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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少年的第一桶金
1958年,赖昌星出生。在8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在同村人的记忆中,赖昌星一家住在祖屋七八十间房子中的三间里,“非常挤”。而在赖昌星本人的印象里,贫穷一直是故乡留给他的童年记忆。
与其他农村孩子一样,赖昌星上学很晚,直到9岁才踏入学校的大门。那时的赖昌星,就表现出了与同龄人不同的经济头脑。儿时玩伴赖永独回忆,早在读小学时,赖昌星就跟他一起卖过油条、包子、冰棒,还从果农手里买进水果,再在公路边卖给路人。关于赖昌星的经济头脑,他的弟弟称其为“从小就想赚钱”。
1973年小学毕业后,他先是在家种了一阵地,然后跟着哥哥一起到部队挖了一年多的水井,之后又去了泉州挖防空洞。工程做完后,赖昌星回到了老家,与5个村民集资办了一个小的汽车配件厂,每个人出几百块,几个人既当老板又当工人。由此,他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笔投资。
在集资的汽配工厂干了一两年后,他单起炉灶,开了一个纺织机械厂。在此期间,他结识了日后的妻子曾明娜,她成为赖昌星日后“生意”的得力助手。纺织机械厂的创办赶上了改革开放之后来料加工型经济的发展大潮,这为赖昌星的工厂带来了巨大的商机。之后,他又相继开办印刷厂、雨伞厂,并从中积累了人生中的第一笔财富。
然而真正触动他的并不是已有的产业,而是倒卖电子产品所带来的巨大利润。当时,几乎全国的客户都提着现金跑到南方沿海城市,寻找可能的货源,轻松转手间,价格便已翻了几倍。从小就被认为“头脑灵活”的赖昌星发现,走私品是座金矿。
在确信自己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创富之路后,赖昌星离开了石狮前往厦门,开始了大规模走私活动。
疯狂走私疯狂赚钱
从上世纪80年代的小打小闹,到90年代的疯狂走私,赖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不断升级,走私的物品从钢材、化工原料到成品油、香烟、汽车等,种类繁多。
为了掩护走私,赖昌星在走私手法上费尽心机。自身没有进出口权,他就贿赂、腐蚀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发展公司等企业的领导干部,利用这些企业的进出口保税手册、保税仓库等疯狂走私。如1995年6月,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1000万元租下厦门东方发展公司的一个保税仓库和一个保税油库后,仅1996年6月至1998年1月,就走私进口成品油7单18万多吨,汽车3588辆,价值20多亿元。
1998年全国加大打私力度后,利令智昏的赖昌星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改用更为隐蔽的不报关、伪报品名、少报多进等方式继续肆无忌惮地走私。1999年4月,赖昌星以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将“苏达”号货轮9904航次运输的香烟伪报成木浆,走私香烟24380箱,仅这一笔就偷逃税款1亿多元。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勾结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通过假转口、伪报货物品名等手法共走私进口香烟163万多箱。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成品油最猖獗的时候,甚至根本不向海关申办手续,私下找到商检、港监的“哥儿们”进行鉴定、安排过驳,直接“闯关”。据查,1996年至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此方式走私进口成品油391万吨,案值104亿元,偷逃税款20亿元。经测算,平均每3天就有一艘装载1万多吨走私油料的轮船在赖昌星的指挥下靠泊厦门卸油。
为了能使走私犯罪活动畅通无阻,赖昌星还打通了海关、港务等众多部门,在厦门市区修建了走私的重要据点———海鑫堆场。货物从港口直接拉到堆场后,厦门海关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谢东风等人先圈定要查验的集装箱箱号,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骨干分子黄克臻、陈文远等人立即根据集装箱号单,将装有香烟、汽车等高税率的走私货物集装箱掏空,再填进事先准备好的木浆、聚丙烯等低税率、且与伪报品名相符的货物,办妥手续交付海关查验。经过如此一番“倒柜”,走私物品就能顺利入关。
把海关玩转的外人
赖昌星不仅自己疯狂走私,还控制了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其他人要想走私,必须通过“赖老板”办理通关手续,否则就会被海关、边防等执法部门查扣。赖昌星帮他人走私时明码标价收取“通关费”:走私一辆汽车需缴纳“通关费”5万至12万元,走私一集装箱香烟要缴“通关费”10万元。一些公司或个人要走私成品油,必须向赖昌星申请“指标”。走私得逞后,赖昌星还要收取70%的走私“利润”。
