划,结合已掌握的证据,制定详细的询问计划,选准时机和突破口,运用询问谋略,随时对询问内容进行分析、调整、补充和固定,使初查工作取得最大的成效。
(二)以集中统一、廉洁高效为目标,完善职务犯罪立案前的调查体制
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围绕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大要案侦查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能力,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立案前调查体制的完善,要围绕发现案件线索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突破案件能力、排除干扰能力和追捕逃犯能力等五种能力的提高,抓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远程侦查指挥系统和询问监控系统等三项工程的建设;同时改革调查程序,转变当前偏重获取口供的调查方式,大力推广以全面获取证据,特别是以收集实物证据和其他言词证据为核心的科学侦查模式;围绕全面收集、获取、固定和运用证据,加大调查手段的科技含量,提高办案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加强与纪检机关的协助与合作,与纪检机关建立职务犯罪情报交流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合作,取得支持,增强对出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控制和追捕能力。
(三)确保调查工作规范文明,提高办案质量
随着今后刑诉法的修改,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不仅有损检察机关的形象,调取的证据也可能涉嫌非法而被排除,所以,我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落实办案规范,牢固树立规范化意识,注重办案过程中的每个细节,在文书书写、文书审批、物品扣押和处理、一案三卡等环节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堵塞程序漏洞,严密办案流程,确保办案安全,时刻注意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讲究侦查策略,争取调查工作速战速决
在新形势下,开放、对抗性的侦查模式将以快慢来决定胜负。作为侦查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立案前调查工作要整合调查资源,加大调查力量,充分利用一切调查资源,加快办案节奏,才能保持我们调查工作的主动性、主导性,才能有效地遏制被调查人串供和毁证,也有利于及时找到相关的证人收集证言,找到赃款赃物,否则调查力量和资源优势将因为效率的低下而消失。因此,要将现行的单兵、小组为单位的调查模式,转化为复合型的、整合性质的调查组合,实现侦查的快速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检察体制改革也在逐步深化,为应对《律师法》和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后所面临的新的执法办案环境,我们的职务犯罪侦察机制必将进行重大结构性的调整,作为整个职务犯罪查办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务犯罪立案前的调查程序和措施也需要进行优化和整合。根据目前职务犯罪立案前调查程序和措施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几点改进意见。
一、职务犯罪立案前调查措施的运用及其存在的问题
职务犯罪立案前的调查包括案件线索的发现、对线索的核实与分析以及对案件线索的初查,立案前调查的重点是对案件的初查。随着执法环境的不断改变,现行的调查模式、手段、方法、措施等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调查方式没有根本改变,技术调查手段运用不多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检察技术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我们的主要依靠一支笔、一张纸的调查模式却没有得到根本转变,技术调查手段基本没有有效运用到调查实践当中,调查手段科技含量较低是我们立案前调查的现状。
(二)调查理念没有根本转变,由供到证的调查思想依然指导着调查工作实践
由于我国长期奉行以侦查为中心的模式,以嫌疑人口供为定案依据,导致司法实践中,有千方百计获取嫌疑人口供的习惯,有时甚至进行刑讯逼供。因此,立案前的调查也是围绕调查对象的口供而展开。随着“任何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侦查人员不能强迫讯问对象开口说话,强迫得来的口供,在法律上要归于无效”等执法理念的深入人心并在新的刑诉法中得以贯彻实施,现行的调查理念及各种调查方式、方法显然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
(三)保密工作存在漏洞,影响案件查办
由于现在通讯条件的极度发达,手机、电话、网络的普及应用,传播信息的手段和途径越来越多,这给我们办案调查工作带来一定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的保密工作带来了更为严峻的考验。调查工作只要一展开,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可能泄露调查的目的,从而给被调查人串供、隐藏、销毁证据提供了机会,从而严重影响我们调查工作的开展。
(四)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也容易给调查对象可乘之机
因调查初期掌握的线索相对有限,为扩大线索,掌握更多的案情信息,调查工作必将涉及调查对象的社会关系、家庭财产、银行存款、相关账册,因此极易惊动被调查对象。调查实践工作中,因办案人员不足、协调不充分等原因,往往给被调查对象外逃、转移赃款赃物的机会。
二、完善职务犯罪立案前调查程序和措施的几点建议
(一)为应对《律师法》及新的《刑事诉讼法》施行带来的挑战,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将查办的重心前移,使初查工作的调查侦查化
要把初查工作当成突破案件的基础和关键,抓好初查工作,确保整个查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首先要认真筛查线索,提高线索评估能力,制定缜密初查计划,既要认真审阅举报材料,又要结合相关条件和可能性作些外围摸查,要掌握线索所包含的信息与犯罪构成要件的联系的强弱程度和办案人员获取犯罪事实存在的关键证据的可能性的大小,切忌盲动;其次在初查环节尽可能查清有关的犯罪事实并取得案件外围的大部分证据,注意多管齐下、多点突破,提高初查的成案率;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抓好首次询问,保证询问质量,要高度重视首次询问的策划,结合已掌握的证据,制定详细的询问计划,选准时机和突破口,运用询问谋略,随时对询问内容进行分析、调整、补充和固定,使初查工作取得最大的成效。
(二)以集中统一、廉洁高效为目标,完善职务犯罪立案前的调查体制
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围绕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大要案侦查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能力,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立案前调查体制的完善,要围绕发现案件线索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突破案件能力、排除干扰能力和追捕逃犯能力等五种能力的提高,抓好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远程侦查指挥系统和询问监控系统等三项工程的建设;同时改革调查程序,转变当前偏重获取口供的调查方式,大力推广以全面获取证据,特别是以收集实物证据和其他言词证据为核心的科学侦查模式;围绕全面收集、获取、固定和运用证据,加大调查手段的科技含量,提高办案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加强与纪检机关的协助与合作,与纪检机关建立职务犯罪情报交流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合作,取得支持,增强对出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控制和追捕能力。
(三)确保调查工作规范文明,提高办案质量
随着今后刑诉法的修改,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不仅有损检察机关的形象,调取的证据也可能涉嫌非法而被排除,所以,我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落实办案规范,牢固树立规范化意识,注重办案过程中的每个细节,在文书书写、文书审批、物品扣押和处理、一案三卡等环节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堵塞程序漏洞,严密办案流程,确保办案安全,时刻注意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讲究侦查策略,争取调查工作速战速决
在新形势下,开放、对抗性的侦查模式将以快慢来决定胜负。作为侦查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立案前调查工作要整合调查资源,加大调查力量,充分利用一切调查资源,加快办案节奏,才能保持我们调查工作的主动性、主导性,才能有效地遏制被调查人串供和毁证,也有利于及时找到相关的证人收集证言,找到赃款赃物,否则调查力量和资源优势将因为效率的低下而消失。因此,要将现行的单兵、小组为单位的调查模式,转化为复合型的、整合性质的调查组合,实现侦查的快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