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资购买的房屋,能作为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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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兄妹四人,母亲早年病逝,由父亲将我们兄妹辛苦养大。前些年我提议兄妹共同出资为父亲购买一套住房,改善父亲的居住条件,但其他兄妹均不同意。我为尽孝心,自己出资并借了一部分钱,为父亲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也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父亲说他只是有生之年居住,将来房子还是我的。去年父亲去世,我们兄妹因继承问题产生争议,其他兄妹均要求父亲名下的房产包括我出资购买的那一套房子,都应作为遗产进行分割。请问,我出资购买的房屋,能作为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吗?
  答:你的问题涉及两方面的法律规定。第一,关于继承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你父亲生前未立遗嘱,你们兄妹四人应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父亲遗产。《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因此,如果你父亲遗留有房屋,该房屋应作为遗产由你们兄妹继承,
  第二,关于你出资购买的房产能否作为你父亲的遗产问题,这应先对房屋性质进行认定,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权属应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物权法》第十七条同时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这里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就是登记机关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你为父亲购买的房屋因产权证的所有权人处显示的是你父亲,应视为你父亲是该房产所有权人。即使有证据证明是你出资购买,你在房产证权利人处写上父亲姓名的行为也可以认定为你将房屋无偿赠与父亲。你所说的父亲曾表示其去世后房屋仍是你的这一事实,因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無法予以确认。
  因此,你父亲名下房产应作为遗产,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由你们兄妹均等继承。
  
  董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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