走私货物“进”得来,还要“出”得去。赖昌星等走私犯罪分子为此网罗了一批人,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走私货物得以“名正言顺”地销往国内市场。
在厦门海关,赖昌星被称作“地下关长”。厦门海关一些重要岗位的干部任免和人事交流,原关长杨前线常要先征得赖昌星同意。为打通同安办事处这条走私通道,杨前线与赖昌星密谋,把自己的亲信谢东风提拔为同安办事处副主任;赖昌星想在东山走私,杨前线就把自己的“铁杆”曲鹭勇调到东山任副关长。
正是在赖昌星的拉拢腐蚀下,一些本该戍守国家经济长城的执法人员堕落为犯罪分子,或相互勾结主动放私,或慑于淫威不敢查私,或贪赃枉法参与走私,使赖昌星走私犯罪活动越来越猖狂。
动之以钱诱之以色拖高官下水
随着走私活动不断扩大,赖昌星认为,偷偷摸摸地干,成不了大气候,必须要有人在幕后提供保护。于是,赖昌星开始有组织、有预谋地拉拢腐蚀党政领导干部和口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编织走私的“保护伞”。
赖昌星在腐蚀拉拢干部方面颇有心计。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领导干部的爱好。只要领导有“爱好”,他就千方百计,投其所好。爱财,他可以一次将数十万、上百万元的钞票奉上;爱色,他可以亲点美女送至身边;爱权,他则为之四出活动。
在厦门市湖里区,有一座外表平常的7层砖红色小楼,当地群众都知道,在赖昌星走私“红火”的几年间,这座“红楼”天天灯红酒绿、异常热闹。正是在这里,赖昌星用心险恶地导演了一幕幕行贿受贿、走私放私、无耻淫乐的丑剧。 为了打通走私通道,赖昌星以“红楼”为窝点,把黑手伸向了海关、港监、商检、港务等口岸部门,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负有打私职责的公安等执法部门,以及土地管理、税务、银行等单位。福建省、厦门市党政机关的一些干部被拉下水后也积极充当了赖昌星的“保护伞”。
赖昌星最惯用的手法是金钱铺路。他对认为有用的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经常以“过节费”、“加班费”、“压岁钱”、“借款”等各种名目行贿,动辄就是10万、20万甚至上百万元。据统计,仅厦门海关的涉案人员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退出的赃款就达5000多万元。
赖昌星听说公安部原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纪周的女儿在美国,当即汇去了50万美元。听说李纪周的老婆开公司,赖昌星又“慷慨”地甩出100万元人民币。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为给在澳大利亚上学的儿子买别墅,一次就向赖昌星要了3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160多万元)。
利用色情诱人下水,赖昌星更是轻车熟路。1997年,赖昌星为搞房地产,请厦门市分管城建的副市长赵克明来“红楼”洗桑拿,并为其提供美女嫖宿。赖昌星还先后为一些人介绍情妇。如:他出资1000多万元替杨前线包养情妇,并在香港、厦门购买别墅供其姘居。
赖昌星还擅长“放长线,钓大鱼”。凡是看准有用的人,赖昌星一定要千方百计拉其下水。厦门海关原副关长兼调查局局长接培勇在刚开始与赖昌星接触时也明白,“一旦陷入其手,势必不可自拔,甚至卖身为奴。”但接培勇与其情妇打得火热之时,赖昌星乘机而入,为其情妇办理赴港定居、安排在香港远华公司工作,还花了近千万元港币为她买房子。从此,接培勇彻底成了赖昌星的“俘虏”。
厦门商检局的一些领导与赖昌星相互勾结,为走私分子提供虚假的“鉴定证明”,使走私货物“合法化”。福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的领导被买通后,为赖昌星走私汽车非法办理汽车罚没证明,使几千辆走私汽车流入国内市场。赖昌星还从当地一些金融机构骗取大量贷款,仅交通银行厦门市分行就先后违规为赖昌星等走私分子开出25笔信用证,总金额达3841万美元。
被拉下水的少数腐败分子在放私的同时,还积极为赖昌星走私“保驾护航”。
长篇举报惊动中央 大势已去闻风而逃
1999年4月,一封长达74页的举报信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信中反应厦门关区存在特大走私问题,而且涉及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举报信里还提供了一些单据和查处线索。
1999年6月,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组成的调查组悄然抵达厦门。然而,由于有人通风报信,赖昌星仓皇逃往香港。
赖昌星逃到香港后一直与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等人保持着热线联系。见厦门“风平浪静”,赖昌星于同年8月10日非法入境潜回厦门。当办案人员布置警力围捕赖昌星时,赖昌星得到消息,在庄如顺等人的策划下潜逃加拿大。直到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才被遣返回国。
2012年4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案。2012年5月18日,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未提出上诉。(策划完)
编辑 本刊编辑部
《商道》杂志QQ⑥群号:287760029
1958年,赖昌星出生。在8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在同村人的记忆中,赖昌星一家住在祖屋七八十间房子中的三间里,“非常挤”。而在赖昌星本人的印象里,贫穷一直是故乡留给他的童年记忆。
与其他农村孩子一样,赖昌星上学很晚,直到9岁才踏入学校的大门。那时的赖昌星,就表现出了与同龄人不同的经济头脑。儿时玩伴赖永独回忆,早在读小学时,赖昌星就跟他一起卖过油条、包子、冰棒,还从果农手里买进水果,再在公路边卖给路人。关于赖昌星的经济头脑,他的弟弟称其为“从小就想赚钱”。
1973年小学毕业后,他先是在家种了一阵地,然后跟着哥哥一起到部队挖了一年多的水井,之后又去了泉州挖防空洞。工程做完后,赖昌星回到了老家,与5个村民集资办了一个小的汽车配件厂,每个人出几百块,几个人既当老板又当工人。由此,他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笔投资。
在集资的汽配工厂干了一两年后,他单起炉灶,开了一个纺织机械厂。在此期间,他结识了日后的妻子曾明娜,她成为赖昌星日后“生意”的得力助手。纺织机械厂的创办赶上了改革开放之后来料加工型经济的发展大潮,这为赖昌星的工厂带来了巨大的商机。之后,他又相继开办印刷厂、雨伞厂,并从中积累了人生中的第一笔财富。
然而真正触动他的并不是已有的产业,而是倒卖电子产品所带来的巨大利润。当时,几乎全国的客户都提着现金跑到南方沿海城市,寻找可能的货源,轻松转手间,价格便已翻了几倍。从小就被认为“头脑灵活”的赖昌星发现,走私品是座金矿。
在确信自己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创富之路后,赖昌星离开了石狮前往厦门,开始了大规模走私活动。
疯狂走私疯狂赚钱
从上世纪80年代的小打小闹,到90年代的疯狂走私,赖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不断升级,走私的物品从钢材、化工原料到成品油、香烟、汽车等,种类繁多。
为了掩护走私,赖昌星在走私手法上费尽心机。自身没有进出口权,他就贿赂、腐蚀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发展公司等企业的领导干部,利用这些企业的进出口保税手册、保税仓库等疯狂走私。如1995年6月,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1000万元租下厦门东方发展公司的一个保税仓库和一个保税油库后,仅1996年6月至1998年1月,就走私进口成品油7单18万多吨,汽车3588辆,价值20多亿元。
1998年全国加大打私力度后,利令智昏的赖昌星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改用更为隐蔽的不报关、伪报品名、少报多进等方式继续肆无忌惮地走私。1999年4月,赖昌星以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将“苏达”号货轮9904航次运输的香烟伪报成木浆,走私香烟24380箱,仅这一笔就偷逃税款1亿多元。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勾结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通过假转口、伪报货物品名等手法共走私进口香烟163万多箱。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成品油最猖獗的时候,甚至根本不向海关申办手续,私下找到商检、港监的“哥儿们”进行鉴定、安排过驳,直接“闯关”。据查,1996年至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此方式走私进口成品油391万吨,案值104亿元,偷逃税款20亿元。经测算,平均每3天就有一艘装载1万多吨走私油料的轮船在赖昌星的指挥下靠泊厦门卸油。
为了能使走私犯罪活动畅通无阻,赖昌星还打通了海关、港务等众多部门,在厦门市区修建了走私的重要据点———海鑫堆场。货物从港口直接拉到堆场后,厦门海关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谢东风等人先圈定要查验的集装箱箱号,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骨干分子黄克臻、陈文远等人立即根据集装箱号单,将装有香烟、汽车等高税率的走私货物集装箱掏空,再填进事先准备好的木浆、聚丙烯等低税率、且与伪报品名相符的货物,办妥手续交付海关查验。经过如此一番“倒柜”,走私物品就能顺利入关。
把海关玩转的外人
赖昌星不仅自己疯狂走私,还控制了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其他人要想走私,必须通过“赖老板”办理通关手续,否则就会被海关、边防等执法部门查扣。赖昌星帮他人走私时明码标价收取“通关费”:走私一辆汽车需缴纳“通关费”5万至12万元,走私一集装箱香烟要缴“通关费”10万元。一些公司或个人要走私成品油,必须向赖昌星申请“指标”。走私得逞后,赖昌星还要收取70%的走私“利润”。
走私货物“进”得来,还要“出”得去。赖昌星等走私犯罪分子为此网罗了一批人,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走私货物得以“名正言顺”地销往国内市场。
在厦门海关,赖昌星被称作“地下关长”。厦门海关一些重要岗位的干部任免和人事交流,原关长杨前线常要先征得赖昌星同意。为打通同安办事处这条走私通道,杨前线与赖昌星密谋,把自己的亲信谢东风提拔为同安办事处副主任;赖昌星想在东山走私,杨前线就把自己的“铁杆”曲鹭勇调到东山任副关长。
正是在赖昌星的拉拢腐蚀下,一些本该戍守国家经济长城的执法人员堕落为犯罪分子,或相互勾结主动放私,或慑于淫威不敢查私,或贪赃枉法参与走私,使赖昌星走私犯罪活动越来越猖狂。
动之以钱诱之以色拖高官下水
随着走私活动不断扩大,赖昌星认为,偷偷摸摸地干,成不了大气候,必须要有人在幕后提供保护。于是,赖昌星开始有组织、有预谋地拉拢腐蚀党政领导干部和口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编织走私的“保护伞”。
赖昌星在腐蚀拉拢干部方面颇有心计。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领导干部的爱好。只要领导有“爱好”,他就千方百计,投其所好。爱财,他可以一次将数十万、上百万元的钞票奉上;爱色,他可以亲点美女送至身边;爱权,他则为之四出活动。
在厦门市湖里区,有一座外表平常的7层砖红色小楼,当地群众都知道,在赖昌星走私“红火”的几年间,这座“红楼”天天灯红酒绿、异常热闹。正是在这里,赖昌星用心险恶地导演了一幕幕行贿受贿、走私放私、无耻淫乐的丑剧。 为了打通走私通道,赖昌星以“红楼”为窝点,把黑手伸向了海关、港监、商检、港务等口岸部门,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负有打私职责的公安等执法部门,以及土地管理、税务、银行等单位。福建省、厦门市党政机关的一些干部被拉下水后也积极充当了赖昌星的“保护伞”。
赖昌星最惯用的手法是金钱铺路。他对认为有用的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经常以“过节费”、“加班费”、“压岁钱”、“借款”等各种名目行贿,动辄就是10万、20万甚至上百万元。据统计,仅厦门海关的涉案人员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退出的赃款就达5000多万元。
赖昌星听说公安部原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纪周的女儿在美国,当即汇去了50万美元。听说李纪周的老婆开公司,赖昌星又“慷慨”地甩出100万元人民币。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为给在澳大利亚上学的儿子买别墅,一次就向赖昌星要了3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160多万元)。
利用色情诱人下水,赖昌星更是轻车熟路。1997年,赖昌星为搞房地产,请厦门市分管城建的副市长赵克明来“红楼”洗桑拿,并为其提供美女嫖宿。赖昌星还先后为一些人介绍情妇。如:他出资1000多万元替杨前线包养情妇,并在香港、厦门购买别墅供其姘居。
赖昌星还擅长“放长线,钓大鱼”。凡是看准有用的人,赖昌星一定要千方百计拉其下水。厦门海关原副关长兼调查局局长接培勇在刚开始与赖昌星接触时也明白,“一旦陷入其手,势必不可自拔,甚至卖身为奴。”但接培勇与其情妇打得火热之时,赖昌星乘机而入,为其情妇办理赴港定居、安排在香港远华公司工作,还花了近千万元港币为她买房子。从此,接培勇彻底成了赖昌星的“俘虏”。
厦门商检局的一些领导与赖昌星相互勾结,为走私分子提供虚假的“鉴定证明”,使走私货物“合法化”。福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的领导被买通后,为赖昌星走私汽车非法办理汽车罚没证明,使几千辆走私汽车流入国内市场。赖昌星还从当地一些金融机构骗取大量贷款,仅交通银行厦门市分行就先后违规为赖昌星等走私分子开出25笔信用证,总金额达3841万美元。
被拉下水的少数腐败分子在放私的同时,还积极为赖昌星走私“保驾护航”。
长篇举报惊动中央 大势已去闻风而逃
1999年4月,一封长达74页的举报信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信中反应厦门关区存在特大走私问题,而且涉及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举报信里还提供了一些单据和查处线索。
1999年6月,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组成的调查组悄然抵达厦门。然而,由于有人通风报信,赖昌星仓皇逃往香港。
赖昌星逃到香港后一直与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等人保持着热线联系。见厦门“风平浪静”,赖昌星于同年8月10日非法入境潜回厦门。当办案人员布置警力围捕赖昌星时,赖昌星得到消息,在庄如顺等人的策划下潜逃加拿大。直到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才被遣返回国。
2012年4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案。2012年5月18日,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未提出上诉。(策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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